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电子保函服务运营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1/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绍兴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电子保函服务运营项目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是否有保留价
    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

    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电子保函服务运营项目。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征集一家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电子保函服务运营合作方;

    2.服务期限:三年。

    3.竞价起始价:10%(合作运营费计收比例,不含技术方收费)。

    三、竞价方的资格要求:

    1.竞价方须为经依法批准设立的银行(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为绍兴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战略合作银行)、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

    2.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竞价方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截止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人民法院将其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的情形,认定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结果)

    3.竞价方在截止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的最近36个月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查询结果)

    4.竞价方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

    5.竞价方至少拥有1个与浙江省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对接实施的全流程电子保函成功案例(提供竞价方与相应机构签订的合同、框架协议或相应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四、运营服务要求:

    1.合作方应具备自有的电子保函业务系统(不含第三方电子担保平台),具有开具电子保函的能力,能实现投标人(包含其他非招标采购方式中的供应商,下同)全流程网上申请办理电子保函业务,并符合电子招投标相关安全、保密要求;具备完善的技术团队,遇到问题及时在规定期限内解决。

    2.合作方应保证平台对接的技术要求,并与平台技术方进行对接,费用自行承担。合作方须承诺在本项目合作协议签订后60日内完成系统上线,90日内完成系统终验,否则视为违约。具体要求如下:

    (一)文本格式要求

    1.保函格式要求。合作方为参与平台项目的投标人在线开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格式应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绍兴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产权公司)相关要求。

    2.保函文本要求。合作方提供的保函格式文本主要条款应符合国家发布的政策规范要求,绍兴产权公司保留就有关条款作修改、修订等的权利。

    (二)技术要求

    1.签章要求。合作方应使用第三方CA机构颁发的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名(签章),确保电子保函的法律效力,相关文件需遵循PKI体系的数字签名系统和数字证书技术标准和规范。电子签名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2.安全性要求。合作方须提供数据安全的保证方案,禁止提前获知投保人参与项目的具体信息(如项目名称、招标人(包含平台支持的其他非招标采购方式中的采购人,下同)名称等),同时确保数据交互过程始终处于加密状态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所开具加密保函的有效性。因合作方原因导致交易信息泄露造成不良后果的,绍兴产权公司有权单方面取消合作方的接入资格,且合作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系统要求。合作方所使用的电子保函业务系统,应具备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三级及以上,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4.安全保密要求。合作方应从技术上实现数据保密,不得向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潜在申请人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其他信息。

    5.合作方应具备校验投保人基本账户的能力,能实现投标人全流程网上申请办理电子保函业务,并符合电子招投标相关安全、保密要求;保函必须即时生效(到时到分到秒)。合作方应具备完善的技术团队,遇到问题及时在规定期限内解决。

    6.系统对接要求。

    (1)合作方所使用电子保函业务系统,应与平台进行对接,电子保函的授信(如需授信)、开具、退保、释放(如需授信)等业务全流程必须在线上完成。

    (2)合作方须在合作协议签订后即刻着手系统对接事宜,对接周期60日,自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对接完成后,经联动测试实现电子保函信息传输和保密功能,可正常出具电子保函后,方可正式上线。

    (3)合作方所使用的电子保函业务系统,应当能根据标识来区分项目的来源,并留有足够冗余,以满足后续可能新增的区/县分平台电子保函使用需求。

    (三)保函服务要求

    1.保函有效期限。保函有效期应长于投标(响应)有效期(招标方式一般不少于180天),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如提出延长保函有效期的,合作方应无条件予以同步延期。

    2.信息告知要求。合作方须履行信息充分告知的义务,通过电子保函业务系统等相关平台及时告知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授信额度、电子保函审核出具情况、收费标准、服务承诺、双方法律责任等信息。

    3.保函费用支付条件。投标人选择电子保函支付时,所发生的费用需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出。

    4.保函收费标准。保函收费标准为保额的5‰,最低收费200元。

    5.保函退保要求。退保情形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保人要求撤回保函的;

    (2)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有变化调整或招标人原因,取消该招标(采购)项目的。

    6.保函费用收取应当符合有关规定,保证整个流程完全闭环安全,防止投标信息被泄密。

    (四)赔付要求

    1.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在参加投标过程中,有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招标(采购)文件约定,构成适用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合作方应及时进行赔偿(见索即付)。

    2.合作方不得设置特殊的免赔条款。

    3.根据合作方内部赔付流程,提供相应的赔付方案。

    4.合作方对电子保函业务合作期内发出的电子保函承担担保责任。提前终止合作的合作方须对其终止合作前所开具的电子保函履行赔付责任。

    五、项目竞价须知:

    (一)竞价程序

    1.竞价报名:

    (1)自2023年11月15日(公告挂牌起始日)至2023年11月28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意向方办理竞价报名登记手续。登录浙交汇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及实名认证。自然人和机构报名前,须在浙交汇——注册——实名认证。(详见https://www.zjpse.com/info/list/78.html用户指引)

    进入意向标的详情页面,点击“我要报名”按钮,根据项目具体需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材料,完成报名登记及交纳10万元竞价保证金。

    (2)意向方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价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绍兴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账号:8110801012602706894),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注:支付订单完成不代表意向方获得竞价资格,如最终竞价资格未被确认的,意向方所交竞价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至竞价方的“我的账户”中。)

    2.竞价及确定合作方:若本项目征集到一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价方,则竞价方应在2023年11月29日上午10:00至11 :00分登录该竞价链接(竞价链接网址:https://www.zjpse.com/biding/hall/detail/66405/1/2.html)进行一次性报价(竞价方应慎重报价,其报价输入动态报价系统的交易指令确认后即刻生效,不能更改或撤回)。

    3.签署合作协议:合作方应在成交日15日内完成协议签订,同时10万元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为履行期限到期后,经绍兴产权认可合作方完成合同相关事项,并扣除合作方有关违约赔偿金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如合作方无法满足上述运营服务要求,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竞价方应具备并接受本方案中注明的资格要求,否则不得参加竞价。


  • 委托方简况
    委托方名称 绍兴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 浙江省绍兴市迪荡新城惠利街20号鼎盛时代大厦5楼520室、521室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6006639465509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项目附件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 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电子保函服务运营权合作协议(样稿)11.13.docx
  • 标的物位置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周先生 电话 0575-85351160
    传真 邮箱
    地址 绍兴市越城区越西路833号鑫洲国际商务大厦12楼 网址 https://www.sxcqpt.com/SXPT/
    委托方 联系人 李女士、何先生 电话 18658580806
    传真 邮箱
    地址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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