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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环宇铝厂地块道路工程之10kV电力迁改工程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0/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02-440605-2024-0011-01-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黄工0757-8552684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工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佛山市南海区环宇铝厂地块道路工程之10kV电力迁改工程

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A02-440605-2024-0011-01-01

项目名称:佛山市南海区环宇铝厂地块道路工程之10kV电力迁改工程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10月18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11月5日

 

一、答疑内容

1、COS文件里导入造价软件后显示,安装部分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里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已标价1815.26元和市政部分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里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已标价1184.73元,该两项金额是否不能修改?

回复: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用,该两项金额不作固定要求,但应保持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总价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投标人根据《佛山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中心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计价指引(第一版)的通知》要求报价即可

工程结算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按实结算,如实际金额超过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中安责险金额时,按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中安责险金额结算。

 

2、COS文件里导入造价软件后显示,保供电及带电作业部分费用汇总表中增值税销项税额费率为0,但招标文件中要求增值税销项税额费率为9%,是否矛盾?

回复:工程量清单COS文件保供电及带电作业部分,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序号1-7各“保供电”子目的综合单价,投标人应按相关要求含税报价,税费不计入“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中;其他子目综合单价不含税,税费在“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中填报,增值税销项税额费率为9%,请各投标人综合考虑。

二、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评标办法48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类似项目业绩(3.0分):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过10kV(或以上)电力迁改工程施工业绩的,每个得1.5分,最高得3分。

注:(1)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其中,中标通知书必须是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或发布的方为有效;若中标通知书无法证明是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或发布的,则可以提供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中标公告(或公示)网页截图证明。

(2)若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当满足项目业绩要求。

(3)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上述资料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类似项目业绩(3.0分):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过合同金额320万元或以上电力工程施工业绩的,每个得1.5分,最高得3分。

注:(1)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其中,中标通知书必须是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或发布的方为有效;若中标通知书无法证明是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或发布的,则可以提供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中标公告(或公示)网页截图证明。

(2)若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当满足项目业绩要求。

(3)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上述资料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4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行政服务中心大院四号楼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平西路科所综合楼2楼

联系人:黄工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57-85526842

电话:0757-86089118

2024年10月18日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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