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后)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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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公明一小2022年度电气消防检测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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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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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征集筛选情况; 共征集到4家供应商: 1、 深圳政安电气防火检测有限公司; 2、 深圳市天安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3、 深圳中源消防电气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4、 深圳市广丰电气防火检测有限公司。 |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经评标小组成员现场评分,结果为深圳政安电气防火检测有限公司(67.34分)、深圳市天安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有限公司(86.34分)、深圳中源消防电气安全检测有限公司(67.14分)、 深圳市广丰电气防火检测有限公司(86.67分)。 最终确定为深圳市广丰电气防火检测有限公司为我校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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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接主体:深圳市广丰电气防火检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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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金额:人民币叁万陆仟元整(RMB36,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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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标准和要求: 1.服务内容: 1.1工作内容:根据光明区教育局文件要求对我校进行2022年度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和2022年度建筑消防设施检测。 1.2服务时间安排: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完成并分别出具《电气防火技术检测报告》和《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一式两份。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分支机构。 2.2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附表具备相关消防设施、电气防火、电气火灾监控设备检测项目。 2.3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项目人员要求: 3.1投标单位具备以下资质: 3.1.1高级技师1名(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师等领域) 3.1.2中级专业技术职称2名(电气工程师、安全评价师、消防工程师领域) 3.2参与人员具备:专业性强、身体健康、思想品德好、纪律性和责任心强、有校园电气检测经验。 3.3需熟知相关安全法律法规检测标准,保证与教育局的具体要求保持高度一致。 3.4检测完成出具《电气防火技术检测报告》和《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再通过区教育局备案。 4.服务质量要求: 4.1按采购单位的管理标准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检测工作。 4.2完成检测工作后要在采购方的要求期限内出具报告。 5.执行的标准、规范和办法: 5.1.《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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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告内容: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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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本单位确认,上诉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明柏溪路60号 联系人:蔡老师 联系电话:13510084966 公告日期:2022年 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