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绵阳检察机关“一平台、三中心”建设和绵阳检察机关驻所监控联网改造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采购公告
监理服务
金额
12.25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12/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scgz磋【2024】12-02号
预算金额
12.25万元
招标公司
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检察院
招标联系人
胡女士13699621526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国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陈华0816-2351166
标书截止时间
2024/12/09
投标截止时间
2024/12/13
公告正文
绵阳检察机关“一平台、三中心”建设和绵阳检察机关驻所监控联网改造项目监 理服务采购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SCGZ磋【2024】12-02号)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绵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绵阳检察机关“一平台、三中心”建设和绵阳检察机关驻所监控联网改造项目监理服 务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2.25万元(其中包1: 9.9 万元;包2:2.35万元),招标人为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招标每包分别采购1家机构承担绵阳检察机关“一平台、三 中心”建设和绵阳检察机关驻所监控联网改造项目监理服务。本项目为2个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1; (002)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0022)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03日09时00分到2024年12月0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0元/份(磋商文 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2.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 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 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3日10时30分 递交方式四川国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绵阳市科创园区科技路5号二楼)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3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四川国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绵阳市科创园区科技路5号二楼) 七、其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检察院。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绵阳市涪城区科创园区子云路北段58号(集中办公区一号楼) 联系人:胡女士 电 话:1369962152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国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绵阳市科创园区科技路5号二楼 联系人: 陈华 电 话: 0816-2351166 电子邮件: 104002902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心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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