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河源江东新区城市起步区、高铁新城片区排水管网修复和雨污混接点整治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1/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12-441600-04-01-267216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宋可可
公告正文

投资项目代码
2112-441600-04-01-267216
投资项目名称
 江东新区全区域排水管网修复及空白区新建污水管网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河源江东新区城市起步区、高铁新城片区排水管网修复和雨污混接点整治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河源江东新区城市起步区、高铁新城片区排水管网修复和雨污混接点整治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公示名称
 河源江东新区城市起步区、高铁新城片区排水管网修复和雨污混接点整治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3年11月02日
评标情况
 
投标人
总分
排名
备注
起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主)广东鸿宇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成)
98.29
1
第 1 中标候选人
河源市恒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主)河源市广源市政设计院有限公司(成)
93.12
2
第 2 中标候选人
河源市恒辉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主)广州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
91.56
3
第 3 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
 起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主)广东鸿宇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成)
投标报价
 建安工程费报价下浮率:0.300%、设计费报价下浮率:0.300%
质量承诺
 (1)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2)施工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工期(交货期)
设计工期: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施工工期:180日历天,从建设单位发出的进场通知书次日或通知书指定起算日起计。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施工项目负责人:宋可可 设计项目负责人:孙敦才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施工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粤1412018201903957 设计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粤高职证字第1300101062703
业绩
 详见投标文件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完全响应
业绩情况
 详见投标文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
 河源市恒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主)河源市广源市政设计院有限公司(成)
投标报价(根据需要可以填写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等)
 建安工程费报价下浮率:1.001%、设计费报价下浮率:1.001%
质量承诺
 (1)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2)施工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工期(交货期)
设计工期: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施工工期:180日历天,从建设单位发出的进场通知书次日或通知书指定起算日起计。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施工项目负责人:欧阳海珍 设计项目负责人:周光荣
资质资格
 
施工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粤2442008200909436
设计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粤中职证字第1716003000891号
业绩
 详见投标文件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完全响应
业绩情况
 详见投标文件
第三中标候选人
 河源市恒辉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主)广州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
投标报价
 建安工程费报价下浮率:0.988%、设计费报价下浮率:0.988%
质量承诺
 (1)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2)施工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工期(交货期)
设计工期: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施工工期:180日历天,从建设单位发出的进场通知书次日或通知书指定起算日起计。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施工项目负责人:张辉 设计项目负责人:赵悠
资质资格
施工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粤2442011201201833 设计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G108529
业绩
 详见投标文件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完全响应
业绩情况
 详见投标文件
异议受理部门
河源江东新区投资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
 河源市江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大楼2号楼202室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
 0762-3133202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河源江东新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62-3133137
联系地址
 河源市江东新区梧桐二路胜利花园
公示开始时间
 2023年11月3日
公示结束日期
 2023年11月6日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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