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GK-202308180013-1
采购人(全称): 长沙生态动物园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智达房地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安保维护及文明秩序引导服务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308180013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安保维护及文明秩序引导服务项目 公园服务 安保服务范围:办公区域、停车场、车行游览区、步行观赏区、园内动物展示场馆、驯化展示场馆、后勤区域、科普区及围墙范围内外沿线森林防火等提供7×24小时安防管理服务,科普区沿猛兽区至兽医院外侧和售票广场至虎豹馆外侧约700亩森林面积,服务面积约2200亩(物业面积110万平方米)。服务期限:2023年11月至2025年10月 1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合计金额小写: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合计金额大写:叁佰贰拾贰万柒仟伍佰叁拾玖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2.1标的名称:安保维护及文明秩序引导服务项目
2.2金额明细:两年为人民币叁佰贰拾贰万柒仟伍佰叁拾玖元整(免费注册即可查看.00元)。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3-12-01 —— 2025-11-30
3.2 履行地点:长沙生态动物园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3.3.1合同服务期限:从2023年12月1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止。
3.3.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含长沙生态动物园办公区域、停车场、车行游览区、步行观赏区、园内动物展示场馆、驯化展示场馆、后勤区域、科普区及围墙范围内外沿线森林防火等)
3.3.3项目结算:(1)付款人:长沙生态动物园(通过国库集中支付)(2)付款方式:本项目服务费分24次支付。如无扣款,每次支付金额按乙方中标总金额平均分24次支付,甲方于每月20日之前将上月应付的服务费直接转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但付款前乙方必须向甲方出具由税务部门开出的票据(税费由乙方承担)(3)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并按双方约定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由乙方享有,若有亏损,皆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得要求甲方补偿。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向甲方及外来单位和人员收取费用。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3426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6,说明: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3426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6,说明: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3426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6,说明: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3426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6,说明:
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3426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6,说明:
第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3426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6,说明:
第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3426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6,说明:
第8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3426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6,说明:
第9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3426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6,说明:
第10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3426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6,说明:
第1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3426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6,说明:
第1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3426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6,说明:
第1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3426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6,说明:
第1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3426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6,说明:
第1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3426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6,说明:
第1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3426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6,说明:
第1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3426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6,说明:
第18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3426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6,说明:
第19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3426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6,说明:
第20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3426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6,说明:
第2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3426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6,说明:
第2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3426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6,说明:
第2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3426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6,说明:
第2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39444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32,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湖南娄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育才支行(湖南智达房地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82013300000002832)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5.2.1人员要求
1.本项目在工作日须配备27名安保工作人员、节假日须配备35名安保工作人员,以保证园区日常安保工作正常开展。
2.安保工作人员要求:男性年龄18至55周岁、女性年龄18至45周岁,所配备的人员男性须占总人数的70%以上,初中(含)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并有医院出具的健康证,转业(退伍)军人优先,无违法犯罪记录。
2.采用项目负责人制,配备项目经理1名,主要负责与甲方协调现场工作,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组织安排、实施指导等工作。
3.安保管理主管1人,协助项目经理的管理工作,对一线安保人员进行管理。
4.为项目所配备的安保人员以及乙方安排的其他工作人员与甲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和其他法律关系。上述人员的报酬、补偿、福利、社保、税费等均由乙方承担,乙方须依法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甲方与上述人员从事本项目活动产生的任何劳动纠纷、争议、风险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与甲方无关。
5.所配备的上岗人员需经过乙方的培训并具备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安保知识和消防知识,具备一定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及业务操作能力。
6.拟配备的人员名单资料应在合同后签订10天内向甲方报备,服务期间固定岗位人员有变更的也须及时向甲方报备。
5.2.2服务要求
1.建立安保、车辆、游道巡逻及公共秩序等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提供24小时保安值班;
2.严格验证、登记,杜绝闲杂人员进入办公区域,确保办公区域车辆停放有序,环境秩序良好;
3.做好安全防范和日常巡查工作,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理各种安全事故和隐患,迅速有效处理突发事件;
4.严格控制车辆出入园区,保证游客游园安全;
5.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值班并及时巡查,做好记录,及时报告和处理突发事件;
6.建立消防管理措施及消防应急预案;确定园区重点防火部位的消防安全,实行24小时消防值班制度。坚持日常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确保无火灾事故发生;
7.要求统一着装,并自行配备两台四座电动巡逻车及对讲机;
8.接受甲方的定期检查和抽查,严格按照《长沙生态动物园安保维护及文明秩序引导服务管理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凡发现缺岗现象,在考核中扣分,并扣200元/人次;
9.重要大型节假日,接受甲方统一安排,保障停车场、内外广场、检票口安保人员的需求。若所需人员超出轮值人数35人时,则按160元/人/天(交通食宿费自理),按实核算费用,超出人员的要求为:男性年龄18至50周岁、女性年龄18至40周岁,身体健康,有安保经验。
5.23.安保岗位人员安排
(一)安保岗位人员安排及岗位职责表
序号
地点
职责
定岗人数
工作日在岗人数
周末、节假日在岗人数
备注
1
项目经理
负责现场管理
1人
1人
1人
现场管理、巡逻、机动补缺
2
安保主管
协助经理管理,机动支援薄弱点
1人
1人
1人
现场管理、巡逻、机动补缺
3
办公楼
24小时值守
4人
3人
3人
三班倒,实时在岗1人
4
晚班、巡逻清园
5点下班后清园、晚上巡逻
7人
6人
6人
三班倒实时在岗2人
5
1号路闸道口
24小时值守、检查出入车辆、行人,防止游客回流
6人
4人
4人
实行3人岗,1人机动,同时负责两岗位的顶替班、调休
6
游客出口
白天值守,防止游客回流
7
停车场
停车秩序维护、游客引导、制止流动摊贩
5人
2人
7人
根据园方需要统一调度,对园区实行巡逻、秩序维护、森林防火巡查等任务
8
松鼠猴、大熊猫馆、鳄鱼馆区域
秩序维护,游客引导、防止游客戏水、投喂动物
3人
2人
3人
9
检票处及周边
秩序维护、游客引导
2人
1人
1人
10
大巴车队登车处、鸟艺表演场(两个地点)
秩序维护、游客引导
3人
1人
2人
11
森林剧场、极地馆(两个地点)
秩序维护、游客引导、阻止游客进入车行道和工作区域
3人
2人
2人
1个岗位1人,1人机动、调休
12
狮虎豹馆沿线、节尾狐猴馆及周边
秩序维护,游客引导,防止游客投喂动物、翻越栏杆
2人
4人
5人
根据园方需要统一调度,对园区实行巡逻、秩序维护、森林防火巡查等任务
13
河马馆、大象馆、犀牛馆、袋鼠馆、爬行馆、金丝猴区域
秩序维护,游客引导,防止游客投喂动物、翻越栏杆
1人
14
小熊猫馆、灵长馆沿线、猴岛区域
秩序维护,游客引导,防止游客投喂动物、翻越栏杆
2人
15
天鹅湖、百鸟乐园、犀鸟馆区域
秩序维护,游客引导、防止游客戏水、翻越栏杆
2人
16
内外广场
秩序维护、游客引导、制止流动摊贩
1人
合计


43人
27人
35人


备注:本次服务采用灵活的派遣制度。1至11号岗位为长期固定岗,其他岗位将视天气、节假日、根据游客量的情况调整上岗人数。闲时调剂出来的派遣人数补充到节假日。主要工作是停车场、4个检票处及人员密集场馆的秩序维护。以月为单位核算人员派遣情况,原则上不超出月度派遣人数的总数。
服务标准:由采购人成立考核小组,每月按照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规定的日常考核内容、考核标准、考核期限和结算办法,严格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定期进行日常考核。具体详见附件《长沙生态动物园安保维护及文明秩序引导服务管理考核办法》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验收标准:本项目根据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2、国家质检部门、市政府、主管部门对验收工作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自行对不符合要求的整改至合格,再行验收,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1.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及时按要求进行调整。
6.1.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6.1.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6.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2.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6.2.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6.2.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电子签章后生效。 生效
11.其他条款 11.1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无
11.2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1.2.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
11.2.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30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11.2.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芙蓉南路四段729号 地址: 湖南省娄底市市辖区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石井镇丹阳路与古溪街交汇处 西南角娄星产业开发区创新创业基地1栋B819

法定代表人: 肖海兰 法定代表人: 曾小娥

委托代理人: 章宾 委托代理人: 肖皓文

电话: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话: 0738-8339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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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列表:
附件1长沙生态动物园安保维护及文明秩序引导服务管理考核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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