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分公司全厂可燃有毒有害气体系统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青海省
发布时间
2021/05/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虹宾13997039386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分公司全厂可燃有毒有害气体系统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分公司全厂可燃有毒有害气体系统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分公司全厂可燃有毒有害气体系统检测项目

合同编号: 0211-DJG-XL 2021 )第 6 号(总 196 号)

人: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人: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分公司全厂可燃有毒有害气体系统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 项目概况

新能源分公司生产区共有 486 只可燃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器,使用产品品牌为雷恩、北京吉祥德尔格安全设备有限公司、北京华德安工科技有限公司、济南双安仪器仪表有限公司、深圳市诺安环境安全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格林通安全装备有限公司、北京东方吉化、河北泽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产品,报警检测器主要用于监视生产装置、罐区、厂房等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情况,是预防爆炸和中毒事故的重要手段。为确保工艺生产安全运行,保证所有检测器灵敏度,需对所有检测器探头进行标定及检测。

1.2 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列内容:

新能源分公司 486 台可燃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器进行标定及检测。

1.2.2 主要工作内容

1.2.2.1 对全厂 486 台可燃、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器进行标定及检测,其中包括 CH4 检测器 18 台, CL2 检测器 8 台, H2 检测器 149 台, HCL 检测器 264 台, HF 检测器 9 台, O2 检测器 38 台。

1.2.2.2 标定用标准气体 H2 CH4 CL2 HCL HF O2 由承包方负责提供并负责保管。

1.2.2.3 部分检测器安装位置较高,承包方须搭设脚手架或检修平台后方可进行工作。

1.2.2.4 检验结束后承包方须向发包方提供检测记录及具有国家计量检定资质机构认证的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

1.2.3 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1.2.3.1 项目实施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东川工业园区昆仑东路 20 号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分公司内。

1.2.3.2 项目工期:

1 )本项目总工期: 15 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方通知的开工时间为准。

2 )在接到中标通知后,应即刻着手进驻现场的准备工作,要求五日内项目负责人进场办理开工手续。

3 )应在制定施工计划的过程中,充分考虑当地的气候条件、设备供货对施工的影响,合理安排工序。

1.3 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分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 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计量检定机构。

投标人须具有法定计量机构认证和 SNAS 认证或 CMA 认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

1.4.2 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 项目主要人员资格

主要检定和校验的人员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计量师执业资格。

1.5 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三年内,承担过 300 台及以上类似检定工作的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 发售时间: 2021 5 26 ~2021 6 1 8:30 11:30 14:30 17:30

1.7.2 发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 48 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报名室( 2

1.7.3 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8 现场踏勘

各投标人于 2021 6 2 10:00 时在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东川工业园区昆仑东路 20 号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分公司厂前区二道门门口集合,由发包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所需交通工具及费用自行解决。

联系人:刘虹宾 电话: 13997039386

1.9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 2021 6 15 日北京时间 9:30 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 48 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开标室。

1.10 其它

1.10.1 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10.2 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本人身份证。

1.10.3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即可完成报名。

1.11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11.1 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联系方式

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 48 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报名室( 2

人:严峰峡

话: 0971-6322926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编: 810008

1.11.2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

位: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电力支行

号: 4000 5416 4105 017

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电汇后的银行回单拍照或扫描后发送至电子 邮箱,代理机构人员将根据银行回单发售招标文件。银行回单注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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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载文件:投标报名申请表(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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