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焦化产能指标概况
中煤焦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焦化公司)在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汾河煤电化工业园区享有185万吨/年焦化产能指标,包括外部购买山西海姿焦化有限公司60万吨/年焦化产能指标和临汾市永荣实业有限公司60万吨/年焦化产能指标(详见晋经信能源函【2012】310号文),内部置换汾阳市中煤龙泉焦化有限公司40万吨/年焦化产能指标和太谷县中煤京达焦化有限公司25万吨/年焦化产能指标(详见晋经信能源函【2012】388号文)。
二、焦化产能指标交易条件
1.有意购买方需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提交报价函(详见附件1)并交纳竞价保证金壹拾伍万元整至焦化公司指定账户,未足额交纳竞价保证金的购买方将不能参与竞价交易。
2.有意购买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按焦化公司要求出席竞价会议并现场签字确认。
3.竞价交易结束之日起,焦化公司将在10个工作日内退还未竞买成功方的竞价保证金;竞价交易成功,产能指标受让方已交纳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保证金,以保障正常签订转让合同;产能指标受让方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与焦化公司签署合同,成交保证金不予退回。
4.达成交易意向并签订《焦化产能指标转让合同》(详见附件3)后,产能指标受让方需一次性支付185万吨/年焦化产能指标转让价款至资金共管账户,并另支付合同总价款3%的履约保证金至焦化公司指定账户。(成交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
5.合同签署后买卖双方各自履行内部审批手续,以焦化公司获得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文件之日为合同生效日。
6.合同生效之日起,产能指标受让方需在三个月内办理完成焦化产能指标过户相关手续,以山西省经信委确认的文件为准,办理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产能指标受让方承担。
7.如产能指标受让方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完成焦化产能指标交易的,焦化公司将履约保证金如数退回;如非焦化公司原因产能受让方未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完焦化产能指标过户相关手续,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
8.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将全额合同价款一次支付至资金共管账户或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将资金共管账户内全部款项一次转至甲方指定账户,每逾期1日按逾期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一承担违约金。
9.报名截止日期至2018年6月13日。
三、竞价保证金交纳账户
账户名称:中煤焦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 中国银行北京安定门外支行
银行账号:336356031815
四、联系方式
卖 方:中煤焦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南中环街529号B座
联 系 人:贾大玮
联系方式:0351-7876842,13835212721。
邮 箱:jiadaw@ccjznh.com
- 附件1:报价函.doc
- 附件2:授权委托书.doc
- 附件3:焦化产能指标转让合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