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博兴县河道维修清淤疏浚治理工程 (一期)监理标,检测标,其他标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1/3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博兴县河道维修清淤疏浚治理工程 (一期)监理标,检测标,其他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31 16:09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博兴县河道维修清淤疏浚治理工程 (一期) - 监理标,检测标,其他标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博兴县河道维修清淤疏浚治理工程 (一期)已经 博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博发改【2023】128号” 批准建设, 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 博兴县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对该项目监理标,检测标,其他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十支排、西护城河等排水河道进行维修治理。
本次招标共分为4个标段。其中代建标1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标1个标段,质量检测1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 4个标段。
监理标: 监理标
标段内容:
对博兴县河道维修清淤疏浚治理工程(一期)初步设计批复全部内容的施工及所对应的材料、设备和保修阶段进行全面监理工作。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5.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 . 6.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 7.固定投标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8.总监理工程师的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9.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或保函.
项目管理(含代建)标: 代建标
标段内容:
对博兴县河道维修清淤疏浚治理工程(一期)从建设实施开始至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的建设全过程代建管理工作。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4.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5.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6.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或保函.
其他工程标: 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标
标段内容:
①工程勘察、设计范围:勘察、物探、初步设计、在方案及概算批复完成后的初步设计深化和所有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的设计变更、设计服务、施工期间驻现场及相关的各项后续服务等全部工作,并负责设计总协调工作等;②工程采购范围:本项目包含的所有设施、设备等;③工程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包含的所有内容及各类专项工程、附属工程的施工,保修及项目合同约定的其他内容。
资格审查项:
1.营业执照(联合体所有成员). 2.资质证书(联合体所有成员).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提供).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牵头人提供). 5.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 6.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7.拟任施工负责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8.施工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 9.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负责人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10.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11.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12.设计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13.承诺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分包企业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通过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等制度(施工合同额300万以上且工期超过3个月、累计使用农民工人数达到30人的,需承诺将本项目纳入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管理),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落实欠薪清偿责任. 14.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 15.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或保险保函(牵头人提供). 16.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加盖公章)(牵头人提供).
质量检测标: 质量检测标
标段内容:
对博兴县河道维修清淤疏浚治理工程(一期)施工及所购买的材料、设备进行质量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4.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或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 5.项目负责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6.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或保函.
监理标: 监理标
标段内容:
对博兴县河道维修清淤疏浚治理工程(一期)初步设计批复全部内容的施工及所对应的材料、设备和保修阶段进行全面监理工作。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5.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 . 6.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 7.固定投标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8.总监理工程师的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9.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或保函.
项目管理(含代建)标: 代建标
标段内容:
对博兴县河道维修清淤疏浚治理工程(一期)从建设实施开始至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的建设全过程代建管理工作。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4.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5.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6.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或保函.
其他工程标: 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标
标段内容:
①工程勘察、设计范围:勘察、物探、初步设计、在方案及概算批复完成后的初步设计深化和所有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的设计变更、设计服务、施工期间驻现场及相关的各项后续服务等全部工作,并负责设计总协调工作等;②工程采购范围:本项目包含的所有设施、设备等;③工程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包含的所有内容及各类专项工程、附属工程的施工,保修及项目合同约定的其他内容。
资格审查项:
1.营业执照(联合体所有成员). 2.资质证书(联合体所有成员).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提供).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牵头人提供). 5.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 6.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7.拟任施工负责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8.施工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 9.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负责人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10.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11.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12.设计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13.承诺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分包企业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通过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等制度(施工合同额300万以上且工期超过3个月、累计使用农民工人数达到30人的,需承诺将本项目纳入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管理),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落实欠薪清偿责任. 14.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 15.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或保险保函(牵头人提供). 16.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加盖公章)(牵头人提供).
质量检测标: 质量检测标
标段内容:
对博兴县河道维修清淤疏浚治理工程(一期)施工及所购买的材料、设备进行质量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4.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或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 5.项目负责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6.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或保函.
3.规模
主要建筑物级别3级
4.资金来源
国债资金+企业自筹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代建标投标人要求为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的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5.2监理标投标人须为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监理的能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已承担两个及以上在建水利工程监理项目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同时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水利工程相关专业)及全国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 5.3质量检测标投标人要求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和量测类5个类别)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且为单位正式职工。 5.4 EPC标:该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三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 (1)投标人要求具有以下的设计资质: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要求具有以下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人员资格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类注册执业资格或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②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效期内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证书,拟派施工负责人不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③设计负责人: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④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由施工单位派出,且拟投入施工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效期内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证书;⑤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⑥本招标项目的管理机构中,施工负责人可以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不可兼任。 (4)联合体成员单位还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组成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要求联合体的牵头人为施工单位。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派出;③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5.4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5投标企业应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及时办理电子签章。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6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EPC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或说明
6.6.1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潜在投标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查勘。 6.2本项目全部为电子标,兼投不兼中。 6.36.3异议受理单位:博兴县城乡水务局,联系人:郑主任,联系电话:0543-2326802,地址: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博城五路345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8.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8.2 参与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2024-02-01 08:30:00~2024-02-06 08:30:00(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山东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或其他方式向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8.3 招标文件售价:潜在投标人务必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博兴县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王经理 | 联系人 | 邓经理 张伊宁 |
联系电话 | 0543-2383678 | 联系电话 | 0531-66576240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slzb86@163.com | |
地址 | 滨州市博兴县新城二路766号 | 地址 | 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59-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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