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江苏公司国能常州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烟风及制粉系统管道补偿器设备采购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38.02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6/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江苏公司国能常州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烟风及制粉系统管道补偿器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江苏公司国能常州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烟风及制粉系统管道补偿器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603947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603947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赵玉林 电话:025-86728657
邮箱:16170264@chnenergy.com.cn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项目名称:江苏公司国能常州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烟风及制粉系统管道补偿器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603947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603947001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江苏亚太波纹管有限公司 | 江苏宏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138.028000 | 147.646000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子项目:补偿器(金属波纹膨胀节)(B1/B2) | 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B1/B2、TS2732G00-2025、2025年09月11日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 | / |
业绩 | 1、宿州钱营孜电厂二期扩建项目锅炉烟风系统金属、非金属补偿器技术协议、兰州长信电力设备有限责任公司、2024.4 2、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EPC总承包项目陕西延长石油富县电厂2X1000MW工程、西北电力工程承包有限公司、2021.11 3、华能正宁2X 1000兆瓦调峰煤电项目、华能成东能源有限五任公司正宁电厂、2023.12 4、山东能源灵台1000MW调峰煤电项目、兰州长信电力设备有限责任公司、2023.11 5、国电电力内蒙古上海庙电厂2X 100MM机组新建工程、国家能源集团内蒙古上海庙发电有限公司、2021.12 | 1、国电双维电厂新建工程项目烟风管道补偿器采购合同、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20.9.27 2、广东公司清远电厂2x1000Mw机组新建工程烟风道补偿器采购、广东公司清远电厂、2022.10 3、深能(河源)电力2x1000MM燃煤发电机组工程、深能(河源)电力有限公司、2020.6.26 4、江西大唐国际新余二期异地扩建 2x1000MW工程金属、非全属补偿 器、江西大唐国际新余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3.8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赵玉林 电话:025-86728657
邮箱:16170264@chnenergy.com.cn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