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宿州市税务局网络设备维保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1/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宿州市税务局网络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7.5万/年
最高限价:7.5万/年
项目概况:为宿州市税务局市直单位12台核心网络设备(市局机关2台路由器、2台交换机,市稽查局2台路由器2台交换机和市局二分局2台路由器2台交换机)购买维保服务,服务期限2年,以保障宿州市税务局、市稽查局、市局二分局核心网络设备安全正常运行。维保服务内容包括:设备定期巡检、备件更换、设备损坏维修、技术支持等服务。(详见附件1)
供货期限:合同每年一签,根据本单位实际决定是否续签合同,总维保期限不超过二年。
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见附件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3.1磋商日前两年内未被安徽省内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3.2最近一次被安徽省内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6个月;
3.3最近一次被安徽省内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12个月;
3.4最近一次被安徽省内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24个月;
供应商需提供上述3.1-3.4情形的承诺函。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 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4.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4.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4.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4.1、4.3、4.4、4.5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 “ 信 用 宿 州 ”http://credit.ahsz.gov.cn/cms/infoPublicity/toInfoHongHei Md.actio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供应商需要提供投标前三天中的任意一天的投标人的网站信息截图及相关的承诺书,供采购人查询。
5.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 1月1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二)报名地点:宿州市淮河西路129号宿州市税务局大楼八楼803财务科(密封报价)。
四、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淮河西路129号
项目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联系方式: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附件1:项目采购需求.docx
附件2:项目评审细则.docx
项目名称:宿州市税务局网络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7.5万/年
最高限价:7.5万/年
项目概况:为宿州市税务局市直单位12台核心网络设备(市局机关2台路由器、2台交换机,市稽查局2台路由器2台交换机和市局二分局2台路由器2台交换机)购买维保服务,服务期限2年,以保障宿州市税务局、市稽查局、市局二分局核心网络设备安全正常运行。维保服务内容包括:设备定期巡检、备件更换、设备损坏维修、技术支持等服务。(详见附件1)
供货期限:合同每年一签,根据本单位实际决定是否续签合同,总维保期限不超过二年。
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见附件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3.1磋商日前两年内未被安徽省内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3.2最近一次被安徽省内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6个月;
3.3最近一次被安徽省内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12个月;
3.4最近一次被安徽省内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24个月;
供应商需提供上述3.1-3.4情形的承诺函。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 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4.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4.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4.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4.1、4.3、4.4、4.5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 “ 信 用 宿 州 ”http://credit.ahsz.gov.cn/cms/infoPublicity/toInfoHongHei Md.actio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供应商需要提供投标前三天中的任意一天的投标人的网站信息截图及相关的承诺书,供采购人查询。
5.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 1月1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二)报名地点:宿州市淮河西路129号宿州市税务局大楼八楼803财务科(密封报价)。
四、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淮河西路129号
项目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联系方式: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附件1:项目采购需求.docx
附件2:项目评审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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