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w12-w1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剑强1358830465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信息节点设备融合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W12-W1001
三、项目概况:
序号
产品名称
技术
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供货期
交货
地点
备注
1
业务信息系统软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31

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浙江
省内

2
业务信息系统软件(清单工作模块)

31

3
报警融合接入网关

29

4
控制台壳体

31

5
指纹采集摇杆键盘

31

6
触摸显示器

31

7
电脑主机

31

8
可视对讲摄像模块

29

9
智能综合控制主机

18

10
统一显控调度软件

31

11
24口全千兆交换机

29

12
分布式全高清编码节点(HDMI接口)

67

13
分布式全高清解码节点

77

14
分布式全高清编码节点(VGA接口)

45

说明

1.投标供应商须对项目内所有产品和服务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中包含货物款、运输、保险、装卸、维修费、维修配件费、检测费、其它不可预见费用或未注明报价的内容及完成招标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
3.本项目选取1家中标单位。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2019-2021年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最近一年(截止开标时间)任意六个月的纳税及缴纳社保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提供主要股东及出资人信息)。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该单位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无。
(七)投标企业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4月27日至5月6日(每日9:00至17:00,以报名材料到达指定邮箱显示时间为准)。
(二)申领方式:本项目采用按照网上递交材料、材料审核、发出文件程序进行。
1.网上递交材料。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
邮件主题:信息节点设备融合建设项目+2023-JW12-W1001+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
邮箱地址:hzwszb@163.com(联系人:王剑强13588304654、0571-56017212)。
2.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未三证合一的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3.材料审核。15时前提交报名材料的,一般在当天以邮件形式告知审核结果,15时后提交的,次日12时前告知(节假日提交的,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逾期未收到审核结果的,请主动联系采购机构。审核未通过的,请在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内重新提交。
4.缴纳费用。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通过资格审核的供应商,在收到审核通知后及时将采购文件费用通过投标人的对公账户将标书款递交到指定账户(不接受个人账户支付)。
账户名称: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市潮王路支行;银行账号:1202003209900014176汇款时请在备注信息中注明本项目的编号及用途(即填写“2023-JW12-W1001标书费”)。
5.提供招标文件。转账后,请将转账凭证发送到指定邮箱,邮件名:信息节点设备融合建设项目+2023-JW12-W1001+公司名称+标书转账凭证。采购机构确认无误后,一般会在收到标书款后1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预留邮箱(报名邮箱)发出采购文件,未收到采购文件的,请及时与采购机构联系(如未及时接听,后续将回电)。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5月19日8 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5月19日8时45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前完成注册入库: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www.plan.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本项目为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5月19日8时45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和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剑强、13588304654、0571-56017212(代理公司)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监督人:陈女士15869169554
管理部门监督人:郭女士0571-86765316
附件信息:
投标供应商报名表(1).doc
22.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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