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斑竹园镇中心卫生院一批货物采购项目02包、03包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一)项目名称:金寨县斑竹园镇中心卫生院一批货物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18HY-C280/02/0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7月24日
采购日期:2018年8月14日
(二)
02包: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清蓝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318号新华学府春天4栋1-103室
中标(成交)金额:3690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内容:金寨县斑竹园镇中心卫生院废水处理设备采购与安装。包括设备采购、安装、验收、售后服务等。
03包: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合肥金誉堂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太湖东路万振逍遥苑四期12栋1401室
中标(成交)金额:26625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内容:金寨县斑竹园镇中心卫生院标识标牌及发光灯箱设计,生产与安装。包括设备采购、安装、验收、售后服务等。
(三)评审委员会名单:唐志国、桂丽、王玲、张春来、杨晓帆
(四)采购单位:金寨县斑竹园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杨晓帆
联系电话:13365683465
地 址:金寨县斑竹园镇。
(五)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寰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689号拓基城市广场金座A栋23楼
项目负责人:沈工
联系电话:0551-65320549转8820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余维俊
联系电话:0564-7359096
公告期限:2018年8月14日至2018年8月15日
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http://gks.mof.gov.cn/redianzhuanti/zhengfucaigouguanli/201802/t20180201_2804589.html
金寨县斑竹园镇人民政府
安徽寰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