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山市大气环境网格化监管系统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山市东区东苑南路101号大东裕贸联大厦北塔2号2508室(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7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2000-2021-08933
项目名称:中山市大气环境网格化监管系统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5776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25776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中山市大气环境网格化监管系统服务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内容:网格化微型空气质量检测仪设备升级及运维服务、高空瞭望设备服务、无组织焚烧AI识别服务、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服务、运营维护服务、数据分析服务等;
(2)招标编号:SZHCZS-2021009;
(3)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4)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3年,详见用户需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编制的财务报表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填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其他组织(具备民政部门颁发的登记证书),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为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所有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投标人须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记参与投标并在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7)本项目接受不多于两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按规定提交共同签署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主体方和各方的权利义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6月21日至2021年6月2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山市东区东苑南路101号大东裕贸联大厦北塔2号2508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7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该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期自2021年6月21日至2021年6月28日,投标人可自行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或中山市政府采购网或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下载有效的电子版采购文件。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参与投标和上传投标文件和确认投标等操作(联合体投标的,由主体企业按本条规定完成操作),网上投标的具体操作方法:
(1)初次参与我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报价前须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s.gov.cn/)进行用户注册。
(2)注册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用户自主注册办理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咨询电话:0760-88331782、0760-89817167。粤商通移动CA办理操作详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zs.gov.cn/)“服务指南-资料下载”-《粤商通移动数字证书办理指引》。
(3)已注册的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企业数字证书(GDCA-KEY)或粤商通移动CA通过“业务系统登录”窗口进入“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选择相应的采购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咨询电话:0760-89817351。
(4)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含主体方、成员方)均需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登记,并按“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用户手册(10.30 更新版本或最新版本)”相关文件指引完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操作。 【备注:①已被主体企业邀请成功的副体,其他企业不可以再邀请该副体企业,需主体企业或副体企业取消/放弃该项目的邀请才可以;②被邀请成功的副体企业在整体情况下不可以单独投标,不可以与其他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不可以添加副体企业,需取消/放弃该项目的邀请才可以;③联合体投标须待邀请的副体企业确认后,主体企业才能点击确认参与联合投标(请留意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④若点击“单独投标”按钮确认的,该项目则无法再进行任何联合体投标操作, 请确认无误后再进行操作。】
(5)关于使用粤商通移动CA进行用户注册或新增绑定的操作详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zs.gov.cn/)“服务指南-资料下载”-《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企业(个人)用户使用手册》。
4.参加开标的供应商代表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签到,签到方式有:①使用指纹或身份证签到或使用“粤省事”居民身份电子凭证签到(相关人员指纹或身份信息需提前在交易中心综合业务窗口办理系统录入。使用“粤省事”居民身份电子凭证其居民身份证签发地需为广东省内,具体操作详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粤省事”居民身份电子凭证开标签到功能的通知,咨询电话:0760-88331782、0760-89817167)的,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指纹或身份证签到或电子凭证签到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②使用企业数字证书签到的,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企业数字证书签到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使用粤商通移动CA签到的,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粤商通移动CA签到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③如发生签到系统故障或停电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电子签到不成功的情况,以投标截止时间前签署的纸质签到文件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
5.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成功到达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金额【¥250000.00元(贰拾伍万元整)】,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或电子保函的形式提交,未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不予受理。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后应及时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或电子保函的出具情况。如有问题请及早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有关金融机构查询解决。 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或电子保函出具时间为准,投标人应提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提交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必须按“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中的收款账号填写完整或按电子保函的申请程序办理手续,如因收款账号填写不完整造成保证金不能按时到账或因操作不当等造成电子保函不能按时出具导致废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联合体投标的,由主体企业申请保证金子账号并缴纳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必须从投标人银行账号汇出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上,否则为无效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账号由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申请,按照缴款通知书上内容通过转账方式缴纳,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账号要求已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具体操作方法请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交易列表‘管理’>>子账号申请>>缴款通知书”。
②、投标保证金以电子保函方式提交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企业数字证书通过“业务系统登录”窗口进入“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点击“参与投标”,选择相应的采购项目点击“我要投标”,选择相关金融机构办理电子保函。 电子保函的出具时间视同于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电子保函有效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若在有效期间内办理注销的,则在注销之日起失效。电子保函办理的申请流程及操作指引详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的“服务指南—资料下载”-《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操作手册》。
③、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或申请注销电子保函。
6. 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联合体参与的,联合体各方含主体、副体企业)及授权代表授权书(联合体参与的,联合体主体企业出具)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符合供应商资格的投标人即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山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中山市中山三路2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
联系方式:0760-883185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地址:中山市东区东苑南路101号大东裕贸联大厦三期北塔2号2508室
联系方式:0760-888888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先生、林先生
电话:0760-88888864
发布人: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