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公开询价-《流域工程管理门户系统升级代码开发技术服务》询价通知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1/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编号:CCITC-2024-XJ-022
询 价 通 知 书
各公司 :
我公司因项目建设需要,需以询比价采购方式进行相关技术服务分包,特邀贵公司参加本次询价,相关要求如下:
概要
项目名称:流域工程管理门户系统升级代码开发技术服务
采购方式:询议价采购
询价书发送方式: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mpm.ccccltd.cn)进行发布。
报价方式:在报价时间之内,将PDF版本(盖章)的报价文件上传到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mpm.ccccltd.cn),并完成报价。
报价地点:北京
报价时间: 2024年1月23日 11:00 前提交《报价书》。
采购方联系人及通讯信息:
商务联系人:王丽
电话:15222178630
电子邮件:(主送)wangli27@ccccltd.cn
技术联系人:王侃
电话:15510621498
邮箱:(抄送)wangkan1@ccccltd.cn采购内容和要求
(一)项目背景
国家发展改革委在《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总体方案修编》中提出按照“需求牵引、应用至上、数字赋能、提升能力”要求,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主线,以数字化场景、智慧化模拟、精准化决策为路径,充分利用云计算、数字孪生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数字孪生建设先行先试实施方案》以提升流域综合管理模式创新和水治理能力为目标,通过数字孪生平台、信息基础设施、业务应用以及网络安全的建设,实现多尺度场景的数据融合,为数字孪生建设实施提供了设计依据和保障。
在业务应用的建设任务中,包含工程建设管理业务门户升级要求,公司的工程建设管理业务门户于2022年建成并投入运行,使用过程中用户提出了需要升级完善的需求,为推进项目建设,贴合流域公司实际业务应用,本项目需采购流域工程管理门户应用升级代码开发技术服务。
(二)技术服务内容概述
本次代码开发技术服务内容包括:
升级项目管理功能:在原有流域工程管理门户系统成果基础上,新增“产业开发”、“资产运营”两类项目管理类型,并开发升级相应的项目管理、招标管理、合同管理、进度管理、报表中心模块。
1)项目信息登记:在原有基项目类型基础上新增“产业开发”和“资产运营”两种项目类型,并根据不同项目类型特点,定制开发不同填报内容。由于新增项目类型属于产业及运营公司,不在当前用户权限范围内,所以用户权限需做对应调整;
2)标段划分:对已进行项目登记的项目进行标段的划分。新增项目类型信息需同步至标段划分,标段信息及技术指标与对应项目类型保持一致;
3)项目中心:新增类型项目信息同步至项目中心,支持新增项目类型的查询;
4)进度管理:投资进度及施工进度中涉及的所有业务,需要将新增项目类型纳入。新增项目类型在填报周计划、月度计划时,计划形象进度信息中技术指标需要按新增项目类型进行调整;
5)报表中心:支持在报表中心查询新增项目类型周月年完成情况,支持按类型查询分类查询,支持项目投资总控表中查看新增项目类型投资数据。升级招标管理功能:修改比选申请现有表单界面,并增加“工作阶段”“工作名称”字段,新增字段在关联模块进行同步新增、数据读取,涉及比选申请、比选文件审批、比选结果登记等功能模块;升级合同管理功能:包括调整“补充协议金额”填报规则,补充完善合同付款申请及其他付款申请增加费用类型选项,完善合同中心各金额取值规则;完善标段开完工登记信息:完善标段开完工登记信息,增加相应填报内容,并可实现对新增内容的搜索查询;完善报表中心功能:增加报表中心各类费用取值说明;完善供应商管理类型:增加评审企业类型,并可实现该类企业的合格名录入库、移除及黑名单入库、移除等。
(三)服务要求
代码的可用性:支撑流域公司用户业务需求,可用性≥99.9%,系统需确保7×24小时高效运转。
软件响应时间:系统数据的查询平均响应时间不超过5秒。
成果物:完成相关软件系统研发,提交成果物包括但不限于源代码、数据库、需求文档、设计文档、测试报告等,初验及终验须通过最终用户单位组织的专家评审。
交付周期:90天(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代码开发工作并提交计量,计量通过后试运行满30天交付),试运行期间对功能予以升级完善,及时响应最终用户的需求。
服务地点:北京市。
服务方式:软件代码开发技术服务。
质保周期:成果交付后3年内。
报价有效期:90天。
拦标价:含税报价不得超过¥270,000.00元,不含税报价不得超过¥254,716.98 元
付款条件:
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函后,支付合同额30%的预付款。
2.进度款:乙方在完成系统部署和技术支撑工作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合同额50%的进度款。
3.验收款:工程完工并通过终期验收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合同额17%的验收款。
4.质保款:合同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至结算审核额的100%。
以上付款均以甲方收到项目业主方相应阶段付款为前提条件,付款时乙方需根据相关税法规定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缴纳税金。
报价人须知
3.1报价流程
供应商应在《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在中交供应链系统中将报价文件的盖章扫描件及报价填报系统。
3.2报价文件内容
1、报价书;
2、营业执照;
3、近一年的财审报告或财务报表;
4、业绩要求:提供不少于1个近三年合同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元;
5、其他资质;
6、分项报价表;
7、信用承诺书。
备注:除报价书及信用承诺书按附件格式填写外,其他报价文件内容格式自拟。
3.3注意事项
设备清单报价不可有缺报、漏报等,价格清单需分项明技术服务费、其他费用等,且报价单每一页都需加盖公司印章;报价单位提供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等企业资质复印件、企业近三年业绩及相关资质均要加盖公司印章。
1、报 价 书
致中国交通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我单位对中国交通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第 号询价通知书,报价如下:
报价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不含税报价 (人民币元) | 税额 (人民币元) | 含税报价 (人民币元) | 备注 |
注:税率为 %
1、报价时间:
2、报价单位:
3、联系人:
4、联系电话:
5、通信地址:
6、交付周期:
7、质保周期:
8、技术服务承诺:
9、报价有效期:
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2、营业执照
3、近一年的财审报告或财务报表
4、业绩证明材料
5、其他资质
6、分项报价表
序号 | 采购内容及描述 | 综合单价 (元/人月) | 工作量 (人月) | 不含税分项报价 (元) | 含税分项报价 (元) | 备注 |
一 | 项目管理功能升级 | |||||
1 | 项目信息登记:在原有基项目类型基础上新增“产业开发”和“资产运营”两种项目类型,并根据不同项目类型特点,定制开发不同填报内容 | |||||
2 | 标段划分:对已进行项目登记的项目进行标段的划分,新增项目类型信息同步至标段 | |||||
3 | 项目中心:新增类型项目信息同步至项目中心,支持新增项目类型的查询 | |||||
4 | 进度管理:投资进度及施工进度中涉及的所有业务,需要将新增项目类型纳入。新增项目类型在填报周计划、月度计划时,计划形象进度信息中技术指标需要按新增项目类型进行调整 | |||||
5 | 报表中心:支持在报表中心查询新增项目类型周月年完成情况,支持按类型查询分类查询,支持项目投资总控表中查看新增项目类型投资数据 | |||||
二 | 招标管理功能升级 | |||||
1 | 修改比选申请现有表单界面,并增加“工作阶段”“工作名称”字段,新增字段在关联模块进行同步新增、数据读取,涉及比选申请、比选文件审批、比选结果登记功能 | |||||
三 | 合同管理功能升级 | |||||
1 | 包括调整“补充协议金额”填报规则,补充完善合同付款申请及其他付款申请增加费用类型选项,完善合同中心各金额取值规则 | |||||
四 | 标段开完工登记信息完善 | |||||
1 | 完善标段开完工登记信息,增加相应填报内容,并可实现对新增内容的搜索查询 | |||||
五 | 报表中心功能完善 | |||||
1 | 增加报表中心各类费用取值说明 | |||||
六 | 供应商管理类型完善 | |||||
1 | 增加评审企业类型,并可实现该类企业的合格名录入库、移除及黑名单入库、移除等 | |||||
合计 |
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信用承诺书
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供应商(分包商、服务商等)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
(一)提交的所有信息,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二)及时更新本单位信息,并对所提供信息的有效性负责。
(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项目单位提前告知的管理要求,开展交易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
(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发生弄虚作假、围标串标、恶意投诉、行贿、干扰交易活动等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自觉维护项目交易的良好秩序。
(五)守合同、重信用,诚信履约,自觉接受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六)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的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
(七)已认可并遵守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关于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以及诚信廉洁共建共享等相关规定。
(八)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项目团队中无中交集团员工及其亲属(投标单位属于中交集团下属企业除外)。
(九)对项目单位的让利应放在明处,不得与项目单位员工就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及违约责任追究等事项进行私下交涉。不得以回扣、酬金、佣金、奖励、津贴、兼职工资等名目,将让利转给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不报销、不支付应由项目单位员工个人支付的费用;不提供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不向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提供财物或者输送利益。不邮寄、赠送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有价证券、股权、股票、债券、其他金融产品、土特产、支付凭证、预付卡、电子红包礼券、房屋、车辆、古董等;不提供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为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不得为其就业、出国、旅游度假、婚丧嫁娶、子女上学、职务晋升、工作安排、购买或装修房屋、投资入股或者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不得以各种理由提供借款或者房屋和车辆借用;不得以慈善公益捐赠、社会责任费用等名目,变相提供商业贿赂。
不得向项目单位员工打听涉及中交集团、项目单位的商业秘密;在中交集团、项目单位进行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调查时,有义务配合并提供证据材料。
(十)本人已认真阅读和认可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
法定代表人签名: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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