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FHGC20230165S汾湖高新区2023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及产业园用地状况调查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9/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hgc20230165s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翁翔0512-63135607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欣禾诚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思薇0512-63659266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2
公告正文
苏州欣禾诚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就其所需要采购的汾湖高新区2023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及产业园用地状况调查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磋商采购文件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FHGC20230165S
二、采购项目名称:汾湖高新区2023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及产业园用地状况调查
三、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贰拾捌万元整(¥280000.00)
四、采购需求:(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一)项目概况:
开发区作为城镇发展和土地利用的重点区域,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改善供求矛盾,在土地有限的情况下,必须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充分挖掘土地利用潜力,通过改善经营管理、增加经济投入等方式提高土地经济效益,建立集约高效的用地模式,因此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是精细化土地管理的必然要求。
(二)服务范围:包括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批准范围和实际管理范围和黎里镇三类产业园(汾湖科技创业园和汾湖元太芯谷)实际管理范围。
(三)主要任务: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1349号)、《关于开展全省产业园用地状况调查暨2023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3〕628号),以2022年12月31日作为评价时点,按照《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规程》要求的指标体系、江苏省开发区实际管理范围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分别对开发区“批准范围”和“实际管理范围”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土地开发利用状况开展调查,填写调查表格,测算评价指标并编制有关评价成果。
(四)项目进度要求:一类和三类产业园成果需在上级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上报。如进度要求有所调整,以省、市相关要求为准。
五、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应具备下列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为《江苏省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建设项目节地评价、土地储备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技术协作单位评选结果公告》的入围单位。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六、参加磋商报名及领取磋商采购文件时间: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28日起至2023年10月10日(9:00—11:30,13:00—16:30节假日除外),磋商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现金收讫,如参加本次磋商采购的供应商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后方可参加。
2.报名方式及地点:现场报名。地址:苏州市吴江区鲈乡南路2485号明珠大厦北楼1702A(苏州欣禾诚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3.报名材料:
(1)提供响应单位《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加盖公章。
(2)响应单位提供具备“(一)供应商应具备下列一般条件”的承诺书原件(内容如上,格式自拟)。
(3)响应单位须为《江苏省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建设项目节地评价、土地储备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技术协作单位评选结果公告》的入围单位,提供技术协作单位评选结果公告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4)响应单位提供:近三年内①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②无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情形;③未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④无法律纠纷、无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无上述情形的承诺书原件。
(5)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响应单位前来报名。请各响应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如有要求提供原件的需提供原件,封面注明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报名材料如有伪造或虚报,则评审小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或投标资格。
4.联系人:朱思薇、庄佳联系电话:0512-63659266
七、磋商时间、地点:
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时间:2023年10月12日13:30-14:00
2.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2日14:00
3.磋商时间:2023年10月12日14:00
4.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苏州市吴江区汾湖高新区洋砂路100号华信大厦11楼(汾湖高新区公共资源管理中心1103开标室)
八、联系及监督:
1.采购代理机构:苏州欣禾诚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鲈乡南路2485号明珠大厦北楼1702A
联系人:朱思薇、庄佳联系电话:0512-63659266
2.采购人: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汾湖高新区芦莘大道1118号
联系人:翁翔联系电话:0512-63135607
九、本磋商文件的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本公告在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请贵单位领取本次磋商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磋商准备,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汾湖高新区公共资源管理中心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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