栋号
电梯
编号
货物名称
规格
型号
制造厂
商名称
单位
数量
设备
单价
安装
合计
备注
1#
办公楼
DT-1#-b
客梯(带消防兼无障碍功能)
XO-CONIII
1600kg/1.75m/s 11/11/11
杭州西奥
台
1
177750
59250
237000
DT-1#-c
客梯
1000kg/1.75m/s 11/11/11
141750
47250
189000
DT-1#-d
2#
DT-2#-a
1000kg/1.75m/s 17/17/17
175200
58400
233600
DT-2#-b
DT-2#-c
DT-2#-d
XFDT-2#-e
178500
59500
238000
3#
服务型公寓(商业)
DT-3#-a
客梯(带消防兼无障碍呢功能)
Xmodel 3
146700
48900
195600
DT-3#-b
客梯(带消防功能)
149400
49800
199200
DT-3#-c
146625
48875
195500
4#
DT-4#-a
1000kg/1.75m/s 14/14/14
133875
44625
DT-4#-b
136125
45375
181500
5#
DT-5#-a
DT-5#-b
DT-5#-c
总计:小写:3328000.00元整 大写:叁佰叁拾贰万捌仟元整
其中设备价:小写:2496000.00元整 大写:贰佰肆拾玖万陆仟元整
安装价:小写::832000.00元整 大写:捌拾叁万贰仟元整
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签订合同后接采购人下达送货通知起15天内到货,交货完成且电梯井移交之日起 60 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如分批次发货,则分批次计算工期。甲方负责在电梯交货之日前向乙方移交具备施工条件的电梯井道。若总日历天数与前述起始及完成日期计算的天数不一致,以【总日历天数】为准。
供应商负责按要求提供货物,将货物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完成(含报市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取得运行合格证)并交付使用。
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第七章采购需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项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2 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3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4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5 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6 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
7 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采购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
8 政府采购当事人在合同履约和验收工作中,应当严格按照《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要求进行,并自觉接受财政部门和对政府采购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在合同履约验收工作中合同当事人有下列情形的,将追究相关违法、违纪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
(2)甲乙双方相互串通通过减少货物数量、调换物品、更改配置、降低服务标准或虚开发票等手段,套取财政资金的;
(3)发现问题未向财政部门反映,私自与对方协商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
(4)行贿、受贿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5)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
权利瑕疵担保
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知识产权保护
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保密义务
1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11.1本合同未尽事宜,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11.2本合同自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