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建设有限公司雄安科创中心项目消防工程专业分包招标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1/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住宅消防工程施工专业分包
招标公告
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建设有限公司雄安科创中心项目征地拆迁、图纸审核及施工组织审核等工作已经完成,该项目住宅消防工程已具备招标条 件,招标人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建设有限公司,现对该工程进行劳务公开招标,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建设有限公司雄安科创中心项目住宅消防工程专业分包招标:
包件1:D02-07-19地块总建筑面积为36806.83㎡;D02-07-20地块总建筑面积为40375.99㎡;D02-07-23地块总建筑面积为39795.65㎡。
包件2:D02-07-06地块总建筑面积为38139.64m²;D02-07-10地块总建筑面积为60680.53m²;D02-07-07地块总建筑面积为36806.83㎡。
1.2计划工期:最终以甲方要求为准,随时进退场。
1.3招标范围与标段划分:
①招标范围:(1)承包区域为本项目经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招标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及与消防验收相关的所有内容,即包图纸、包清单、包验收。
(2)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建设有限公司雄安科创中心项目住宅消防工程,包括:
①消防水系统,消火栓系统、消防喷淋系统设备、管道、阀门、支吊架、套管等消防水系统图纸设计内容、图集、规范要求内容及满足消防 验收、竣工验收所需全部工作。
②消防电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系统(含消防电源监控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应急照明控制系统控制器 至报警控制器接线,调试、防火卷帘门控制系统、电动挡垂壁控制系统)、余压监控系统系统、消防应急广播系统等的供货、设备、桥架、线缆等 安装、调试、验收。图纸设计内容、图集、规范要求内容及满足消防验收、竣工验收所需全部工作;
③消防水、电自施部分及相关其他专业,如强电、照明、卷帘、挡烟垂壁等报警、联动调试、消电检、验收工作;
④气体灭火系统待电力单位对配电室强审完成后消防施工单位进行深化设计,根据深化设计图纸报价。
⑤所有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的清理、外运及消纳(若垃圾由项目部统一消纳,消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即消防工程从安装施工至质量保修等全过程的所有(包括按照招标人给的全套施工图、技术资料、现场变更、设计变更、甲方要求增加或减 少等)工作达到要求并通过业主竣工验收为止。
(3)招标人对消防电气线路、消防给水管道等隐蔽工程都要进行过程检验和最终检验,并且要结合施工、安装、调试、验收等重大程序分阶段做 好质量记录。消防工程安装施工完毕但未通过消防验收之前,分包人应对整个消防系统负责。消防验收合格后,投标人必须主动向承包人提供有关 消防设施安装调试记录、开通报告、隐蔽工程记录和消防工程使用手册等文件资料,切实履行交接手续并主动做好工程的后期维护保养工作。(4)完成承包区域内消防工程技术及所有资料的编写、组卷等工作,满足工程业主验收要求并配合招标人材料取样、送检等工作,且已包含在下 浮后的价格中。
(5)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同招标人与业主合同,包含招标人下发的全套施工图、说明及技术资料、设计变更工程、招标人要求增加的工作。招标 人有权对投标人承包范围进行调整(包括扩大或缩减),投标人不得因此以任何理由向招标人提出费用索赔。
(6)配合土建和项目的施工总进度,投标人负责本项目承包范围内具体的工作内容。
(7)在以上承包范围内,招标人有权随时抽出部分工程或部分材料自行完成或另外进行分包给其他单位施工,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阻饶或拒绝 接招标人现场提出的增、减工程量的安排,由招标人抽出的部分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施工完成的,招标人直接与其他单位进行该部分工程结算,招 标人不再与投标人进行该部分工程或部分材料的结算,投标人的其他部分工程和材料的单价也不得因此而调整。同样的,如招标人认为投标人还有 能力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投标人承包范围以内的工程后,招标人可再另增加部分工程量给投标人施工,该部分工程量由招标人按照本合同中相 应的单价与投标人结算,价格也不得因此而调整。
(8) 所有为完成上述工作所需的附属和配套工作以及招标人为完成本工程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提及的有关工作(包含永久工程、临时工程、永 临结合工程)。
(9) 所有相关的招标人、业主指令与设计变更。
(10) 投标人承包范围内,以及招标人其他分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及全部分项完成以后的成品保护工作和该项目完成后的竣工清理工作。(11) 施工过程中垃圾清运(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12) 其他招标人根据合同及常规消防工程施工所要求增加的工作内容。
(13) 不论何种方式的工作内容,属于永久性工程的可计算工程量进行结算,不属于永久性工程的均不可计算工程量进行结算。
②标段划分:
包件1:D02-07-19地块总建筑面积为36806.83㎡;D02-07-20地块总建筑面积为40375.99㎡;D02-07-23地块总建筑面积为39795.65㎡。
包件2:D02-07-06地块总建筑面积为38139.64m²;D02-07-10地块总建筑面积为60680.53m²;D02-07-07地块总建筑面积为36806.83㎡。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2.1.1基本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1.2资质要求:在中铁一局集团公司注册的《合格劳务分包方名册》;投标人必须在鲁班网注册(中标后办理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准入),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的各种证照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应具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等相关资质且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以上。
2.1.3业绩要求;同类型工程业绩至少3项,且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无质量、安全事故,无各类刑事或经济诉讼类案件。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请投标人于2024年11月10日至2024年10月15日每日上午07:00-12:00,下午13:30-18:00(北京时间,下同)到指定地点:中铁一局 集团第二建设有限公司雄安科创中心项目经理部免费领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刘会君 联系电话:15045813341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上午08时30分至09时00分,递交地点: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建设有限公司雄安科创中心项目部会 议室。
4.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雄安新区正学街与博远路交叉口西行100米
邮编:072250
联系人:刘会君
电话; 15045813341
时间:2024年11月09日
招标人:
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2024 年 年 11月 月0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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