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西香3标钢筋砼涵管询价公告
因工程施工需要,我公司决定对西香3标施工用钢筋砼涵管进行公开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内容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钢筋砼圆涵管 | Φ1.5*1.5(0.5<h≤12) | 米 | 7.5 | |
2 | 钢筋砼圆涵管 | Φ1.5*2.0(0.5<h≤12) | 米 | 164 | |
3 | 钢筋砼圆涵管 | Φ2.0*1.5(0.5<h≤12) | 米 | 42 | |
4 | 钢筋砼圆涵管 | Φ2.0*2.0(0.5<h≤12) | 米 | 580 | |
5 | 钢筋砼圆涵管 | Φ2.0*1.5(12<h≤20) | 米 | 3 | |
6 | 钢筋砼圆涵管 | Φ2.0*2.0(12<h≤20) | 米 | 160 | |
合计 | m³ | 956.5 |
上表数量为暂定,实际结算以采购人实际签收的合格数量为准。
二、供货期限:供货期从2024年9月至项目工程结束。
三、供货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盐源县金河镇得力铺村、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佑君镇山咀村。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报价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报价供应商为企业的,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报价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具备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报价供应商应具有与采购内容相应业绩或类似施工经验,信誉良好、有经济实力。
(二)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公告的,以及在我公司有信誉不佳或不良履约记录(信息)的,不接受报价。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只允许其中一单位参加本次报价。
五、报价要求
(一)报价为供应商配送至采购方项目交货地址的固定单价,包括原材料费、加工费、装车费、运杂费、税金、合同利润等所有费用,阻尼器包括主结构件及各种预埋件等附件价格。
(二)附件是供应商配送至采购项目部交货地址的除主结构件外各种预埋件等附件,包含双耳叉、螺栓、螺母、垫圈、钢销、开口销、预埋钢板、加强勒板等配套附件,具体以阻尼器安装设计图纸为准。
(三)开启前供应商可多次报价调整报价,以最后一次确认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报价清单中的每一单项均需要填写单价及金额。
(五)供应商须按报价清单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品规、材质、标注厂家品牌),如须澄清请联系采购人。
(六)供应商须充分考虑单价、交货、供货期限等一切风险,谨慎报价。
六、质量要求:
(一)生产要求:根据四川省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任务号(2021-0396)图纸中圆涵管通用图设计要求生产。
(二)混凝土质量要求:水泥、细骨料、粗骨料、水等各材料的有关质量要求均按现行《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3650-2020)有关条文办理。
(三)钢筋质量要求:采用HPB300、HRB400钢筋,其技术条件必须符合《钢筋混凝土用钢第一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T1499.1—2017)、《钢筋混凝土用钢第二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T 1499.2—2018)。
(四)圆管涵预制管节质量验收标准(含外压荷载的三点试验法)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排水管试验方法》(GB/T 16752-2017)执行。
(五)圆管涵养护要求按《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 5120-2021)执行。
七、响应保证金
(一)响应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二)响应保证金递交形式:以公司名义参与响应 ,必须公对公缴纳,不允许代缴。否则否决响应。
(三)响应保证金金额:伍万元整
(四)须在2024年9月2日10时00分前交纳至采购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以缴纳至该账户的到账时间为准,且在该截止时间前将缴纳凭证上传至广西北投“招采平台”,逾期无效。
(五)多交或少交视为无效。
(六)响应保证金的退还:响应保证金一律以转账方式无息原路退还供应商汇款帐户。
(七)采购人银行信息: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南宁桂雅支行
帐 号:84518999910130011004244
全 称: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八、合同履约保证金约定:
为保证合同的顺利履约,供应商须向采购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伍万元整(¥50000.00),履约保证金须在合同签订前一次性缴纳至采购方对公银行账户。如因成交供应商未按照合同约定履约,采购方有权扣除或全额没收该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合同。
九、结算付款方式:
(一)结算付款方式:货到项目验收合格后且供应商向采购方出具合格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税率为13%)后30日内,采购方以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贴息费用由贴现方承担)支付该批次结算款总额的95%,余下的5%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项目交工验收后无质量问题的前提下一个月内无息退还。【如供应商月20日后提供增值税发票的,该期的结算数据做为下下个月资金支付计划的审批依据】。
(二) 采购方开发票信息:
单位名称: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450000198227242F
公司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21
账号:45001604255050712364
开户行:建行南宁新城支行营业部 号电话:0771-2569070
十、采购流程:
(一)报名时间:自询价函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29日17:00时前。
(二)报名方式:在报名时间内,先通过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https://ebidding.bgigc.com/ )成功注册为平台供应商(已注册的供应商跳过此步)。再登录平台进行网上报名(【采购管理】→【公告公示】→找到对应的项目公告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应上传的资料:
1.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扫描件(如法人代表本人参与则无需授权书)。
2.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如法人代表本人参与则无需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3.通过年检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4.一般纳税人相关证明材料。
5.大型滚焊机(Φ800-Φ2200)采购合同或发票。
(上传资料须整理为PDF版扫描件,1份)
(三)询价函领取方式及时间:报名经审核通过后,在报价截止时间前,登录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https://ebidding.bgigc.com/)。登录后,在左侧菜单栏点击【采购管理】→【我参与的项目】,在项目信息列表,点击【参与项目】,自行查看下载。
(四)参与响应的供应商在2024年9月2日11:00时前在北投电子招采平台(网址https://ebidding.bgigc.com/)上完成报价并上传盖章版响应文件(PDF格式,模版见附件),逾期未完成的,视为供应商放弃响应。
十一、合同签订
成交人自接到成交通知书起30天内,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承诺与项目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取消其成交资格。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如果成交人未能遵守此规定或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可宣布其成交无效,列入采购人不合格供方名单。在此情况下,可将成交授予下一个预期的供应商,或者重新组织采购。
十二、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将否决响应:
(一)供应商擅自变更清单报价的报价无效,否决响应;
(二)供应商报价填写不全的无效,作否决响应处理;
十三、评审方法:采用合理最低价法(最低报价法,含税比价)
(一)以有综合效报价总额最低为成交推荐人,如第一成交候选人主动放弃成交的,或被投诉且经核实情况属实时,或者未能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合同的,签订合同后因质量问题等各种因素终止合同的,则取消其成交推荐资格。则可推荐有效报价第二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依次类推。
(二)若有两个及以上供应商综合有效报价总额同时最低,则按响应报价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成交推荐人(报价时间较早的供应商获得推荐资格)。
(三)如果采购结果未达到采购人预期要求,采购人有限终止采购并重新组织采购。
十四、采购人
(一)采购人: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二)采购联系人:莫女士 0771-2569446
分公司联系方式:陆女士 0771-2569213
项目联系方式:周先生19977190277
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