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成都公交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金沙公交综合体商业大楼租赁价格评估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2/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赵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公交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成都公交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因工作业务需要,现面向市场开展评估服务采购项目,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具体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清江中路20号。
(二)项目内容:该项目内容是为金沙公交综合体商业大楼租赁价格评估,评估面积约为6万平方米,评估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租赁价格的评估、测绘面积的对比、租赁案例的调研、租赁面积评估的细化分层及分区、评估条件的设定以及满足委托方需求等与评估相关工作的服务。
(三)技术要求:
该项目要求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为企业法人的,须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若为事业法人的,须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若为其他组织的,须具有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的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2.具有房地产估价机构叁级以上资质。
3.公司同时具备房地产估价师、土地估价师、资产评估师、一级建造师、咨询工程师、测绘工程师。
4.项目完成期限为:接采购人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项目最高限价500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
三、参与方式
参与该项目的单位请于2024年1月5日前将以下资料提供至:成都市青羊区清江中路20号7楼702室,联系人:赵女士,联系电话:028—85074755。
需要提供的资料:
(一)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二)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本单位对该项目的报价(加盖本单位公章);
(四)提供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五)提供公司的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六)提供房地产估价师、土地估价师、资产评估师、一级建造师、咨询工程师、测绘工程师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加盖本单位公章)。
上述资料均需合法有效。
四、成交单位确定方式
(一)各单位报价中,报价最低的单位,将作为本次采购的成交单位。
(二)如最低报价相同,我司将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成交单位。
(三)如报价最低单位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采购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各单位报价由低到高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单位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
(四)如所有单位报价均超过最高限价,我司将重新组织采购。
(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未盖章、未签字,其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本次采购将不予采纳。
(六)“第三项中需提供的资料”不全或不真实的,其报价无效。
五、其他说明
(一)采购人对未成交单位的未成交原因不负有解释义务;
(二)成交单位因自身原因导致本项目开展二次采购的,应承担给我方带来的二次采购损害赔偿责任。
成都公交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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