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高新区】科教新城管委会实施2023年学校修缮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金额
18.1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3/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1.1科教新城科教新城管委会实施2023年学校修缮工程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太仓市科教新城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为区镇财政,现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昆山市中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科教新城管委会实施2023年学校修缮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
2、工程概况
2.1工程地点:太仓市科教新城
2.2招标类型:设计招标
2.3工程规模:总投资约550万元
2.4计划服务时间:55天。(含图审)
2.5计划服务时间:2023-3-24至 2023-5-18
3、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和范围,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3.2招标范围:
设计范围:辖区内部分学校修缮、改造,涵盖建筑、装修、室外市政工程、安装、钢结构等专业设计内容,具体以招标人的要求为准。(详见设计任务书)
设计内容主要包含但不限于:设计阶段的方案设计与估算,初步设计与概算;设计阶段的勘察和测绘,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及方案报审;工程全过程配合服务(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现场指导、全过程配合与服务、设计各阶段专项评审、论证等)。(详见设计任务书)
3.3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规范、技术标准及法律法规的要求。
4、投标人资格条件
4.1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
4.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3企业、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见3.1标段内容表;
4.1.4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资格审查必要合格可选条件:无
4.3 投标人或投标人之间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3.1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3.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3.3 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3.4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3.5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3.6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因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4.3.7投标人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参与项目投标的;
4.3.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4.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1日至2023年03月17日9: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请到新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58.211.58.93:443/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日前随时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太仓分中心板块、新点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V7.1(http://58.211.58.93:443/TPBidder/memberLogin)查看本工程可能发布的招标控制价、招标答疑、补充通知等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3月17日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入围方式及评标办法
7.1 入围方式: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全部入围,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不满3家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7.2 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确定中标候选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合同主要条款
8.1本项目招标时设计费取费基数按550万元计,按《工程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的80%计算,本次设计招标的设计费最高限价为18.152万元(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00)。
8.2本项目招标人有权在投标人中标后对设计范围、设计内容作适当合理的调整,招标人有权合理地调整设计方案,所有调整均不补偿任何费用。本项目的设计概算(经主管部门批准后的设计概算)小于550万元(含)的,设计费以主管部门批准后的设计概算为计费基数,并按本公告8.1条款约定的专业系数、附加调整系数、打折系数和中标下浮率进行调整结算;如本项目的设计概算(经主管部门批准后的设计概算)大于550万元(含)的,设计费按中标合同价结算(委托人追加立项的除外)。
8.3支付方式:乙方提交全部设计成果(经图审后合格的或经甲方确认的)后付至合同价的30%,余款自设计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对设计服务考核后一次性付清。
9联系方式:
9.1招标人:太仓市科教新城管理委员会
地址:太仓市健雄路20号11号楼
联系人:陈志兴
电话:0512-53402322
9.2招标代理:昆山市中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仓市东亭北路22号3幢
联系人:吴利明
电话:13809055273
10、其他说明
10.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请各投标单位参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太仓分中心网页发布的相关要点,预先完善软件环境,确保能顺利操作网上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项目不需要投标单位到交易中心现场参与开标,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太仓高新区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http://58.211.58.93:443/BidOpening/bidhall/default/login.html)签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在系统提示解密后15分钟内未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或招标代理退回。在开标、评标过程中投标单位代表须在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中保持在线状态,以应对可能发生的澄清、说明等回复,由于投标单位代表不在线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投标资料中所有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必须清晰可辨(按原件尺寸复印或扫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出现复印件或扫描件无法正常分辨的,评委会将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无效。
10.3投标人对资格审查、开标、评标结果持有异议的,投诉处理程序按苏建规字〔2016〕4号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执行。
10.4专业工程设计必须由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完成。本项目允许专业分包,但必须经招标人同意并签订三方合同,分包设计费包含在中标价中,并由中标单位支付。
10.5投标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国泰新点技术人员朱工,QQ:578897795,联系电话:18896522920
10.6关于本次设计服务招标投标文件编制的说明:
1、本项目为服务招标,无须编制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2、投标文件组成中的“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端口请上传本次招标文件附件中提供的“投标1.13jt”文件,此端口上传的文件仅用于生成投标文件使用,其中的金额不作为本项目的投标报价。
3、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链接:“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10201&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
10.7本公告发布日期:2023-03-1 至2023-03-17
1.1科教新城科教新城管委会实施2023年学校修缮工程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太仓市科教新城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为区镇财政,现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昆山市中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科教新城管委会实施2023年学校修缮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
2、工程概况
2.1工程地点:太仓市科教新城
2.2招标类型:设计招标
2.3工程规模:总投资约550万元
2.4计划服务时间:55天。(含图审)
2.5计划服务时间:2023-3-24至 2023-5-18
3、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和范围,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3.1标段内容 | ||||||
标段编号 | 标段内容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 对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要求 | 企业业绩和信誉 | 项目经理业绩和信誉 |
A3205820001000021001001 | 科教新城管委会实施2023年学校修缮工程设计 | 18.152 |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良好 | 良好 |
3.2招标范围:
设计范围:辖区内部分学校修缮、改造,涵盖建筑、装修、室外市政工程、安装、钢结构等专业设计内容,具体以招标人的要求为准。(详见设计任务书)
设计内容主要包含但不限于:设计阶段的方案设计与估算,初步设计与概算;设计阶段的勘察和测绘,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及方案报审;工程全过程配合服务(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现场指导、全过程配合与服务、设计各阶段专项评审、论证等)。(详见设计任务书)
3.3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规范、技术标准及法律法规的要求。
4、投标人资格条件
4.1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
4.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3企业、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见3.1标段内容表;
4.1.4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资格审查必要合格可选条件:无
4.3 投标人或投标人之间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3.1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3.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3.3 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3.4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3.5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3.6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因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4.3.7投标人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参与项目投标的;
4.3.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4.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1日至2023年03月17日9: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请到新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58.211.58.93:443/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日前随时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太仓分中心板块、新点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V7.1(http://58.211.58.93:443/TPBidder/memberLogin)查看本工程可能发布的招标控制价、招标答疑、补充通知等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3月17日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入围方式及评标办法
7.1 入围方式: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全部入围,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不满3家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7.2 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确定中标候选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合同主要条款
8.1本项目招标时设计费取费基数按550万元计,按《工程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的80%计算,本次设计招标的设计费最高限价为18.152万元(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00)。
8.2本项目招标人有权在投标人中标后对设计范围、设计内容作适当合理的调整,招标人有权合理地调整设计方案,所有调整均不补偿任何费用。本项目的设计概算(经主管部门批准后的设计概算)小于550万元(含)的,设计费以主管部门批准后的设计概算为计费基数,并按本公告8.1条款约定的专业系数、附加调整系数、打折系数和中标下浮率进行调整结算;如本项目的设计概算(经主管部门批准后的设计概算)大于550万元(含)的,设计费按中标合同价结算(委托人追加立项的除外)。
8.3支付方式:乙方提交全部设计成果(经图审后合格的或经甲方确认的)后付至合同价的30%,余款自设计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对设计服务考核后一次性付清。
9联系方式:
9.1招标人:太仓市科教新城管理委员会
地址:太仓市健雄路20号11号楼
联系人:陈志兴
电话:0512-53402322
9.2招标代理:昆山市中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仓市东亭北路22号3幢
联系人:吴利明
电话:13809055273
10、其他说明
10.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请各投标单位参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太仓分中心网页发布的相关要点,预先完善软件环境,确保能顺利操作网上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项目不需要投标单位到交易中心现场参与开标,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太仓高新区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http://58.211.58.93:443/BidOpening/bidhall/default/login.html)签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在系统提示解密后15分钟内未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或招标代理退回。在开标、评标过程中投标单位代表须在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中保持在线状态,以应对可能发生的澄清、说明等回复,由于投标单位代表不在线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投标资料中所有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必须清晰可辨(按原件尺寸复印或扫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出现复印件或扫描件无法正常分辨的,评委会将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无效。
10.3投标人对资格审查、开标、评标结果持有异议的,投诉处理程序按苏建规字〔2016〕4号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执行。
10.4专业工程设计必须由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完成。本项目允许专业分包,但必须经招标人同意并签订三方合同,分包设计费包含在中标价中,并由中标单位支付。
10.5投标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国泰新点技术人员朱工,QQ:578897795,联系电话:18896522920
10.6关于本次设计服务招标投标文件编制的说明:
1、本项目为服务招标,无须编制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2、投标文件组成中的“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端口请上传本次招标文件附件中提供的“投标1.13jt”文件,此端口上传的文件仅用于生成投标文件使用,其中的金额不作为本项目的投标报价。
3、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链接:“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10201&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
10.7本公告发布日期:2023-03-1 至2023-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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