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省本级]江西欣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工信视频分会场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XS2022C007)竞争性磋商采购成交公告
金额
14.78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2/07/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s2022c007
预算金额15万元
招标公司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招标联系人张帅中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欣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帅中0791-86585815
中标公司南昌驰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4.78万元
中标联系人胡乐君18970807697
公告正文
[省本级]江西欣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工信视频分会场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XS2022C007)竞争性磋商采购成交公告
江西欣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工信视频分会场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XS2022C007)竞争性磋商采购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XS2022C007
二、项目名称: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工信视频分会场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昌驰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联系人:胡乐君
供应商联系电话:18970807697
供应商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洪都南大道凯旋国际大厦二期B座2301
中标(成交)金额(元)(%):1478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工业发展专项-产业链和企业培育项目经费 | 华为、山石网科、创维等 | HUAWEI CloudLink Box300,CloudLink Camera200-HWC200,CloudLink Mic500,SG-6000-A200,55B20等 | 1 | 1478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洪,鄢旭,余爱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7000.00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卧龙路999号省行政中心
联系方式:0791-889163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欣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汇仁大道1688号恒大城11栋3单204室
联系方式:0791-865858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帅中
电话:0791-88916305
本项目代理费用金额为7000.0元
标段编号:XS2022C007
评委姓名:王洪,鄢旭,余爱国
附件下载:
中标通知书.pdf 中标通知书.pdf
附件下载:
(最终定稿)(XS2022C007)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工信视频分会场设备采购项目(1).pdf (最终定稿)(XS2022C007)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工信视频分会场设备采购项目(1).pdf
中标通知书.pdf 中标通知书.pdf
附件下载:
(最终定稿)(XS2022C007)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工信视频分会场设备采购项目(1).pdf (最终定稿)(XS2022C007)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工信视频分会场设备采购项目(1).pdf
成交通知书
南昌驰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欣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的委托,对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
厅工信视频分会场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采购编号:XS2022C007)进行竞争性碳商采购。经
评标委员会评定,采购方确定,中标结果如下:
项目编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采购目录 | 参数规格 |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元)/折扣率(%) |
赣购2022B000610589 | 工业发展专项-产业链和企业培育项目经费 | 项 | 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 南昌驰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47800.0000 |
请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政府
采购合同,将根据《政府来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理
程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招标单1位机
江西欣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江西
3022年07月
日期:2022年07月15日日期
3
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编号:XS2022C007
项目名称: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工信视频分会场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欣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目录
第一章磋商邀请(采购公告)
第二章采购需求
第三章磋商须知
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及条款
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
第一章磋商邀请(采购公告)
江西欣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委托,就其工信视频分会场设备采
购项目(采购编号:XS2022C007)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1.采购项目信息
条目编号 | 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总价 | 技术要求 |
赣购2022B000610589 | 工信视频分会场设备采购项目 | 1 | 项 | 150000元 | 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
2.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未被“中
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残
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等。
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22年06月27日起至2022年07月04日止(北京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jxsggzy.cn/web/”免
费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说明:供应商须办理CA数字证书入库后,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才能参与
本项目的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办理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91-86212680、86212003)
如未在报名截止期内按以上要求操作,导致错过报名和下载标书时间或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查
找不到投标人,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地址:应答文件于2022年07月07日14:0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江
西省南昌市南昌县汇仁大道1688号恒大城11栋3单204室,届时请被授权参加应答的供应商代表
出席。
5.采购代理服务费:根据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此项费用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6.获取磋商文件不参加投标的单位,请在开标时间前1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未书面
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放弃投标,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采购人名称: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联系人:张帅中
联系电话:0791-88916305
详细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卧龙路999号省行政中心
采购代理名称:江西欣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联系人:胡海凤胡永兵
电话:0791-86585815
电子信箱:jxxsgczx@163.com
详细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汇仁大道1688号恒大城11栋3单204室
信息公告媒体: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
第二章采购需求
技术部分:
一、项目建设内容:
近年来,由于省内部分行政区划发生调整—2021年12月,南昌市中小企业服务局揭牌运行;2021年
4月南昌市红谷滩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成立,为确保继续对省内各设区市、县(市、区)工信局视频会
议系统进行全覆盖,现需在南昌市中小企业服务局、红谷滩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会议室配置两套视频会
议设备和专网互联设备,用于满足省市县工信视频会议召开的工作需求。
此次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采购高清会议终端、高清摄像头、全向麦克风、55寸电视和工信专网安全互联设备等设备;
(2)到用户指定点南昌市中小企业服务局、红谷滩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会议室现场安装调试设备;
(3)按工信厅专网规划调试好分会场安全互联设备并与省厅现有系统做好对接,方便调会入会。
二、采购清单:
序号 | 产品 | 数量 | 单位 |
1 | 高清会议终端 | 2 | 台 |
2 | 高清摄像头 | 2 | 台 |
3 | 全向麦克风 | 2 | 个 |
4 | 网络安全互联设备 | 2 | 台 |
5 | 55寸4k显示设备 | 2 | 台 |
6 | 配套安装辅材及施工服务费 | 1 | 批 |
三、基本要求:
1、高清会议终端
1.1要求采用嵌入式操作系统,非Windows、Android系统,非PC、工控机架构。支持H.323/SIP
协议标准。同时支持IPV4和IPV6双协议栈;
1.2支持IP接入速率64Kbps-8Mbps;
1.3支持H.265、H.264HP、H.264BP、H.264SVC、H.263等图像编码协议;
1.4视频支持H.263,H.264,H.264HP,H.264SVC等编解码协议;
1.5支持ITU-TG.711、G.722、G.722.1C、G.729A、AAC-LD等协议,支持双声道高保真音频传输;
1.6支持4K30fps、1080P50/60fps、1080P25/30fps、720P50/60fps、720P25/30fps、4CIF、
CIF等分辨率,本次实际配置的终端能力为1080P30帧;
1.7支持H.239和BFCP双流协议,具备在主流1080P30帧的情况下,辅流支持1080P30帧,未来可
平滑升级实现双流1080P60帧能力;
1.8支持3路高清视频输入和2路高清视频输出接口,具备RCA音频输入输出接口,具备至少2
个千兆网口;
1.9支持PC、移动终端无线数据共享,减少音视频连线,便于会议室部署和使用;
1.10支持在H.323协议下,H.235信令加密;支持在SIP下,TLS、SRTP加密;支持AES媒体流加密
算法,保证会议安全;
1.11IP网络抗丢包性能,要求20%丢包时,语音连续清晰,视频清晰;终端支持1024Kbps会议带宽
下实现1080P30帧图像格式编解码,512Kbps会议带宽下实现720P30帧图像格式编解码;
1.12提供配套PAD平板会控,可实现休眠和唤醒、创建会议、静音/闭音、音量调节、摄像机PTZ控
制、预置位调用、双流共享、呼叫/挂断会场、添加/删除会场、观看/广播会场、多画面设置、声控
切换、结束会议等功能。
2、高清摄像头
2.1支持摄像机倒装,三脚架安装,便于方便部署在天花板等倒装方式;
2.2支持1080P50/60fps、1080i50/60、1080p25/30、720P50/60fps视频输出,视频输出有效像
素高于800万;
2.3采用不小于1/2.5英寸CMOS图像传感器,不小于12倍光学变焦,最大水平视角不小于80
度,增加外置广角镜视为不满足;
2.4支持RS232、VISCA,预置位支持不小于250个预置位;
2.5支持不少于2路高清视频输出接口。
3、全向麦克风
3.1数字阵列麦克风,支持360度全向拾音,拾音距离不小于6米;
3.2采用终端统一供电,不需要额外电源;
3.3支持自适应回声抵消,自动增益控制,自动噪声抑制;
3.4支持多个数字阵列Mic级联,以满足不同面积会议室的应用需求。
4、网络安全互联设备
4.1千兆电口≥5个,SFP接口≥1个、1个CON接口,1个USB口;
4.2防火墙吞吐量≥1G,并发连接数≥30万,每秒新建≥1.5万;
4.3支持动态地址转换和静态地址转换,支持多对一、一对多和一对一等多种方式的地址转换、支持
NAT444模式;支持NAT地址可用性探测,支持NAT公网地址池中IP有效性检测,避免因NAT地址无
法使用导致业务中断;
4.4支持静态路由,等价路由、策略路由、以及RIP,OSPF,BGP,ISIS等动态路由且支持与BFD功
能联动;支持基于应用协议的路由功能,根据应用类型进行路由选择;
4.5提供策略复制、策略命中数统计、冗余策略检测及筛选、策略自学习和策略自动生成、及基于国
家地理位置配置安全策略等丰富的安全策略管理功能;
4.6支持丰富的应用层防护功能扩展:支持4600种以上应用特征库且配置该功能;
4.7支持高可靠HA部署:支持A/P模式、A/A模式;支持基于接口、HTTP、PING、ARP、DNS、TCP等
监测对象实现HA切换;
4.8为方便运维人员使用,支持策略助手功能,能够基于宽泛策略学习的基础学习的基础上逐步细化,
可辅助动态发现网络中内外访问链接,并基于发现的链接快速生成相符的策略,实现基于源ip、目
的ip、服务自动生成安全策略;
4.9支持策略规则冗余检测,对于重复不必要的策略可以灵活聚合、删除;也支持主流的策略命中分
析;
4.10支持CLI、HTTPS、SSH、Telnet、RestAPI等管理方式,可与第三方平台和同品牌管理平台联动
下发策略;
4.11支持出站动态探测,能够自动探测多出口,选择最快的出口转发、支持基于延时和带宽阈值进
行链路动态切换的负载功能;支持线路过载保护功能,当某条外网线路拥塞时,自动将其流量切换到
其他链路;
4.12支持2个系统软件并存,保存10个配置文件,并支持系统软件回滚,防止配置不当或系统故障
造成的网络中断,充分保证系统的稳定性。
5、55寸4k显示设备
5.1屏幕尺寸55寸;
5.2屏幕分辨率:3840*2160;
5.3LED背光,显示比例16:9,亮度≥200nits(typ),对比度≥1200;
5.4支持HDR高动态画质提升技术;
5.5可视角度≥178°;
5.6整机功耗≤120W,待机功耗0.5W;
5.7处理器:CPU双核A73芯片,GPU双核MaliG51;
5.8运行内存(RAM)RAM≥1.5GB机身储存(ROM)≥8GB;
5.9电视自带安卓系统版本为Android8.0或8.0以上版本;
5.10内置wifi无线模块,支持802.11b/g/n,支持创建热点;
5.11支持手机投屏,Airplay、Miracast、DLNA多频互动,可按需开/关闭投屏功能;
5.12接口:HDMI2.0接口2个、VGA接口1个、AV接口1个、有线网络接口1个、同轴接口1个、RF
接口1个、USB接口2个;
5.13标配功能:支持自定义开机画面、上电开机、定时开关机功能、开机直达指定信号源、支持第
三方APK适配对接、无开机广告、无屏保广告、最大音量控制。
6、配套安装辅材及施工服务费
按现场实际环境做好配套辅材及安装实施服务。
7、其他要求
省市县三级工信部门召开视频会议时,必须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到达主、分会场进行视频会议保障工作。
商务部分:
1、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50%预付款;
2)设备到货按照调试部署并上线运行后10个工作日支付合同金额45%;
3)设备稳定运行1个月后,经验收合格,支付剩余5%余款。
2、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0天。
4、质保期:
1)供应商应提供从项目正式竣工验收之日起1年的免费升级和维护服务;
2)在这1年内,任何故障和维护升级均免费(新增功能除外);
3)如系统出现故障情况,成交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7小时内解决故障并提供应急处理办
法。
5、验收:
1)验收单位:由采购人负责组织验收;
2)验收标准: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磋商文件规定、合同约定等标准进行验收,如验收达不
到规定要求,对采购人造成一定的损失,成交供应商应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项目验
收要求及处罚标准,合同另行约定;
3)成交供应商须在验收之前提供完整的资料,并提供施工进度表;
4)成交供应商所提供货物、服务质量、技术参数、性能指标以及安装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
采购人有权拒收,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5)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交货,采购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解除
合同,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培训要求:
1)培训对象由采购人指定;
2)培训目标:能较深入地了解各设备或系统的工作原理、操作、验收技术标准和其它相关技术要
求,能全面地掌握系统使用,并能指导其它人员使用;
3)现场培训应在完工测试和试运行之前完成,正式培训要在验收之前完成,所有教材应有中文资
料;
4)培训教师应精通所有设备的操作技术,且有丰富的经验;
5)培训场地由采购人提供。
第三章磋商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资金来源:采购单位预算资金。
1.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
1.3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在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
1.4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第一章“磋商邀请”中叙述的采购项目。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江西欣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3“供应商”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磋商小组”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
法》有关规定组建磋商团队。
2.5“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
[2013]189号)。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当符合第一章“磋商邀请”中规定的“资格条件”及“其它要求”。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联关系。
(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
大违法记录。
4.参与磋商的费用
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5.授权委托
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
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联合体形式
除第一章“磋商邀请”中另有规定,本次磋商采购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
7.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⑴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为小型或微型
企业且所投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将对该产品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投标人应出具招标
文件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给予证明,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投标人应对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
真实性负责,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⑵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如为监狱企业将视同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
生产的,将对该产品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应对提交的属于监狱企业
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⑶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
库[2017]141号)的规定,投标人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将视同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所供产品为小型
或微型企业生产的,将对该产品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投标人应出具招标文件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声明函》给予证明,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投标人应对提交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
责,提交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
不重复享受政策;
注:投标人同属以上优惠类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优惠。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
价的则作无效标处理;磋商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
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
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有权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二、磋商文件
8.磋商文件的组成
8.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
第一章磋商邀请(采购公告)
第二章采购需求
第三章磋商须知
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及条款
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
8.2本章磋商邀请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
成部分。
8.3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
同条款。修正文件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9.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9.1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第一章“磋商邀请”。
10.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10.1在磋商邀请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
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10.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
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三、响应文件
11.一般要求
11.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
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要求,否则响应无效。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如响应供应商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2、如响应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如响应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4、如响应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5、如响应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以下三点提供任一:1、提供前二个年度内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2、开标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响应担保。 |
3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书面承诺函说明:响应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
4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说明:1、如响应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和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缴税凭证或证明。(个人所得税除外)2、如响应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证或证明。备注:依法免税的响应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在要求时间范围内未发生应税收入,须提供零申报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说明: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备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5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说明: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
6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说明: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
7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等。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
8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无 |
附件3-1: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
大违法记录,包括:
(一)我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二)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三)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罚款等行政处罚;
(四)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没有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3-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致,(采购代理机构)
我公司承诺参与本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采购活动中,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
能力,能够完全按照采购文件技术要求、商务条款及响应文件中所响应的所有条款提供货物、服务。特
此承诺。如我公司提供虚假信息,将承担虚假应标及违约的全部责任,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接受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年月日
四、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
附件4-1:
技术响应、偏离说明表
项目编号及名称:
序号 | 条款名称 | 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 | 投标文件的技术要求 | 响应/偏离 | 说明 |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年月日
注:
1、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产品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做出了响应或偏离。
2、投标人所投产品如与磋商文件要求的规格及配置不一致,则需在上表说明栏中注明。
3、如不按要求填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附件4-2:
商务响应、偏离说明表
项目编号及名称:
序号 | 条款名称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响应/偏离 | 说明 |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年月日
注:
1、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内容,逐条说明已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商务条
款作出了响应或偏离。
2、投标人所投产品如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不一致,则需在上表说明栏中注明。
3、如不按要求填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五、报价
附件5—1:
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及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投标报价 |
(XS2022C007)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工信视频分会场设备采购项目 | 1 | 项 | 大写:人民币元整小写:¥ |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年月日
六、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
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注意:如提供服务的为大型企业切勿提供本声时
函)。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谈判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谈判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说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
业可不填报。
6.1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1)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
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
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
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
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
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
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5)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
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6)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7)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
及23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8)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
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9)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
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0)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
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1)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
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
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
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3)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4)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
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6)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
型企业。
6.2政府采购政策交叉与叠加
(1)优先采购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
能享受优先采购优惠(供应商自行选择,并在响应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时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评审
优惠政策;
(3)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中的一项优先采购优惠累加计算。
6.3部分投标产品属于优先采购的,以及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供应商代理部分小型和微
型企业产品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及加分。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报
价。
6.4供应商符合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中小企业: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
规定,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格式)。
(2)监狱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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