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楹联博物馆群二、三号馆展陈布置采购项目
金额
13.58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7/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xyn-2024-07-09-1
预算金额13.58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盘锦恒鑫缘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费泽东0427-3220559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1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17
公告正文
楹联博物馆群二、三号馆展陈布置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楹联博物馆群二、三号馆展陈布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盘锦市兴隆台区工业街33号盘锦市互联网创业大厦30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71709:40时(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YN-2024-07-09-1
项目名称:楹联博物馆群二、三号馆展陈布置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35825.00元
最高限价:135825.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

货物名称

数量

技术参数及要求

01

一楼

4mm宽铝合金挂画线

65米

银色4mm厚x40mm高

手卷柜

7米

实木框架(550mm宽750mm高),表面包裹亚麻布,8mm厚玻璃罩(550mm宽*280高)

收纳柜

1项

颗粒板800*400*2000mm高

接待台

2组

颗粒板1200*550*800mm高

成品套装门

2套

实木复合1450*2100mm高

办公桌

2套

颗粒板600*1200*750mm高

二楼

手卷柜

21米

实木框架(550mm宽750mm高),表面包裹亚麻布,8mm厚玻璃罩(550mm宽*280高)

4mm宽铝合金挂画线

70米

银色4mm厚x40mm高

收纳柜

1项

颗粒板800*400*2000mm高

三楼

4mm宽铝合金挂画线

70米

银色4mm厚x40mm高

毛毡(画墙)

49㎡

20mm厚欧松板,表面铁板≥0.5mm厚,铁板表面毛毡≥5mm厚16500*3000mm高

沙发

2套

实木框架布艺沙发一、二、三人位总尺寸4800*1000*750mm高

茶几

2套

人造板桌面,铁艺或木艺桌腿1000*500*400mm高

椅子

30把

网布座椅,金属腿500*500*800mm高

书画案

4套

面板≥1350*2350*50mm厚,要求40*40mm镀锌方管龙骨架,表面9厘板,板面第一层树脂,第二层无碱玻璃丝布,第三层树脂,第四层玻璃钢腻子,第五层红色油漆。金属底座。

顶楼遮光帘

1项

遮光布4000*600mm宽

1、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完成。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近三年内(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 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709日起至20240711日(北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工业街33号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人民币元500元/本(现金),售后不退。
获取文件其他说明:
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均需加盖公章)。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71709:40时(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工业街33号开标会议室
六、开启
时间:2024071709:40时(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工业街33号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均需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身份证复印件反正面(均需加盖公章)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盘锦市兴隆台区文化和旅游发展服务中心(辽河美术馆)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
联系人:袁先生
联系方式:133042752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盘锦恒鑫缘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工业街33号开标会议室
联系方式:0427-3220559
邮箱地址: lnhxysi@163.com
开户行: 阜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
账户名称:盘锦恒鑫缘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120090001065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费泽东
电 话:0427-3220559
盘锦恒鑫缘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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