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东基地现代煤化工产业区南侧和化工新材料园区D区北侧开发可行性分析项目二次比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8/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韩韦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按照《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监督暂行办法》和《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监督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的有关要求,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确定宁东基地现代煤化工产业区南侧和化工新材料园区D区北侧开发可行性分析项目技术服务单位。因7月29日第一次比选参选单位不足3家,按照废选处理。现发布二次比选公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概况
(一)工作名称:宁东基地现代煤化工产业区南侧和化工新材料园区D区北侧开发可行性分析项目
(二)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工程测量规范》《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数字化测图规范》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南环路南侧约10000亩地块1:1000地形测绘。同时,计算土石方量,完成土方平衡计算,摸排现状利用的影像,进行道路初步规划等。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类别为工程测量)。
(二)具备原土地规划机构等级乙级及以上同等能力。
(三)具备良好的财务能力,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报名。
三、有关证明文件
参加比选的单位必须出具下列资质证明文件: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类别为工程测量)复印件。
(二)与原土地规划机构等级乙级及以上同等能力有关证明材料(人员或原证书等)
如参与比选的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三)比选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报价函格式见附件。
(五)其它资质和业绩证明文件复印件。
四、参选须知
凡有意参加本次公开比选的单位请于2024年8月26日14:00时前携带比选文件及相关资料至宁东基地管委会4楼3号会议室递交参选文件。
五、其他
比选截止时间:于2024年8月26日14:00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比选地点:宁东基地管委会4楼3号会议室(宁东镇长城路企业总部大楼东塔楼4楼3号会议室)
联系人:韩韦 0951-5918652
六、附件
附件一:宁东基地现代煤化工产业区南侧和化工新材料园区D区北侧开发可行性分析项目二次比选须知.pdf
附件二:报价函、比选申请人承诺函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doc
宁东管委会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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