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中国电信来宾分公司来宾市“天网”工程维保升级改造项目(后端软件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3/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xtfzb-2023-dx-lb-02008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施维帝1827578081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1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27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名称:2023年中国电信来宾分公司来宾市“天网”工程维保升级改造项目(后端软件技术服务) 招标公告创建时间日期:2023-03-03 17:45:24
招标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2023-03-04 08:30:00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2023-03-10 17:30:00
终止:
2023年中国电信来宾分公司来宾市“天网”工程维保升级改造项目(后端软件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23年中国电信来宾分公司来宾市“天网”工程维保升级改造项目(后端软件技术服务),招标编号: GXTFZB-2023-DX-LB-02008,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就2023年中国电信来宾分公司来宾市“天网”工程维保升级改造项目(后端软件技术服务)所需的服务进行采购。
1.2招标内容
1.2.1采购内容为来宾市“天网”工程维保升级改造项目(后端软件技术服务)所需的运维服务平台、视频结构化平台技术服务采购等,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1.2.2交付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日内完成。
1.2.3服务地点:广西来宾招标人指定地点。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CP01715服务。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中标人数量:1名。
1.5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不含税投标总价为2643993.71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国内系统技术支撑服务同类业绩合同一份(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业绩合同证明材料)。
(3)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 [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 [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 [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3月4日8时30分至2023年3月1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电子采购入口”模块跳转至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投标人注册”。】
4.3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转账时备注“XXX项目文件费”,将“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人邮箱、银行转账底单扫描件”发至gxtfzb@163.com后联系蒙桂盘,联系方式0771-2419331。
户    名: 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南宁苏州路支行
账    号:45001604466050701096
联 行 号:105611044521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4. 
5.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7日9时30分。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电子采购入口”模块跳转至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集中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本项目不涉及样品。
7.       投标人注册
7.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4008227188,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82205275/020-83821931/020-83829625,服务邮箱bfdzyzzy.gyl@chinaccs.cn】。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
地址:广西来宾市盘古大道中116号
邮编:  541000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2-1号东方曼哈顿大厦20楼2003B
邮编:530028   
项目负责人:施维帝/梁源/陆小远
联系人1:施维帝
电话:18275780811
电子邮件:18275780811@163.com(接受项目咨询)
联系人2:袁乐(接受项目获取咨询)
电话:180 7092 6120
电子邮件:445138496@qq.com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采购协同-异议处理-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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