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防城港市沙潭江市中心区(约53亩)土地使用权转让项目交易公告
金额
4000.57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19/05/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bwcqjy19-235
预算金额4000.57万元
招标联系人罗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北部湾产权交易所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防城港市沙潭江市中心区(约53亩)土地使用权

项目编号

BBWCQJY19-235

挂牌起始日期

2019年521

挂牌截止日期

2019年618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标的
概况

一、标的清单

序号

标的名称

地理位置

面积

(㎡)

转让底价

(元)

保证金

(元)

竞价阶梯

(元/次)

备注

1

防城港市沙潭江市中心区(约53亩)土地使用权

防城港市沙潭江市中心区

共计35434.688折合53.15亩(以实际测绘为准)。

40,005,763.00(该转让底价不包含过户税费)

8,000,000.00

500,000.00

1.转让标的由武鸣县人民法院于2016年5月23日裁定抵债给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东盟支行(该土地使用权自法院裁定送达给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东盟支行之日起转移)。目前转让方正在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

2.转让标的需要由原土地使用权人广西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过户到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东盟支行,再由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东盟支行过户到受让方,办理两次过户所需要缴纳的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该费用由转让方与受让方通过转让方指定账户结算,不经过交易所结算。

3.转让标的按现状方式转让。转让标的涉及土地置换、规划调整等事项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向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等政府部门咨询。

4.转让标的由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东盟支行过户至受让方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当地政策的规定。

二、标的简介

转让标的位于防城港市沙潭江市中心区,系土地证号为防港国用(2005)字第0443号地块的四分之三(共35434.688㎡,约53.15亩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编号为(2006)9.21)上记载,该宗地用途为住宅用地,权利性质为出让,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出让终止日期:2049年6月4日,该宗地容积率≤1.2,绿地率及公共绿地位置要求≥35%,建筑密度≤30%,建筑高度控制≤24米。该标的系于2016年5月23日由武鸣县人民法院裁定抵债给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东盟支行,目前转让方正在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转让方先行垫付的办理过户所需费用最终由受让方承担,具体支付方式以《交易合同》约定为准。

转让标的目前空置,地理位置较好,项目周边规划有东湾大道、爱业街等道路(目前尚未开通)。转让标的距离防城港市高速路进出口约5公里,距防城港动车站(防城港火车北站)约5公里。转让标的实际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已实现“三通”(即通电、通水、通讯)。

转让标的按现状方式转让。转让标的涉及土地置换、规划调整等事项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向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等政府部门咨询。

备注:以上关于标的的描述仅供参考,如有出入以标的现状为准。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五象广场支行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91450103747997910A

法定代表人:黄林平

经济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转让方承诺

我方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

决策文件

广西北部湾银行风险化解与资产保全业务批复文书(编号:20190042)

行为批准

或备案机构

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
告知

1.竞买人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交易须知等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交易须知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2.竞买人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进行竞价操作,竞价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买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货币方式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成交价款缴入成交价款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1.成交签约。竞价成交的竞买人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2.标的交割。受让方将成交价款足额缴入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后3个工作日内交易所将成交价款结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转让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当地政策的规定配合受让方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标的按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标的,并向转让方咨询。意向受让方一旦报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可能存在的瑕疵,转让方、交易所不对标的物的瑕疵(包括已经披露的和未披露的)承担担保责任。
2.转让标的需要由原土地使用权人广西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过户到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东盟支行,再由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东盟支行过户到受让方,办理两次过户所需要缴纳的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该税费的财务处理方式由转让方同受让方自行协商。

3.转让标的按现状方式转让。转让标的涉及土地置换、规划调整等事项请向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等相关政府部门详细了解。

4.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规定,受让方受让项目标的可能面临转让时要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的风险。若在办理由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东盟支行过户至受让方时,相关政府部门提出要按《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或其他土地相关规定完成投资总额25%才能过户等事宜的,受让方承诺投资开发所需资金均由受让方承担,接受受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其他瑕疵问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当地政策的规定办理过户手续。

5.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53号令﹞所称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1/3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中止开发建设满1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

非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动工开发延迟等原因,且未动工开发满1年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费不得列入生产成本;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闲置土地设有抵押权的,同时抄送相关土地抵押权人。意向买受人应在竞拍前自行了解标的状况及相关政策法规,做好充分的了解及风险评估后再参与竞拍。一旦参与竞拍,即表明意向方完全了解标的瑕疵状况及政策规定,愿意承担一切的风险问题。

6.其它未尽事宜,本交易合同签订后30日内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和代建合同/合作合同予以约定,补充协议和代建合同/合作合同由交易双方议定。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 《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联系人:龙丽红18977098003 地点:防城港市沙潭江市中心区;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19521至2019年618日17:00

报名手续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bbwcq.com),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受让登记与承诺书》、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意向受让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填写《受让登记与承诺书》、交易须知;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②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③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联合受让的,需提供《联合受让协议书》;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3.注意事项

(1)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下载并填写《受让登记与承诺书》,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2)在报名环节将填写完成的《受让登记与承诺书》及其他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并上传至E交易系统供交易所审核。成交后,买受人凭上述纸质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3)意向受让方缴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缴纳,未以该账户缴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4)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5)优先权人行使优先购买权,应当按照上述要求到交易所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按交易所交易规则行权。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捌佰万元整(¥8,000,000.00),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竞买人出现以下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约,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竞买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及取消竞买人的竞买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竞买人将承担违约所造成的所有经济及法律责任。
(1)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2)非优先权竞买人未以不低于转让底价应价(有其它竞买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
(3)网络竞价成功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
(4)网络竞价成功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交易服务费;
(5)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6)扰乱竞价秩序,使竞价活动无法进行;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竞买人将成交价款扣除交易保证金之后的款项及交易服务费足额付清后,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部分。

4.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

50万元/次

自由竞

价时间

2019年521日10:00

至2019年619日1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竞价成交的竞买人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交易服务费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交易服务费缴入交易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附件下载

1.受让登记与承诺书.doc
2.意向受让方授权委托书.doc
3.交易须知.pdf
4.受让申请需提交材料清单.doc

5.标的物照片.zip

66交易合同(模板).doc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邓经理 0771-5585027/0771-5585028

报名咨询

罗经理 0771-5738059

咨询时间

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单位地址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43号荣桂商厦B座六层

其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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