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荔湾区桥梓大街南侧地块项目临时供水工程项目劳务服务采购公告(澄清)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8/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原采购公告中的第十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22日16:00更改为2023年8月24日16:00.
2、原采购公告与本澄清公告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存在不一致的,以本澄清公告内容为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公告不符,则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采购人:广州市广水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8月21日
———————————————————(以下为原公告内容)—————————————————————
荔湾区桥梓大街南侧地块项目临时供水工程项目劳务服务采购公告
广州市广水管道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荔湾区桥梓大街南侧地块项目临时供水工程项目劳务服务
二、项目类别
服务
三、采购方式
招标
四、采购内容
荔湾区桥梓大街南侧地块项目临时供水工程项目劳务服务需实施施工,工期在[30]日历天内,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五、采购控制价
金额:¥116,250.00元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的扫描件)。
2.投标人应具备并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工程劳务资质证明文件。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就有关内容做出声明,除非另有要求,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人、投标人主要负责人及拟投入人员在招标投标、合同履行、安全事故方面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被取消投标资格的。
4.投标人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投标人均不在《被广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投标的名单》。
5.投标人具备相应劳务类资质证书和相应施工类资质证书。
6.投标人拟委派劳务人员构成中具有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员、且需提供相应人员证书。
7.已办理报名手续的供应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最高限价包括了服务费、差旅费、误餐费、保险、税费及其他费用等一切支出,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凡超出限价的投标,一律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的报价,是各项费用和含税综合计算的结果,且所报价格为闭口价,中标后结果有效期内价格不再允许变化。投标人的报价若低于本项目最高限价的80%,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报价理由。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3年08月21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3年08月24日
九、采购文件领取地址
a)由投标人以邮件的方式将公司营业执照、授权企业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信息发送到采购人电子邮箱(邮件内容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即视为报名成功;报名邮箱:yewu@gzgsgd.com。未报名成功的单位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b)成功办理投标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gzggzy.cn)指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08月22日 16:00
十一、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16-1号三楼何小姐 020 87300665
十二、其他
详见附件
十三、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02087300690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16-1号二楼业务部
采购方:广州市广水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08月21日
2、原采购公告与本澄清公告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存在不一致的,以本澄清公告内容为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公告不符,则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采购人:广州市广水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8月21日
———————————————————(以下为原公告内容)—————————————————————
荔湾区桥梓大街南侧地块项目临时供水工程项目劳务服务采购公告
广州市广水管道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荔湾区桥梓大街南侧地块项目临时供水工程项目劳务服务
二、项目类别
服务
三、采购方式
招标
四、采购内容
荔湾区桥梓大街南侧地块项目临时供水工程项目劳务服务需实施施工,工期在[30]日历天内,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五、采购控制价
金额:¥116,250.00元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的扫描件)。
2.投标人应具备并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工程劳务资质证明文件。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就有关内容做出声明,除非另有要求,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人、投标人主要负责人及拟投入人员在招标投标、合同履行、安全事故方面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被取消投标资格的。
4.投标人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投标人均不在《被广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投标的名单》。
5.投标人具备相应劳务类资质证书和相应施工类资质证书。
6.投标人拟委派劳务人员构成中具有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员、且需提供相应人员证书。
7.已办理报名手续的供应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最高限价包括了服务费、差旅费、误餐费、保险、税费及其他费用等一切支出,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凡超出限价的投标,一律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的报价,是各项费用和含税综合计算的结果,且所报价格为闭口价,中标后结果有效期内价格不再允许变化。投标人的报价若低于本项目最高限价的80%,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报价理由。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3年08月21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3年08月24日
九、采购文件领取地址
a)由投标人以邮件的方式将公司营业执照、授权企业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信息发送到采购人电子邮箱(邮件内容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即视为报名成功;报名邮箱:yewu@gzgsgd.com。未报名成功的单位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b)成功办理投标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gzggzy.cn)指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08月22日 16:00
十一、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16-1号三楼何小姐 020 87300665
十二、其他
详见附件
十三、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02087300690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16-1号二楼业务部
采购方:广州市广水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0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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