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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486.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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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更新延庆公益电影放映设备

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DYYQ20190508-02

项目名称:更新延庆区公益电影放映设备

买 方:北京市延庆区公益电影放映中心

卖 方:北京中盛国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1958

合 同 书

北京市延庆区公益电影放映中心(买方)更新延庆区公益电影放映设备 (项目名称)中所需投影机、投影幕、机柜、音响设备 (货物名称)(招标采购单位)以 KJY20190627 号招标文件在国内  公开  (公开/邀请)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 北京中盛国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卖方)为中标人。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为便于解释,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

a. 本合同书

b. 中标通知书

c.合同特殊条款

d.合同一般条款

e. 协议

f. 投标文件 (含澄清文件)

g. 招标文件 (含招标文件补充通知)

2、货物和数量

本合同货物:投影和音响系统设备

数量:126

3、合同总价

本合同总价为4864230.00 元人民币。

分项价格: 单套价格38605.00元,126套价格:4864230.00元,(明细详见附件一)

4、付款方式

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

1、合同生效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1459269.00元,大写:壹佰肆拾伍万玖仟贰佰陆拾玖元整。

2、全部设备送到现场验收数量规格合格,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即人民币2432115.00元,大写:贰佰肆拾叁万贰仟壹佰壹拾伍元整 ,安装调试交付使用验收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即人民币972846.00元,大写:玖拾柒万贰仟捌佰肆拾陆元整。

3、验收合格后15日内,乙方应向甲方递交由银行开具的合同总价5%的质保函作为质量保证金(有效期12个月)。

5、本合同货物的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

交货地点:北京市延庆区、甲方指定地点。

6、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全权代表签署、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

买方:北京市延庆区公益电影放映中心 卖方:北京中盛国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名称:(印章)          名称:(印章)

201958日          201958

授权代表(签字):梁廷军 授权代表(签字):王秋田

地址:北京市延庆区西街1地址:丰台区总部基地十六区18号楼12

邮政编码:102100 邮政编码:100070

电话:010-69103018 电话:010-57973800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延庆支行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北三环支行

账号:0200011809004600111 账号: 11001021200053006717


 合同特殊条款

特殊条款

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合同特殊条款的序号将与合同一般条款序号相对应。

1、定义

1.1方:本合同方系指:北京市延庆区公益电影放映中心

方:本合同乙方系指:北京中盛国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二、付款方式

1、合同价款总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转账、支票、银行履约保函);方应于本合同进度款支付完成之日起15日内向方提交,如因方违约导致保证金被扣除,方有要求7日补齐保证金金额;

2买卖双方签署本合同后,方开具合同价进度款等额的正式发票,待方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后,向方支付合同价全部款项;

3方完成全部工作并经方验收合格后,方无息退还除去违约扣款部分(若有)后的保证金。

第十一条 知识产权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方利用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成果,归方所有;合同有效期内,方利用方提交的技术\运维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成果,归方所有。

二、方保证委托项目成果是其独立实施完成,不会受到任何第三方基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的指控和诉讼。如果方收到上述指控和诉讼,方应当配合方积极应诉,并承担因此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律师费、法院或仲裁机构最终裁定的侵权赔偿费用及方承担其他侵权责任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等。

合同一般条款

1 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 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1.2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

1.3 “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它相关资料。

1.4 “服务”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服务。

1.5 “买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供货合同的单位(含最终用户)。

1.6 “卖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的中标人。

1.7 “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

1.8 “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2 技术规范

2.1 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投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3 知识产权

3.1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 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 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4 包装要求

4.1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4.2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5 装运标志

5.1 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

收货人:

合同号:

装运标志:

收货人代号:

目的地:

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

毛重/净重:

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

5.2 如果货物单件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 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 “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

6 交货方式

6.1 交货方式一般为下列其中一种,具体在合同特殊条款中规定。

6.1.1 现场交货: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所有货物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6.1.2 工厂交货:由卖方负责代办运输和保险事宜。运输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运输部门出具收据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6.1.3 买方自提货物:由买方在合同规定地点自行办理提货。提单日期为交货日期。

6.2 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 5 天以前以电报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箱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交货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挂号信将详细交货清单一式6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包装箱件数和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货物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货物在运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买方。

6.3 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卖方应对超运部分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

7 装运通知

7.1 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的货物,卖方通知买方货物已备妥待运输后24小时之内,应将合同号、货名、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装运日期,以电报或传真通知买方。

7.2 如因卖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电报或传真通知买方,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损失应由卖方负责。

8 付款条件

付款条件见第二册第七章“合同特殊条款”。

9 技术资料

9.1 合同项下技术资料(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

9.2 合同生效后7天之内,卖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寄给买方。

9.3 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货物一起发运。

9.4 如果买方确认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卖方将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7 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买方。

10 质量保证

10.1 卖方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

10.2 卖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卖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10.3 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卖方在收到通知后7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10.4 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7天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10.5 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12个月。

11 检验和验收

11.1 在交货前,中标人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

11.2 货物运抵现场后,买方应在 7 日内组织验收,并制作验收备忘录,签署验收意见 。

11.3 买方有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员监造的权利, 卖方有义务为买方监造人员行使该权利提供方便。

11.4 制造厂对所供货物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中标人必须提前通知买方。

12 索赔

12.1 如果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等与合同不符,或在第10.5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卖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

12.2 在根据合同第10条和第11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2.2.1 在法定的退货期内,卖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卖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

12.2.2 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权的部门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

12.2.3 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和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第10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12.3 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2 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 7 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12.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合同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保函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13 延迟交货

13.1 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13.2 如果卖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交货,买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

13.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收到卖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14 违约赔偿

14.1 除合同第15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可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没有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15 不可抗力

15.1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15.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 7 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

15.3 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 双方应通过协商在 14 日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16 税费

16.1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

17 合同争议的解决

17.1 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7.2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当事人一方在规定时间内不履行仲裁机构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7.3 仲裁费用和诉讼费用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8 违约解除合同

18.1 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卖方追诉的权利。

18.1.1 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按合同第14.1的规定可以解除合同的;

18.1.2 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

18.1.3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

“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定义如下:

a)“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买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

b)“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以谎报事实的方法,损害买方的利益的行为。

18.2 在买方根据上述第18.1条规定,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全部或部分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卖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

19 破产终止合同

19.1 如果卖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买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单方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但买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0 转让和分包

20.1 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

20.2 经买方同意,卖方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卖方共同对买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卖方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21 合同修改

21.1 买方和卖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2 通知

22.1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23 计量单位

23.1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4 适用法律

24.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25 履约保证金

25.1 卖方应在合同签订后 7 天内,按约定的方式向买方提交合同总价/的履约保证金。

25.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以支票、转账或电汇形式提交。

25.3 履约保证金在法定的货物质量保证期期满前应完全有效。

25.4 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三十(30)天内,买方将把履约保证金退还卖方。

26 合同生效和其它

26.1 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买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合同将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

26.2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份;卖方份。


附件一:投标分项清单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设备、型号

制造商名称

产地

数量

技术规格

单价(注明装运地点)

小计

1.

投影机 Inask DX520

英士毅丰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

1

光源类型:固态光源,HLD LED光源
显示技术:3LCD
液晶板尺寸:≥0.79

亮度:5200流明(符合ISO21118标准)
分辨率:1024×768(标准)
对比度:20000:1
均匀度:
90%
光学变焦:1.6

镜头位移:垂直镜头位移±32%,水平镜头位移±8%
光源寿命:2万小时

梯形校正:垂直梯形校正±30°,水平梯形校正±15°
防尘网:双层静电防尘网
扬声器:立体声,2*10W
接口:HDMI×2(其中一路支持MHL)、USB-AUSB-BRJ45VGA IN×2VGA OUTRS232VIDEO INAUDIO INAUDIO OUTRCAL/R

功能要求:
a) 支持自动开机、自动休眠、隐藏字幕、高海拔模式、开机倒数
b) 具备画面分割拼接功能、支持图像自动翻转(吊顶使用时画面自动翻转)
c) 支持无PC投影、USB线直接投影(声音同时传输)、RJ45网线投影、无线投影
d) 四角梯形校正、桶形校正
e) DICOM投影模式
f) 可选配HDBaseT功能
g) 支持网络控制,包括Crestron RoomViewAMX DiscoveryPJ Link

13300.00

13300.00

2.

投影吊架

定制

国产

国产

1

伸缩加长0.5-3米专用工程机吊架,上下多角度倾斜。采用精确的安装孔位设计和尺寸调整装置,符合投影仪。产品优越性:富有高度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480.00

480.00

3.

幕布

森显

上海森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

1

森显 根据实际情况大概银幕3米、3.5米、4米等(时报),幕布169, 增益1.1,可视角度>160度,具有彩色还原好,视场角大,光线柔和,长时间观看不易疲劳,使用寿命长的优点(具体尺寸可按照实际需求协商)。

2390.00

2390.00

4.

六通道数字功放机

DE Acoustics CS-6000H

深圳市千晟电声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

1

◆功率:主声道(L8Ω*600w;主声道(R8Ω*600w;中置(C):8Ω*600;环绕声道(SL8Ω*600W;环绕声道(SR8Ω*600W,超低音声道(SW8Ω*600W, ◆频率响应:20~36kHz(-0.1dB); ◆总谐波失真:<0.05; ◆信噪比:>114dB; ◆阻尼系数(8 ohms):4001;THD:≤0.01%Rated Power@ 8Ω 1Khz;IMD:≤0.01%Rated Power@ 8Ω; ◆转换速率:60v/ μs ◆输入灵敏度:0.77V/1.2V/1.44V ◆输入阻抗:10k/20k ohurs, ◆不平衡or平衡;输入抑制:≤-75db;串音:≤-70db;主电源:-230v50/60Hz /HUSE:T20A; ◆体积:483W×430D×176H, ◆机身高度:4U; ◆重量:35kg

5200.00

5200.00

5.

12寸全频 主扩声音箱

DE Acoustics MH-12

深圳市千晟电声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

2

12"二分频全频音箱 频响范围:55Hz-19KHz 标称阻抗:8Ω 连续功率:450W;峰值功率:1800W 灵敏度:102dB/1W/1m; 声压级:128dB连续,134dB峰值; 50°-100° x 55°非对称指向性号角; 低音单元:112"铝合金盆架,Ф190mm磁体,3"镀银铝扁线耐高温音圈; 高音单元:11.75"Mylar膜驱动器;过流、过压保护; 14M8mm吊挂点,可多角度多方向安装;38mm标准支撑孔; 400mm x 580mm x 365mm(WxHxD)21Kg

1700.00

3400.00

6.

超低频扩声音箱

DE Acoustics MH-15B

深圳市千晟电声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

1

15"超重低音音箱 频响范围:35Hz-300Hz 标称阻抗:8Ω 额定功率:500W;峰值功率:2000W 灵敏度:98dB/1W/1m; 声压级:126dB连续,132dB峰值; 15"铝合金盆架低音单元,Ф220mm磁体,Ф100mm镀银铝扁线耐高温音圈; 18mm夹板箱体,黑色高硬度喷漆;4mm圆形穿孔钢网,后贴防水防尘声学海绵; 470mm x 620mm x 600mm42Kg 38mm标准支撑孔;

2000.00

2000.00

7.

中置、环绕音箱

DE Acoustics MH-8

深圳市千晟电声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

5

8"二分频全频音箱 频响范围:55Hz-20KHz 标称阻抗:8Ω 连续功率:200W;峰值功率:800W 灵敏度:98dB/1W/1m; 声压级:118dB连续,124dB峰值; 50°-100° x 55°非对称指向性号角; 低音单元:110"铝合金盆架,Ф180mm磁体,2.5"镀银铝扁线耐高温音圈; 高音单元:11.75"Mylar膜驱动器;过流、过压保护; 14M8mm吊挂点,可多角度多方向安装;38mm标准支撑孔; 340mm x 525mm x 317mm(WxHxD)21Kg

1500.00

7500.00

8.

机柜

图腾 G26618

图腾电子设备(昆山)有限公司

江苏

1

尺寸:600mm*988*600
容积(U):18
标准配置:前门玻璃门,后门钢板门,6位国标排插组件1套。固定板1块,风扇组件1套(除600深机柜配2只风扇外,其余配4只),重型脚轮4只,方螺母螺钉40套,支脚4只,内六扳手1

国际流行的白色透明钢化玻璃前门,玻璃上下两边丝印黑色网纹;
前后为圆形通风孔的上下框;
主体颜色为国际流行RAL7035
可同时安装脚轮和支脚;
结构坚固,最大静载达800KG(带支脚);
可关闭的上部、下部多处走线通道,底部大走线孔尺寸可按需调整;
可选配安装底座,达到固定机柜、底部过线、底部送冷风、防鼠的要求;
可方便拆卸的左右侧门和前后门;
齐全的可选配件。
承载:
静载800KG(带支架)
防护等级:IP20
主要材料:

SPCC优质冷扎钢板制作;厚度:方孔条2.0mm,安装梁1.5mm,其它1.2mm.
托盘厚度:1.4厚;每台2块托盘

表面处理:
方孔条镀蓝锌;其余:脱脂、磷化、静电喷塑

1635.00

1635.00

9.

电源时序器

DE Acoustics PS-2000

深圳市千晟电声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

1

电源:AC 220V/50Hz,单相3线,总 容 量:Maximal 40A,输出:Channel 1~8,前面板插座输出, 单相三线10A万能插座 面板控制:时序控制开关, 外部控制(有漏电保护装置):标准RS232串口控制,波特率:2400DC5~24V 电压信号控制,, 重量:3.7 kg, 尺寸(宽×深×高)482x180x44mm

700.00

700.00

10.

管线辅料

国产

1

管线及接插件都是国标标准、安装符合电影影厅标准

1000.00

1000.00

11.

安装调试

1

1000.00

1000.00

12.

本项小计:(单套价格)

38605.00

13.

总计:(126套价格)

126

38605.00

4864230.00

14.

总计:

4864230.00

15.

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交运的有关费用

免费

16.

检验、安装、测试

免费

17.

培训

免费

18.

售后服务费

免费

19.

零备件及专用工具

免费

20.

其他

免费

21.

以上货物装运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十六区18号楼12

免费

22.

总价: 肆佰捌拾陆万肆仟贰佰叁拾元整

4864230.00


附件二:售后服务承诺书

质量保证期

从验收签字之日起进入保修服务期,为三年。保修范围包括提供的所有安装和调试服务以及免费更换或维修、免费升级和免费技术支持服务等。在保修期内提供维修和技术咨询服务,排除所完成系统出现的故障。保修期外,按照合同规定的价格及服务给予完善的服务。

附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

说明: 中盛国华,售后服务承诺_页面_1

说明: 中盛国华,售后服务承诺_页面_2

附件三:产品参数介绍

六通道数字功放机

DE Acoustics CS-6000H

◆功率:主声道(L8Ω*600w;主声道(R8Ω*600w;中置(C):8Ω*600;环绕声道(SL8Ω*600W;环绕声道(SR8Ω*600W,超低音声道(SW8Ω*600W, ◆频率响应:20~36kHz(-0.1dB); ◆总谐波失真:<0.05; ◆信噪比:>114dB; ◆阻尼系数(8 ohms):4001;THD:≤0.01%Rated Power@ 8Ω 1Khz;IMD:≤0.01%Rated Power@ 8Ω;

◆转换速率:60v/ μs ◆输入灵敏度:0.77V/1.2V/1.44V ◆输入阻抗:10k/20k ohurs, ◆不平衡or平衡;输入抑制:≤-75db;串音:≤-70db;主电源:-230v50/60Hz /HUSE:T20A; ◆体积:483W×430D×176H, ◆机身高度:4U;

◆重量:35kg

12寸全频主扩声音箱

DE Acoustics MH-12

说明: MH-12.jpg

12"二分频全频音箱

频响范围:55Hz-19KHz

标称阻抗:8Ω

连续功率:450W;峰值功率:1800W

灵敏度:102dB/1W/1m

声压级:128dB连续,134dB峰值;

50°-100° x 55°非对称指向性号角;

低音单元:112"铝合金盆架,Ф190mm磁体,3"镀银铝扁线耐高温音圈;

高音单元:11.75"Mylar膜驱动器;过流、过压保护; 14M8mm吊挂点,可多角度多方向安装;

38mm标准支撑孔;

400mm x 580mm x 365mm(WxHxD)21Kg

超低频扩声音箱

说明: MS-12B 拷贝.jpg

DE Acoustics MH-15B

频响范围:35Hz-300Hz

标称阻抗:8Ω

额定功率:500W;峰值功率:2000W

灵敏度:98dB/1W/1m

声压级:126dB连续,132dB峰值;

15"铝合金盆架低音单元,Ф220mm磁体,Ф100mm镀银铝扁线耐高温音圈; 18mm夹板箱体,黑色高硬度喷漆;4mm圆形穿孔钢网,后贴防水防尘声学海绵; 470mm x 620mm x 600mm42Kg8mm标准支撑孔

中置、环绕音箱

DE Acoustics MH-8

8"二分频全频音箱

频响范围:55Hz-20KHz

标称阻抗:8Ω

连续功率:200W;峰值功率:800W

灵敏度:98dB/1W/1m

声压级:118dB连续,124dB峰值;

50°-100° x 55°非对称指向性号角;

低音单元:110"铝合金盆架,Ф180mm磁体,2.5"镀银铝扁线耐高温音圈; 高音单元:11.75"Mylar膜驱动器;过流、过压保护; 14M8mm吊挂点,可多角度多方向安装;38mm标准支撑孔

电源时序器

DE Acoustics PS-2000

电源:AC 220V/50Hz,单相3线,总 容 量:Maximal 40A,输出:Channel 1~8,前面板插座输出, 单相三线10A万能插座

面板控制:时序控制开关,

外部控制(有漏电保护装置):标准RS232串口控制,

波特率:2400DC5~24V 电压信号控制,

重量:3.7 kg

尺寸(宽×深×高)482x180x44mm

Inask DX520投影机

光源类型:固态光源,HLD LED光源

显示技术:3LCD

液晶板尺寸:≥0.79

亮度:5200流明(符合ISO21118标准)

分辨率:1024×768(标准)

对比度:20000:1

均匀度:90%

光学变焦:1.6

镜头位移:垂直镜头位移±32%,水平镜头位移±8%

光源寿命:2万小时

梯形校正:垂直梯形校正±30°,水平梯形校正±15°

防尘网:双层静电防尘网

扬声器:立体声,2*10W

接口:HDMI×2(其中一路支持MHL)、USB-AUSB-BRJ45VGA IN×2VGA OUTRS232VIDEO INAUDIO INAUDIO OUTRCAL/R

功能要求:

a) 支持自动开机、自动休眠、隐藏字幕、高海拔模式、开机倒数

b) 具备画面分割拼接功能、支持图像自动翻转(吊顶使用时画面自动翻转)

c) 支持无PC投影、USB线直接投影(声音同时传输)、RJ45网线投影、无线投影

d) 四角梯形校正、桶形校正

e) DICOM投影模式

f) 可选配HDBaseT功能

g) 支持网络控制,包括Crestron RoomViewAMX DiscoveryPJ Link

2、 备注:

a) 所投产品提供产品检测报告

b) 投标单位提供厂家的项目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c) 所投产品具有3C证明文件

d) 所投产品具有CECP证明文件

上海森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幕布

森显 根据实际情况大概银幕3米、3.5米、4米等(时报),幕布169, 增益1.1,可视角度>160度,具有彩色还原好,视场角大,光线柔和,长时间观看不易疲劳,使用寿命长的优点(具体尺寸可按照实际需求协商)。

机柜图腾 G26618

说明: C:\Users\Administrator\Documents\Tencent Files\275005797\Image\C2C\2KULJQQT@6VXJ_1JWY(P9_4.jpg

尺寸:600mm*988*600

容积(U):18

标准配置:前门玻璃门,后门钢板门,6位国标排插组件1套。固定板1块,风扇组件1套(除600深机柜配2只风扇外,其余配4只),重型脚轮4只,方螺母螺钉40套,支脚4只,内六扳手1

国际流行的白色透明钢化玻璃前门,玻璃上下两边丝印黑色网纹;

前后为圆形通风孔的上下框;

主体颜色为国际流行RAL7035

可同时安装脚轮和支脚;

结构坚固,最大静载达800KG(带支脚);

可关闭的上部、下部多处走线通道,底部大走线孔尺寸可按需调整;

可选配安装底座,达到固定机柜、底部过线、底部送冷风、防鼠的要求;

可方便拆卸的左右侧门和前后门;

齐全的可选配件。

承载:静载800KG(带支架)

防护等级:IP20

主要材料:

SPCC优质冷扎钢板制作;厚度:方孔条2.0mm,安装梁1.5mm,其它1.2mm.

托盘厚度:1.4厚;每台2块托盘

表面处理:

方孔条镀蓝锌;其余:脱脂、磷化、静电喷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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