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3、4号机组及海南小堆主电源系统、发电机和励磁系统调试及调速器建模等试验外委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为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
HDGC-FW-GKZB-24-1571
2.2 项目名称:
海南3、4号机组及海南小堆主电源系统、发电机和励磁系统调试及调速器建模等试验外委项目
2.3 项目概况:
海南3、4号机组500kV开关站和主电源系统、发电机和励磁系统调试及调速器建模试验、500kV主电源系统关口电能计量系统调试试验,以及海南小堆220kV发电机和励磁系统项目均为涉网工程,相关的涉网调试工作需外委给有资质单位实施。
2.4 招标范围(包含标段划分):
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500kV开关站和主电源系统、发电机和励磁系统调试及调速器建模试验、500kV主电源系统关口电能计量系统调试试验;完成海南小堆220kV发电机和励磁系统调试试验。
2.5 交货地点:
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海南核电项目现场。
2.6 交货期:
海南3、4号机组500kV开关站和主电源系统、发电机和励磁系统调试及调速器建模试验项目预计2024年11月至2026年12月31日;海南3、4号机组500kV主电源系统关口电能计量系统调试项目预计2024年10月至2025年1月;海南小堆预计2024年11月30日至2026年2月28日。具体服务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中标人应按招标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本项目所有的委托工作。
2.7 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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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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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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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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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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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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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5)投标人具有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颁布的电力工程(电网工程类或电源工程类)调试能力评价等级一级资质证书,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布的承试类一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满足本公告3.1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不适应)。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海南3、4号机组及海南小堆主电源系统、发电机和励磁系统调试及调速器建模等试验外委项目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回。 投标人需注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发售时间:2024年08月12日18时00分—2024年08月1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潜在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4 其他事项说明: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潜在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招标文件的;
(2)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应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上传经CA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其他任何方式递交将不予接受。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09月10日09时00分
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 CA数字证书为投标文件加密。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时间递交,逾期递交的、未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进行递交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招标人和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联系人:许可霁
联系方式:/
邮箱:11@qq.com
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核建大厦1层
联系人:刘风侨
联系方式:15313919751
邮箱:liufq@puyuan.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方式:招标文件异议接方式: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已参与的项目】-【在线异议】提交异议。
8 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
8.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3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核发的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如有)不承担任何责任。办理流程参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8.4 电子投标详细操作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无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