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czxzc磋商2022-01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众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先生13698338056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广元市城市建设事务中心市城区市政道路基础设施维修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SCZXZC磋商2022-01号(招标文件编号:SCZXZC磋商2022-01号)

二、项目名称:广元市城市建设事务中心市城区市政道路基础设施维修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明科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北区路73号(创意大厦)21层2101-2105、2117-2121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造价咨询服务

下浮率(%):23.5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明科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造价咨询服务 2022-2023年度(本项目为广元市城区市政道路基础设施维修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内容及规模为:市城区范围内的市政道路、人行道、绿道、廊道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维修。全年预计发生维修费金额约3000万元以内,以1个月为单位,所发生的维修结算(约20-50份)打包进行造价咨询服务(包含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相关服务),对单个项目工程造价超过40万元的必须先进行编制工程量清单含预算控制价造价咨询服务。) (一)从整个工程开工前审核(含招标控制价、施工和监理单位招投标文件和合同等审核)至竣工决算的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及控制服务。包括但不仅限于:
1、审核项目招标控制价;
2、审核施工、监理、主要设备材料采购等磋商文件、答疑文件及合同条款中相关的造价条款;
3、配合采购人对施工过程中新增项目、漏项项目暂定综合单价的核定,核定综合单价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计价相关配套文件、磋商文件、施工合同规定且依据充分,理由清楚;
4、在施工过程中协助采购人配合审计部门在建设程序的合法性及施工合同等方面的审核,以及其它相关的工作;
5、对施工现场进行必要的监管、提供咨询服务,参与工程洽谈、造价测算、现场计量;
6、审核设备和材料等的品牌、型号、材质、询价等造价信息;
7、协助采购人对索赔进行咨询,分清责任划分,收集相关资料,审核索赔金额,对索赔争议事项进行分析、协调,出具书面咨询意见供建设单位商榷参考;
8、每月在施工单位提供打包送审竣工资料后15 日内完成竣工结算审核工作并出具内部结算审核报告,配合采购人完成竣工结算的国家审计及结算审计结束后的归档工作,不得泄露跟踪审查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
9、配合采购人在本项目合同范围内的相关其他工作。
(二)服务质量要求及标准
1、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或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提供真实、准确、可靠的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和成果文件。且须经本项目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核准通过。
2、服务成果的提交:纸质成果文件要求装订成册,并附相应电子文档,具体要求合同约定。
2022-2023年度 1.服务期限:一年(本次服务期限为2022-2023年度,服务期限满后,采购人可根据成交人服务履约情况,在本次成交合同内容基础上续签下一年度服务)。
2.服务期间人员要求:
2.1派驻常驻现场人员要求:对委托项目应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项目负责人、主审及相关审核人员;所有参审人员必须是本公司注册造价专业人员,实际到场人员必须与实施方案人员一致。在服务过程中应积极接受采购人就委托事项的监督管理。同时,须根据项目需要及采购方要求,随时增加相关设施设备、人员力量,以确保按时保质地完成全过程控制服务工作。
2.2合同履约过程中,成交人不得随意更换派驻人员,若有特殊情况需更换,须提前经采购人书面批准,且替换人员的资质不得低于被更换人员的资质。
2.3成交人须对其派驻现场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如人员发生安全事故,所有责任和损失均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2.4成交人应派常驻人员2名,其中1名应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另1名为造价从业人员(具备造价从业资格)。
3.付款方式:合同约定。
4、服务质量要求:
①成交人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后,不得分包转包委托事项。
②成交人必须按合同规定完成全部委托事项,不得任意扩大和缩减服务的范围。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财务制度、会计准则、工程计价定额、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磋商文件、合同协议、现场签证、结算书等依法开展工作,不受任何第三方影响,独立承担合同规定委托事项任务,做到不回避问题、不转移矛盾、不推卸责任,尽职尽责、认真负责。
③成交人应按照规范进行调查取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手续完备。出具审核报告做到内容完整、格式规范、条理清晰、造价误差±3%以内(含3%)。项目完结后应及时装订档案,档案资料应规范、完备。
④成交人还应协助采购人及时对工程项目全过程控制服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炼、总结,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意见。
⑤服务要求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⑥成交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守行业自律和采购人的廉政纪律、保密纪律、回避制度、职业道德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5、验收标准:项目完成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验收。
6、安全责任: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出现的一切安全责任及赔偿问题均由成交人自行负责。
7、报价要求:按照《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川价发【2008】141号执行。本项目预算金额为暂定金额,最终以实际结算为准。
8、其他要求: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SC0802136,SC0803732,SC0803843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协商约定。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5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元市城市建设事务中心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614号        

联系方式:罗先生,0839-32653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众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797号(广博小区院内)            

联系方式:张先生,136983380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先生

电 话:  0839-3265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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