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南通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康复设备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南通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600-JJJC-C2022-0012
项目名称:南通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5万元,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预算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采购需求:南通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拟采购一批设备。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30日历天日内所有设备到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与磋商。
本项目 接受 进口产品参与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1.7 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发现存在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形。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22日至2022年12月1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永和路933号晶城科创园6号楼一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2月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永和路933号晶城科创园6号楼一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潜在供应商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2. 供应商报名: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参与磋商确认函(附件1),于2022 年11月29日17:30时之前回复招标代理公司(电子邮箱:3086971405@qq.com,邮件主题格式:(项目名称)报名+供应商简称;报名联系人:戴工,15716292194)。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3. 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3.1 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3份
3.2供应商另准备电子版响应文件1份,用于存档查阅(正本签字、盖章后扫描,一般应为PDF或JPG格式、U盘或光盘形式)。
4. 本项目不收取竞争性磋商保证金
5. 其他:有关本次竞争性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招标代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6. 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
6.1因目前仍属于新冠疫情防控阶段,故只允许每个投标单位的1名人员进入开标现场。请各投标代表做好自身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同时还须接受园区及开标现场工作人员的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登记、检查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等);
6.2若投标单位进入开标现场人员的健康码为黄码、红码、行程码带“*”,不得进入开标现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
6.3 供应商授权代表应递交具有其签名的疫情防控个人承诺书(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3);
6.4若开标当日,南通市防疫部门有最新规定且高于上述标准,则以开标当日南通市防疫部门的规定为准。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通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南通市江海大道989号
联系方式:高小聪 139627187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永和路晶城科创园933号
联系方式:戴工 157162921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工
电 话:15716292194
南通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文件.doc 南通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文件.doc序号 | 品 名 | 规格型号 | 产地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1 | ||||||
2 | ||||||
3 | ||||||
4 | ||||||
合计(大写): |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项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评标价格 | 30 | (1)评标基准价: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经评审后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 分。(2)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明显不符合法规报价要求的视作无效投标)(注: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0%、)(3)根据“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报价分作投标无效处理。 |
2 | 类似业绩 | 3 | 供应商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产品合同业绩,每提供1份有效产品业绩的得1分,满分3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同复印件须清晰可见产品名称、合同签订日期等相应内容,否则不得分)。 |
3 | 投标文件完整性 | 2 | 文件逐页有连续页码,并有详细目录得1分;目录与有关材料顺序对应清晰,通过目录可直接清楚看到所对应的内容得1分;否则不得分。 |
4 | 对采购文件技术条款的响应程度 | 40 | 磋商产品技术参数全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0分,带“★”条款为技术需求的关键技术性能参数,需同时满足,若有一条不满足,此项不得分;带“▲”条款为技术需求的重要技术性能参数,若有不满足,每条扣3分;其他条款有不满足,每条扣1分,扣完为止。磋商供应商需按照本采购文件第四章的具体产品技术参数及功能要求,在“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中如实详细填列所投产品的参数,提供产品关键指标项和重要指标项的技术参数的证明材料(以公开发布的产品技术参数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相应证明承诺函等证明文件为主要依据评定),并在偏离表中标明所在页码,否则磋商小组有权作负偏离处理。 |
5 | 项目实施计划 | 6 | 根据设备的设计、制造、仓储、供应、运输、装卸、就位、指导安装、调试、配合试运行、验收、质量监督等实施方案及其他服务配备人员情况,由评委视情况综合评定,优得5-6分,良得3-4分,一般得1-2分,未提供不得分。 |
6 | 品牌好评 | 4 | 根据投标主要设备品牌在相应行业领域内的知名度、美誉度、市场占有率(可提供既往其他用户的满意评价或第三方市场调查数据等有效证明材料,需盖用户单位章)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审,每提供一家使用单位好评盖章证明,可得1份,本项最高得分4分。 |
7 | 设备运行评价 | 6 | 根据供应商描述的设备运行的稳定性、安全性、经济节能,无污染、寿命、性价比等:由评委视情况综合评定,优得5-6分,良得3-4分,一般得1-2分,差得0分。 |
8 | 公司信誉 | 2 | 投标人具有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为AAA级的得2分,AAA级以下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提供信用评级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
9 | 售后服务承诺评价 | 7 | 供应商能够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或供应商盖章的服务承诺或培训方案,方案完整,内容清晰,能够完全满足项目要求的,得6-7分;供应商能够提供制造商或供应商盖章的服务承诺或培训方案,方案完整,内容清晰,能够基本满足项目要求的,得4-5分;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承诺或培训方案,内容不完整或不够清晰,不能完全满足项目要求的,得1-3分;供应商未提供服务方案或培训方案的,不得分。 |
评分项目 | 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序号 | 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内容 | 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 | 供应商制作的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
一、资格性审查 | ||||
1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 |||
2 | 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 |||
3 | 公告前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官方网站打印或银行代扣证明,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书面声明(原件) | |||
4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原件) | |||
5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 |||
6 | 磋商函 | |||
7 | 不存在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原件) | |||
8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 |||
二、符合性检查 | ||||
1 | 磋商响应报价是固定唯一的 | |||
2 | 磋商响应报价不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 |||
3 | 磋商响应有效期为磋商截止日起30天 | |||
4 | 响应文件内容基本完整,无重大错漏,并按要求签署、盖章 | |||
5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真实有效 | |||
6 | 响应文件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和商务条款要求 | |||
7 | 无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响应的其它条款 | |||
8 | 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 |||
9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身份证正面 |
身份证正面 | 身份证反面 |
身份证正面 | 身份证反面 |
序号 | 报价轮次 | 磋商报价() | 备注 |
1 | 首次报价 | 大写(人民币):小写(¥): | |
2 | 最终报价(现场填写) | 大写(人民币): 小写(¥): |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合计 |
货物名称 | 型 号 | 产地 | 数量 | 交货期 |
序号 | 采购要求 | 磋商响应 | 超出符合或偏离 | 原因 |
序号 | 项目 | 磋商要求 | 是否响应 | 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联系我们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
版权所有©上海优司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2022009382号 沪ICP备2022009382号-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