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市本级]椒江医化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非正规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监理)
监理服务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非正规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工业固废处置建筑垃圾处置垃圾运输至第三方处置单位的跟车监督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档案资料的管理配合结算审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设施建设暂存区场地建设固体废物开挖基坑围护废水废气处理轻质物综合处置接触层污染土处置腐殖土处置配合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应急处置方案环境监测采样检测大气噪声环保要求监督监测垃圾是否全部得到了合理处置检验资料新材料设备采购质量监督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合同管理文明施工环境监理监理大纲垃圾场地处置监理规划施工测量放线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试验室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旁站构配件竣工结算竣工验收意见工程质量评估工程变更和价格调整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实施工程工程设计有关文件监理与相关服务房屋报告恢复服务对已完工程量的审核市政公用工程工程质量缺陷调查分析修复工程计量总承包各专业工程设备材料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程监理工程建设监理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安装工程分包固体废物清理处置垃圾进行应急处置相关档案文件环保专项预验收核查污染防治处置效果评估场地后期风险管控水泥窑焚烧厂环保设施环保措施污染物排放环境影响监测风险控制措施落实情况施工组织设计交底
金额
185.52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07/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jh2022-157号
预算金额185.52万元
招标联系人颜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颜女士0576-8851651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市本级]
椒江医化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非正规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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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计算书.pdf | 最高投标限价计算书.pdf最高投标限价计算书.pdf |
(终稿)招标文件-椒江医化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非正规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监理).doc | (终稿)招标文件-椒江医化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非正规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监理).doc(终稿)招标文件-椒江医化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非正规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监理).doc |
椒江岩头工业区非正规生活垃圾填埋场应急处置方案 公示.pdf | 椒江岩头工业区非正规生活垃圾填埋场应急处置方案 公示.pdf椒江岩头工业区非正规生活垃圾填埋场应急处置方案 公示.pdf |
市生秀
招标监管机构
备案盖章
公开招标公告
90
招标项目椒江医化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非正规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监理) | 招标项目椒江医化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非正规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监理) | 招标项目椒江医化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非正规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监理) | 招标项目椒江医化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非正规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监理) | 招标项目椒江医化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非正规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监理) | 招标项目椒江医化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非正规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监理) | |
备案登记号ZJJH-2022-157号 | 备案登记号ZJJH-2022-157号 | 备案登记号ZJJH-2022-157号 | 备案登记号ZJJH-2022-157号 | 备案登记号ZJJH-2022-157号 | 备案登记号ZJJH-2022-157号 |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委托招标 | 委托招标 |
招标人 | 台州市椒江新城基础设施建设名称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 | 椒江区海门街道西太和路1号 | 椒江区海门街道西太和路1号 | 椒江区海门街道西太和路1号 |
招标人 | 联系人颜女士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10576-88516515 | 10576-88516515 | 10576-88516515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 | 台州市经济开发区天和大厦B幢11层 | 台州市经济开发区天和大厦B幢11层 | 台州市经济开发区天和大厦B幢11层 |
招标代理机构 | 联系人邵先省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0576-88810077 | 0576-88810077 | 0576-88810077 |
招标项目概况 | 建设规模接触层污染土处置、腐殖土处置等全部工程内容。 | 地块内填埋物总量约98981m,其中生活垃圾层(含腐殖土)约53072m、工业固废层约42705m、建筑垃圾约3204m,包含暂存区场地建设、固体废物开挖基坑围护、废水废气处理、建筑垃圾处置、轻质物综合处置、工业固废处置、 | 地块内填埋物总量约98981m,其中生活垃圾层(含腐殖土)约53072m、工业固废层约42705m、建筑垃圾约3204m,包含暂存区场地建设、固体废物开挖基坑围护、废水废气处理、建筑垃圾处置、轻质物综合处置、工业固废处置、 | 地块内填埋物总量约98981m,其中生活垃圾层(含腐殖土)约53072m、工业固废层约42705m、建筑垃圾约3204m,包含暂存区场地建设、固体废物开挖基坑围护、废水废气处理、建筑垃圾处置、轻质物综合处置、工业固废处置、 | ||
招标项目概况 | 建设地点台州市椒江 | 建设地点台州市椒江 | 建设地点台州市椒江 | 建设地点台州市椒江 | 建设地点台州市椒江 | |
招标项目概况 | 招标范围包含椒江医化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非正规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全部工程的监理,包括配合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施工阶段至综合验收完毕施工所包含的全部工程,主要为施工前监督检查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应急处置方案;按环保要求进行环境监测采样检测(监测对象包括大气、废水和噪声等)、垃圾处置是否符招标范围合处置方案和环保要求;垃圾运输至第三方处置单位的跟车监督;施工过程中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不造成二次污染,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监督监测垃圾是否全部得到了及内容合理处置,废水和废气排放是否达标;在完工验收时指导和督促施工单位按环保部门要求规范全套施工和检验资料,确保验收合格、材料、设备采购、保修阶段的监理及质量监督、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档案资料的管理、配合结算审核、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以及对已完工程量的审核等的监理服务。 | 招标范围包含椒江医化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非正规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全部工程的监理,包括配合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施工阶段至综合验收完毕施工所包含的全部工程,主要为施工前监督检查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应急处置方案;按环保要求进行环境监测采样检测(监测对象包括大气、废水和噪声等)、垃圾处置是否符招标范围合处置方案和环保要求;垃圾运输至第三方处置单位的跟车监督;施工过程中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不造成二次污染,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监督监测垃圾是否全部得到了及内容合理处置,废水和废气排放是否达标;在完工验收时指导和督促施工单位按环保部门要求规范全套施工和检验资料,确保验收合格、材料、设备采购、保修阶段的监理及质量监督、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档案资料的管理、配合结算审核、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以及对已完工程量的审核等的监理服务。 | 招标范围包含椒江医化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非正规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全部工程的监理,包括配合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施工阶段至综合验收完毕施工所包含的全部工程,主要为施工前监督检查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应急处置方案;按环保要求进行环境监测采样检测(监测对象包括大气、废水和噪声等)、垃圾处置是否符招标范围合处置方案和环保要求;垃圾运输至第三方处置单位的跟车监督;施工过程中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不造成二次污染,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监督监测垃圾是否全部得到了及内容合理处置,废水和废气排放是否达标;在完工验收时指导和督促施工单位按环保部门要求规范全套施工和检验资料,确保验收合格、材料、设备采购、保修阶段的监理及质量监督、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档案资料的管理、配合结算审核、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以及对已完工程量的审核等的监理服务。 | 招标范围包含椒江医化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非正规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全部工程的监理,包括配合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施工阶段至综合验收完毕施工所包含的全部工程,主要为施工前监督检查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应急处置方案;按环保要求进行环境监测采样检测(监测对象包括大气、废水和噪声等)、垃圾处置是否符招标范围合处置方案和环保要求;垃圾运输至第三方处置单位的跟车监督;施工过程中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不造成二次污染,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监督监测垃圾是否全部得到了及内容合理处置,废水和废气排放是否达标;在完工验收时指导和督促施工单位按环保部门要求规范全套施工和检验资料,确保验收合格、材料、设备采购、保修阶段的监理及质量监督、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档案资料的管理、配合结算审核、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以及对已完工程量的审核等的监理服务。 | 招标范围包含椒江医化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非正规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全部工程的监理,包括配合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施工阶段至综合验收完毕施工所包含的全部工程,主要为施工前监督检查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应急处置方案;按环保要求进行环境监测采样检测(监测对象包括大气、废水和噪声等)、垃圾处置是否符招标范围合处置方案和环保要求;垃圾运输至第三方处置单位的跟车监督;施工过程中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不造成二次污染,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监督监测垃圾是否全部得到了及内容合理处置,废水和废气排放是否达标;在完工验收时指导和督促施工单位按环保部门要求规范全套施工和检验资料,确保验收合格、材料、设备采购、保修阶段的监理及质量监督、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档案资料的管理、配合结算审核、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以及对已完工程量的审核等的监理服务。 | |
招标控制价185.52万元 | 招标控制价185.52万元 | 招标控制价185.52万元 | 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 | 国有100% | |
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投标人相关专业乙级及以上;②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 ①省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监理行业协会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资格推荐证书》 |
项目负责人 |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已取得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环境类专业)且具有环境监理上岗证书;(如联合体投标,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 |
其他 | 是否支持联合体(是)(1)联合体的牵头人须具有省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监理行业协会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资格推荐证书》相关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组成联合体的各方总数不得超过2家单位;(3)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另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 |
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金额 | 0(元) |
招标文件 |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 网上下载(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tzztb.zjtz.gov.cn/tzcms/)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截止时间:2022-08-1910:00:00 | |
递交投标文件 | 递交投标文件 | 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西大厅(地址:台州市市府大道777号民泰商业银行) |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招标人
I
日
P
代理项目有费人(签包上
2022年7月29日
3100210385023
椒江医化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非正规生活垃
圾填埋场处置)(监理)
最高投标限价计算书
本工程有效投标报价上限设置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
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的80%计算。
1、工程总投资:10761万元。
2、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
①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218.6+(393.4-218.6)/(20000-10000)
×(10761-10000)=231.90万元
②专业调整系数取:市政公用工程1.0;
③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取:一般(I级)1.0;
④高程调整系数取:海拔高程在2001米以下,取1.0;
3、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231.90万元*1.0*1.0*1.0=231.90万元
4、有效投标报价上限按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的80%计取,本次有效投标
报价上限价为185.52万元。设施建设
台州市椒江新城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七月
100210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颜女士联系电话:0576-88516515招标人:(盖章)台州市椒江新城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招标工程:椒江医化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非正规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监理)编号:ZJJH2022-157号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一章招标公告4目录2022年7月代理项目负责人:邵先省联系电话:0576-88810077
1.5费用承担121.4投标人资格要求12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2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1工程概况111.总则11
1.11分包121.10投标预备会121.9踏勘现场121.8计量单位121.7语言文字121.6保密12
3.投标文件142.3招标文件的修改132.2招标文件的澄清132.1招标文件的组成132.招标文件131.12偏离12
3.6投标文件的编制153.5备选投标方案153.4投标担保143.3投标有效期143.2投标报价143.1投标文件的组成14
5.1开标时间和地点155.开标15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54.2投标截止期154.1投标文件的递交154.投标15
7.合同授予176.3评标166.2评标原则166.1评标委员会166.评标165.2开标程序15
8.2不再招标178.1重新招标17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77.3合同签订177.2中标通知书177.1中标候选人公示17
9.5投诉17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17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17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17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179.纪律和监督17
2.1初步评审标准212.评审标准211.评标方法21评标办法前附表20第三章评标办法20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8
3.4评标结果22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223.2详细评审223.1初步评审213.评标程序21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1
第三部分专用条件37第二部分通用条件29第一部分协议书27第三章合同条款与格式26综合评估法(服务类)22评标办法附件23
3.其他502.技术规范及标准491.工程概况49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50第五章图纸49第四部分工程廉政责任书44
第一章招标公告格式四55格式三54格式二54格式一51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54
1.总则备注:前附表内容与正文内容不一致的,应以前附表的规定为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详见网上招标公告。(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tzztb.zjtz.gov.cn/tzcms/)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台州市椒江新城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海门街道西太和路1号联系人:颜女士电话: 0576-88516515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台州市经济开发区天和大厦B幢11层联系人:邵先生、吴女士电话:0576-88810077 |
1.1.4 | 工程名称 | 椒江医化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非正规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监理) |
1.1.5 | 建设地点 | 台州市椒江 |
1.1.6 | 工程规模 | 地块内填埋物总量约98981m³,其中生活垃圾层(含腐殖土)约53072m³、工业固废层约42705m³、建筑垃圾约3204m³,包含暂存区场地建设、固体废物开挖、基坑围护、废水废气处理、建筑垃圾处置、轻质物综合处置、工业固废处置、接触层污染土处置、腐殖土处置等全部工程内容。 |
1.1.7 | 工程概算投资额 | 10761 万元。 |
1.2.1 |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 国有 100 %;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包含椒江医化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非正规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全部工程的监理,包括配合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施工阶段至综合验收完毕施工所包含的全部工程,主要为施工前监督检查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应急处置方案;按环保要求进行环境监测采样检测(监测对象包括大气、废水和噪声等)、垃圾处置是否符合处置方案和环保要求;垃圾运输至第三方处置单位的跟车监督;施工过程中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不造成二次污染,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监督监测垃圾是否全部得到了合理处置,废水和废气排放是否达标;在完工验收时指导和督促施工单位按环保部门要求规范全套施工和检验资料,确保验收合格、材料、设备采购、保修阶段的监理及质量监督、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档案资料的管理、配合结算审核、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以及对已完工程量的审核等的监理服务。 |
1.3.2 | 监理期限 | 监理期限:本工程监理服务期为工程全部施工的工期,直至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竣工结算、备案完成为止。 |
1.3.3 | 质量等级要求 | 合格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和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①省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监理行业协会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资格推荐证书》相关专业乙级及以上;②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已取得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环境类专业)且具有环境监理上岗证书;(如联合体投标,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
1.4.3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联合体的牵头人须具有省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监理行业协会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资格推荐证书》相关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组成联合体的各方总数不得超过2家单位;(3)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另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
1.9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
1.10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11 | 分包 | 不允许 |
1.12 | 偏离 | 不允许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招标控制价(如有) |
2.2 | 招标文件的澄清 |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自招标文件发布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3日内,通过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tzztb.zjtz.gov.cn/tzcms/、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提出。 |
3.1.1 | 投标文件组成 | 投标文件由资信标、技术标和商务标三部分组成:1、资格标组成:(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2)疫情防控承诺书(格式见附件)(3)联合体协议书(如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格式见附件);(4)联合体授权书(如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格式见附件,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方给牵头人授权);(5)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格式见附件);(6)派驻本工程监理人员一览表(格式见附件);(7)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一览表(格式见附件);(8)到位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9)台州市建设工程投标人资格自查表(格式见附件);(10)台州市建设工程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自查表(格式见附件);(11)台州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2)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凭证(或转账凭证)或银行保函或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银行支票的入账凭证;(1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能体现基本账户信息的证明材料)(如投标保证金是银行保函或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的,则可不提供);(14)证书材料: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②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复印件(仅指浙江省省外企业);(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③《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资格推荐证书》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若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同意企业资质电子化试点的省、市可提供企业电子资质证书打印件),投标人所提供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上的有关内容真实性均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查询网址:www.mohurd.gov.cn/docmaap中查询结果为准。 ④总监理工程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如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⑤对应附件格式派驻本工程的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及监理员岗位证书复印件;(15)评标办法资信标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备注:①当投标人先前存在机构名称变更造成以上提供的资料单位名称与营业执照副本上的单位名称不一致时,必须提供当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的变更证明材料(或工商变更网页截图)。②以上资信标中如电子证书的,可只提供电子证书扫描件。2、技术标组成(由投标人自行编写):(1)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自行编制。3、商务标组成:(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
3.2 | 最高投标限价 | 最高投标限价: 185.52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日起计算) |
3.4.1 | 投标担保 | 1、担保金额: 3.6 万元。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任选一种):现金转账、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1)现金转账:①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汇入以下账号:户名: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椒江市府大道支行账号:581946442600015;②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请尽量提前缴纳);③投标单位汇出账号必须是银行基本账户账号。④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凭证(或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投标文件的资信标组成部分,随纸质投标文件的资信标一并递交。(2)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以下合称“工程保函”):①工程保函的受益人: 台州市椒江新城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②工程保函的有效期为1年(工程保函有效期起始时间为投标截止日前);③递交方式:递交方式(非电子保函系统):þ采用纸质文件投标的项目,工程保函纸质原件的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资信标组成部分,随纸质投标文件的资信标一并递交。注:工程保函的保险(保证)责任必须包括“投标人须知3.4.4”所列条款。(3)保兑支票、银行汇票、现金支票(以下合称“银行支票”)①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如下:户名: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椒江市府大道支行账号:581946442600015;根据以上账户信息开具银行支票,带相应票据到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财务窗口进行背书签章,再到1楼民泰银行柜面办理入账手续; ②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请尽量提前缴纳);③递交方式:银行支票的入账凭证为投标文件的资信标组成部分,入账凭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随纸质投标文件的资信标一起递交。3、注意事项:①若招标文件允许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以联合体身份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②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采用现金、保兑支票、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请尽量提前缴纳,以实际到帐时间为准;③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④若有疑问,请咨询技术服务热线:0576-88685159。 ⑤以上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的,评标委员会可能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结果,由此造成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3.5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3.6.1 | 投标文件其它格式要求 | 1、投标人应使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附件格式。表格如不够用时,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2、投标人投标文件所用的纸张必须采用A4型纸,图表可根据需要作适当扩展。3、监理大纲编制要求:(1)监理大纲除样本外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的人员姓名及其他任何能影射或能推断出投标人的标记、文字描述及图案。(2)监理大纲页数(封面、封底、目录除外)不得超过50页;(3)建议监理大纲字体为四号宋体,行距1.5倍。(4)监理大纲如有封面、封底的,封面、封底制作:必须采用A4幅面、白色、无字的封面、封底。(5)监理大纲样本封面必须注明投标人名称、工程名称。 |
3.6.2 | 投标文件的份数 | 1、资信标、商务标: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如未按要求注明正副本的,由评标委员会或工作人员随机抽签确认一本作为正本。2、技术标:监理大纲:6份,其中一份为样本。 |
3.6.3 | 投标文件密封及装订 | 投标文件的资信标、技术标和商务标必须采取单独密封(即三个密封包装)。 |
4.1.1 | 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 (1)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2)工程保函原件(如有,指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3)下列人员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确认身份后再签名报到:1)若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须为第二代身份证或第二代临时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参考格式见附件)(证明书须注明钉钉号)及疫情防控承诺书原件(参考格式见附件),否则投标文件不予签收。2)若是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须为第二代身份证或第二代临时身份证)和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见附件)(授权书须注明钉钉号)及疫情防控承诺书原件(参考格式见附件),否则投标文件不予签收。(4)实行投标文件“即交即走”。投标人应预留充足时间(一般在投标截止前1小时)提前到达开标现场,进行身份证核验,并配合做好信息登记工作。投标人应及时将投标文件交予招标人(招标代理),并立即离场。提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各投标单位的人员进行验证,不符合要求或人员进行验证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退还投标单位。 |
4.1.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
4.1.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相同开标地点: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投标人代表一律不参加现场开标,开标过程投标人将进行钉钉直播,投标人、招标人可通过钉钉在线直播参与监督开标过程。) |
5.2 | 开标程序 | 先开资信标,再开技术标,最后开商务标。 |
6.1 | 评标办法 | R综合评估法(服务类) |
6.2 | 中标候选人 | 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
7.1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2%,如不能办理工程保函采用现金的,中标人必须通过其基本账户转出的转帐、电汇或银行汇票方式解入招标人以下帐户。履约保证金账户:收款单位: 台州市椒江新城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椒江支行 ;银行帐号: 33001663600053003088 ;银行地址: 椒江区西太和路1号 。 |
8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8.1 | 监理机构组成要求 | 监理机构组成要求:1、总监理工程师:1人,已取得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环境类专业)且具有环境监理上岗证书;2、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不得兼任):至少 2人(环境类专业1人:要求已取得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环境类专业)且具有环境监理上岗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1人:要求为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职业证书》 );3、监理机构组成应根据项目实际进展需要确保项目相应专业人员配套齐全、安排充足。 |
1.1.5本招标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工程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招标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本招标工程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工程进行招标。1.1工程概况
1.2.2本招标工程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1本招标工程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1.8本招标工程工程等级: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本招标工程工程概算投资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本招标工程工程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监理招标工程的资质、资格和其他要求。1.4投标人资格要求1.3.3本招标工程的质量等级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招标工程的监理期限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本招标工程的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②总监理工程师在原承接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合同、施工许可证、管理部门的网站或文件中载明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岗位的,均视为已承接该项目。若是年度招标项目则以具体项目的承接作为是否已承接该项目的判断依据。如承接项目已取得竣工验收记录或交工验收记录的,该项目不作为在监。原承接项目已解除合同的,该项目不作为在监。①无在监项目担任总监理工程师。1)总监理工程师在监项目要求:(3)其他要求:(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投标人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如发生以上a、b、c情形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有关书面证明材料(以电子文档形式随资信标上传,招标文件提供证明格式的须按照该格式提交),投标截止日后提供的证明材料视为瞒报、漏报,将不予认可。c.工程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未开工达3个月以上的。b.工程因故停工达3个月以上的;a.合同约定的工程已完工,施工承包方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交工)报告时间已超过90天(含);④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经原项目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可承接其他项目的,视为总监理工程师该项目不在监:③总监理工程师在原承接项目中发生变更的,在原承接项目未通过竣工(交工)验收前,原承接项目均视作总监理工程师的在监项目。
(3)为本工程的代建人;(2)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2)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指总监不得同时是其他单位的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涉及到其他情形的,投标资格不受影响)。⑤总监理工程师承接的单个监理合同范围的项目分多个工程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在监理项目全部工程未通过竣工(交工)验收前,均视作该监理项目为总监理工程师的一个在监项目。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包括总监理工程师);(8)被责令停业的;(7)与本工程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6)与本工程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5)与本工程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4)为本工程的施工承包人;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1.4.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第1.4.2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2)投标项目总监证书上的企业名称与投标人不一致的(11)浙江省外企业《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超出有效期或未能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形成的备案信息中显示的或已注销的;(10)根据《关于在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的通知》(台建规[2010]219号)规定,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其一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行贿犯罪记录日期以法院判决生效日期为准);
1.7语言文字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6保密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投标人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不收取任何工本费。1.5费用承担(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工程现场。1.9踏勘现场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计量单位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2.1招标文件的组成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投标预备会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投标文件格式;(4)合同条款及格式;(3)评标办法;(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招标公告;本招标文件包括:
2.2.3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只能供投标人参考,对招标人无任何约束力。2.2.2招标人的澄清将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款规定)至少15日前,将澄清的内容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2.1投标人从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自行下载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内容不全、对内容有疑问等问题应自招标文件发布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10日内向招标人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招标文件的澄清除上款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发布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投标人应经常浏览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6)有关图纸及资料。
3.2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投标文件的组成3.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招标人的修改内容将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将修改的内容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3招标文件的修改
3.4投标担保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担保。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投标有效期3.2.2最高投标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3.2.1投标人以总报价的形式报价,该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各投标人可根据监理期限和工作内容,结合自身技术与管理水平、经济实力、市场风险等因素自行报价。
3.4.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的,招标人对投标人的投标担保按下列相应规定进行处理:(2)其余投标人(含无效标的)在开评标会议结束后当场退还;(1)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退还;3.4.3投标担保按以下方式退还: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担保。
3.4.5投标人涉嫌违法违规或被投诉的,在调查处理期间,其投标担保暂不退还,待调查处理结果明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5)投标人因同一行为涉及上述多种情形的,招标人按投标担保不予退还金额高的进行处理。(4)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的,对其投标担保全部不予退还;(3)投标人放弃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的(包括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安全资格审查材料和履约担保),对其投标担保全部不予退还;对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报价的差额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总金额的,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投标人违反《台州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第四、五、六条承诺内容,在评标过程中经评标委员会发现并以无效标处理的,对其投标担保总金额的70%~80%不予退还;在评标结束后发现并被查实的,对其投标担保全部不予退还;(1)投标人违反《台州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第一、二、三条承诺内容,在评标过程中经评标委员会发现并以无效标处理的,对其投标担保总金额的10%~20%不予退还;在评标结束后被查实的,对其投标担保总金额的30%~40%不予退还;涉及中标候选人的,对其投标担保总金额的50%~60%不予退还;
3.6.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格式中注明签署或盖章的,投标人均应按要求签署或盖章(如联合体投标,除联合体协议书须各成员签字盖章外,其余由联合体中牵头人盖章)。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3.6.2投标文件其它格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1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进行编写。3.6投标文件的编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5备选投标方案
4.1.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1.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1投标文件的递交4.投标3.6.4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如未注明正副本的,由评标委员会或工作人员随机抽签确定一本作为正本。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观看开标视频直播。5.1开标时间和地点5.开标4.2.2投标人递交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4.2.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4.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前须签订《台州市建设工程公正评标承诺书》。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6.1评标委员会6.评标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开标。5.2开标程序
7.1中标候选人公示7.合同授予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评标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2评标原则
(2)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投标资格的;(1)投标资格不符合本章第1.4项规定的;7.1.4中标候选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资格无效:7.1.3涉及中标候选人投标资格、总监理工程师在建等情形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其进行澄清或说明。中标候选人应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日内进行澄清或说明。7.1.2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给予答复。7.1.1招标人应当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最后一日为工作日)。
7.2.2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7.2.1招标人应当确定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因违反本章第7.1.4项规定,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造成其资格无效的,本次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涉及到其他投标人资格无效,则评标结果不作调整。7.2中标通知书(5)法律法规规定作无效标处理的其它情形。(4)拒绝按本章第7.1.3款规定进行说明或不能合理说明理由的;(3)按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应作无效标处理的;
7.3.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3.3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按照《关于在我市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廉政合同的通知》(台纪[2001]19号)的要求签订《廉政合同》。7.3.2自《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与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7.3.1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未提交履约担保的,不授予合同。履约担保额度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履约担保可以采用工程保函(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和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现金形式。如不能办理工程保函采用现金的,履约担保必须解入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招标人帐户。7.3合同签订7.2.3《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如中标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而中标无效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招标失败,应重新组织招标。
8.2不再招标(2)有效投标少于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8.1重新招标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9.纪律和监督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报经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举报。9.5投诉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文件组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项规定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2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资格评审标准投标人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款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报价不高于本项目上限价,且符合附件报价表(如有)中的具体要求。2.1.4串通投标评审标准存在本章3.1.2项规定情形之一的3.2详细评审标准评审和评分详见“评标办法附件”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文件组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项规定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2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资格评审标准投标人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款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报价不高于本项目上限价,且符合附件报价表(如有)中的具体要求。2.1.4串通投标评审标准存在本章3.1.2项规定情形之一的3.2详细评审标准评审和评分详见“评标办法附件”评标办法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初步评审标准2.评审标准本次评标办法见评标办法附件。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审和评分,并推荐中标候选人。1.评标方法
3.1初步评审3.评标程序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附件。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1.4串通投标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包括使用同一台电脑、同一套投标工具、同一套计价软件);3.1.2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串通投标行为,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2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1.3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投标人质询,如投标人拒绝说明或不能合理说明理由的,应认定为串通投标行为,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或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汇入同一个虚拟子账户。(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针对投标人的报价组价进行复核及评审,如发现有计算前后不一致时,以计算前的数据为准,调整计算后数值;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计算前的数据有明显的差错或遗漏,此时应以计算后的数据为准来调整计算前的数据。因电子招投标系统小数点保留位数产生的误差忽略不计。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复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累计上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顺序和原则如下:3.1.4商务标修正。(6)评标专家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进行评审和评分。3.2详细评审(3)投标函中数值大写与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组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或者投标人在评标结束之前不能到场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将把调整或修正后的投标组价作为该投标人的投标组价,进入商务标详细评审,但不接受修正的投标人最终将丧失其中标资格。(2)在总报价不变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以合理原则,通过调整组价的相应内容使其一致。
3.4.1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附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3.4评标结果3.3.4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或说明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人无法联系或在30分钟内未能回复的,可视作拒绝或放弃澄清或说明。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如果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入详细评审,但投标人最终将丧失其中标资格。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在电子招标投标业务系统中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包括投标函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总报价、质量、工期、投标资格的承诺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在电子招标投标业务系统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投标人在电子招标投标业务系统进行回复。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二、资信评审(0-1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资格后审条款,对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总监理工程师资格等进行审查,凡不符合资格后审要求的,以无效标处理,不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一、资格审查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附件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②获近三年内省部级“优秀监理企业”、“先进监理企业”、“先进工程监理企业”称号的,得1分;①获近三年内(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发文或发证时间为准,下同)地市级“优秀监理企业”、“先进监理企业”、“建筑业十强中介机构”、“先进工程监理企业”或“建筑业优秀中介机构”称号的,得0.5分;2、投标人良好行为(1分)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其中认证范围需包含监理服务类内容的,每个得0.5分,共1.5分。(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证书查询截图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1、企业认证(1.5分)(一)企业认证和良好行为(8分)。
5、项目其他成员配备情况(总监除外)(3.5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联合体投标,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担任过环境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项目负责人,每一个得0.5分,最高得1分。(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和监理报告(其中监理报告可仅提供关键页和盖章页),合同或监理报告中须体现人员名字,以及总监在本单位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未体现不得分)4、总监理工程师业绩(1分)投标单位具有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服务能力评价证书、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证书、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服务能力评价证书资质证书,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高得1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投标人评价证书(1分)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以上①、②项,按获得的最高荣誉计分,不重复积分。“优秀监理企业”、“先进监理企业”、“建筑业十强中介机构”、“先进工程监理企业”和“建筑业优秀中介机构”荣誉称号的评审单位仅指行政主管部门(或人民政府或同级建筑业协会、监理协会)。
(二)投标人业绩得分(2分)此项最高可得3.5分。(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及人员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公章)(3)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的每人0.5分,最高1.5分;(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得0.5分。(1)具有高级及以上的工程师职称证书(环境类专业)且同时具有环境监理上岗证书的,每人得1分,具有中级及以上的工程师职称证书(环境类专业)且同时具有环境监理上岗证书的,每人得0.5分,最高得1.5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中(总监除外):
在所有经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中,评标委员会成员针对投标人的技术文件进行独立评审。具体评分步骤如下:(一)评审步骤三、技术部分评审(0-35分)(三)资信标得分=企业认证和良好行为得分+投标人业绩得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体现以上评分要素),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垃圾场地处置项目、工业固废处置项目等类似的环境监理业绩,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高得2分;
(二)技术文件评分标准3、评标委员会成员按技术文件评分标准,在确定的最终类别的分值范围内各自打分(小数点后保留1位),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应的合计得分的平均值作为投标人技术文件的得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第3位四舍五入)。例:2、投标人技术文件的各项评审项目的最终类别按中位数法确定:1、评标委员会成员视其科学性、针对性、可行性、先进性、完善程度对投标人的技术文件给出评审意见。
评委1 | 评委2 | 评委3 | 评委4 | 评委5 | 最终类别 |
一类 | 三类 | 三类 | 一类 | 二类 | 二类 |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一类 | 二类 | 三类 | 缺项 |
1 | 针对本工程特点、难点、关键点的认识及应对措施。 | 5 | 5.0-4.1 | 4.0-3.1 | 3.0-2.0 | 0 |
2 | 提供的监理服务方案和监理大纲、工作思路等的全面性、针对性。 | 10 | 10.0-8.1 | 8.0-6.1 | 6.0-4.0 | 0 |
3 | 对工程质量、污染防治、三废防治措施、环保达标、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等施工现场情况的监管工作内容的全面性。 | 10 | 10.0-8.1 | 8.0-6.1 | 6.0-4.0 | 0 |
4 | 保证施工过程按照实施方案具体落实的质量控制措施,施工进度的保证措施。 | 5 | 5.0-4.1 | 4.0-3.1 | 3.0-2.0 | 0 |
5 | 对突发性事件的应急措施,廉政建设、职业操守措施。 | 5 | 5.0-4.1 | 4.0-3.1 | 3.0-2.0 | 0 |
风险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90%;(二)风险控制价的确定(以元为单位,计算时保留整数)。D为上浮率,由招标人在以下11个数值中随机抽取确定:0、0.5、1.0、1.5、2.0、2.5、3.0、3.5、4.0、4.5、5.0。评标标底价=风险控制价×(1+D%)。(一)评标标底价的确定(以元为单位,保留整数)。三、商务标评审标准(55分)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55-以上情形扣分总和。(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3)投标报价每低于风险控制价一个百分点的再扣1.5分,扣分分值=〔(风险控制价-投标报价)/风险控制价〕×100×1.5;(2)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标底价一个百分点的扣0.5分,扣分分值=〔(评标标底价-投标报价)/评标标底价〕×100×0.5;(1)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标底价一个百分点的扣1分,扣分分值=〔(投标报价-评标标底价)/评标标底价〕×100×1;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满分为55分,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存在以下情形时,则按相应情形分别予以扣分:(三)投标报价得分(55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二)技术标得分高者;(一)资信标得分高者;评标委员会按评标总得分确定中标候选人,即总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如出现总得分相同的,按以下优先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推荐次序:五、中标候选人的确定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资信标得分+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四、评标总得分的确定(满分为100分,最后结果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第一部分协议书由招标人(委托人)与中标人(监理人)根据本章合同条款格式及投标文件签订监理合同。合同文本采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四)抽签确定。(三)投标报价低者;
2.工程地点:台州市椒江区;1.工程名称:椒江医化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非正规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一、工程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监理人(全称):委托人(全称):台州市椒江新城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1.协议书;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二、词语限定4.建筑安装工程费:。3.工程规模:;
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6.附录,即:5.通用条件;4.专用条件;3.投标文件;2.中标通知书;
签约酬金(大写):(¥:)。五、签约酬金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四、总监理工程师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其中:2.相关服务酬金:。1.监理酬金:。包括: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2.相关服务期限:1.监理期限:六、期限(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在投标报价时已综合考虑,已包含在监理酬金中。
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七、双方承诺(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住所:住所:委托人:(盖章)监理人:(盖章)3.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正本份,副本份。2.订立地点:。1.订立时间:年月日。八、合同订立
电话:电话: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的代理人:(签字)的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定义1.定义与解释第二部分通用条件电子邮箱:电子邮箱:传真:传真:
1.1.6“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1.1.5“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1.1.4“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3“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2“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
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1.1.11“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0“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1.1.9“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1.1.8“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1.1.7“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
1.1.18“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1.1.17“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1.1.16“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1.1.15“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4“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1.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
(3)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1)协议书;1.2.2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1.2解释
2.1.1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1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2.监理人的义务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4)通用条件;
(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2.1.2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
(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2.1.3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A中约定。(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
(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2.2.1监理依据包括: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3.3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2.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2.3.1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2.2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
(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3)涉嫌犯罪的;(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1)严重过失行为的;2.3.4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
2.4.2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2.4.1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2.4履行职责2.3.5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2.6文件资料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2.5提交报告2.4.4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2.4.3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
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机构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3.1告知3.委托人的义务监理人无偿使用附录B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
3.3.2委托人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所有外部关系,为监理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3.3.1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监理人无偿使用。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3.3提供工作条件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3.2提供资料
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3.6答复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3.5委托人意见或要求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7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监理人。3.4委托人代表
4.1.1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4.违约责任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酬金。3.7支付
4.2.3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28天,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4.2.2委托人向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监理人由此引起的费用。4.2.1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监理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4.1.2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在专用条件中约定。5.1支付货币5.支付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4.3除外责任
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5.4有争议部分的付款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5.3支付酬金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7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5.2支付申请
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监理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监理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2.1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6.2变更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6.1生效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当一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约定暂停履行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6.3暂停与解除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2.5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2.4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由此引起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范围、时间、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进行相应调整。6.2.3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时,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应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用于恢复服务的准备时间不应超过28天。
6.3.3当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委托人应通知监理人限期改正。若委托人在监理人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未收到监理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在7天内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监理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达监理人之日,但监理人应承担第4.1款约定的责任。暂停部分监理与相关服务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约定的该部分义务的通知;暂停全部工作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本合同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本合同解除日,且应承担第4.2款约定的责任。6.3.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非监理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施工全部或部分暂停,委托人可通知监理人要求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监理人应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将开支减至最小。除不可抗力外,由此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解除本合同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因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6.3.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无意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或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在解除之前,监理人应作出合理安排,使开支减至最小。
(1)监理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6.4终止6.3.6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件仍然有效。6.3.5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时,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可暂停或解除本合同。6.3.4监理人在专用条件5.3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28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本合同约定应付的款项,可向委托人发出催付通知。委托人接到通知14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监理人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工作的通知并可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暂停工作后14天内监理人仍未获得委托人应付酬金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复,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承担第4.2.3款约定的责任。
如果双方不能在14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7.2调解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7.1协商7.争议解决(2)委托人与监理人结清并支付全部酬金。
8.2检测费用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员外出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支付。8.1外出考察费用8.其他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3仲裁或诉讼
8.5守法诚信监理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经济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8.4奖励经委托人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监理人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3咨询费用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的材料和设备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8著作权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书面签收。8.7通知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6保密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处获得任何经济利益。
1.2.1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1.2解释1.定义与解释第三部分专用条件监理人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如果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监理人对其编制的文件拥有著作权。
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1.2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配合项目前期准备工作、配合结算审核及保修阶段的监理,但不计入监理服务期。工程结算和保修期间每3个月提供不少于一次的走访服务。保修期间,监理方须根据工程保修需要随时到位服务。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内,不另行计取。2.1.1监理范围包括:椒江医化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非正规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全部工程的监理,包括配合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施工阶段至综合验收完毕施工所包含的全部工程,主要为施工前监督检查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应急处置方案;按环保要求进行环境监测采样检测(监测对象包括大气、废水和噪声等)、垃圾处置是否符合处置方案和环保要求;垃圾运输至第三方处置单位的跟车监督;施工过程中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不造成二次污染,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监督监测垃圾是否全部得到了合理处置,废水和废气排放是否达标;在完工验收时指导和督促施工单位按环保部门要求规范全套施工和检验资料,确保验收合格、材料、设备采购、保修阶段的监理及质量监督、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档案资料的管理、配合结算审核、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以及对已完工程量的审核等的监理服务。2.1监理的范围和内容2.监理人义务1.2.2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招标文件在中标通知书与投标文件之间,其它合同按通用条款。(即:①协议书,②中标通知书,③招标文件,④投标函及附录,⑤专用条件,⑥通用条件,⑦技术标准和要求,⑧其它合同文件。(若乙方的投标文件承诺条件优于招标文件的,则相应条件以投标文件为准。)。
(4)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规定(3)臭气浓度应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规定的新、改、扩建设项目厂界二级标准(15m高空排放)规定的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暂存区场地内部空气质量达到“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规定(2)垃圾渗滤液出水水质需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1)雨污废水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2.2.2监理检测标准:2.2.1监理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
(*监理机构组成要求应符合《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台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监理人员一览表2.3.1监理机构组成要求:1、总监理工程师:1人,已取得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环境类专业)且具有环境监理上岗证书(总监理工程师项目施工期间必须到招标人指定地点视频考勤)。2、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不得兼任):至少2人(环境类专业1人:要求已取得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环境类专业)且具有环境监理上岗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1人:要求为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职业证书》);3、监理员基本要求:至少5人,持有监理员岗位证书(其中2人须为环境监理上岗证书;1人须为市政监理员;1人须为安装监理员;1人须专项负责安全工作)。4、专职资料员:至少1人;5、造价人员:至少1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根据工程进度须派驻不同专业的造价工程师);6、监理机构组成应根据项目实际进展需要确保项目相应专业人员配套齐全、安排充足。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2.3相关服务依据包括:按通用条款执行。
职务 | 姓名 | 岗位证书号码 | 身份证号 | 进场安排 | 须提供的证书 | 备注 |
总监理工程师 | 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环境类专业)且具有环境监理上岗证书 | 必须配备 | ||||
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环境类专业) | 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环境类专业)且具有环境监理上岗证书 | 必须配备 | ||||
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市政专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职业证书》 | 必须配备 | ||||
监理员(环境) | 环境监理上岗证书 | 必须配备 | ||||
监理员(市政) | 市政监理员证书 | 必须配备 | ||||
监理员(安全) | 监理员证书,负责安全工作 | 必须配备 | ||||
监理员(安装) | 安装监理员证书 | 必须配备 | ||||
… | 监理员证书 | / | ||||
资料员 | 资料员证书,须持证上岗 | 必须配备 | ||||
造价人员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根据工程进度须派驻不同专业的造价工程师) | 必须配备 |
2.4.3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在行使权利涉及到施工合同价款变更和工期调整时(包括三控三管一协调,其中工程变更需经委托人签字盖章方有效)。2.4履行职责2.3.4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允许设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2.3.3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2.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台建【2018】110号)附件1相关要求。)
附录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委托人。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1、监理人应在工程开工前14日向委托人提供2套《监理规划》;2、监理人应每日向委托人提供1份《监理日报》;3、监理人应在每月的5日前向委托人提供1份上月的《监理月报》;4、监理人应根据工程需要或有关规定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在专项工程开工前14日向委托人提供2套《监理实施细则》,监理人应及时或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时限和份数提供专项报告。2.5提交报告2.4.4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1、监理人要求承包人调换项目经理的,应事先和委托人协商,委托人同意后提前7天向承包人发出调换项目经理通知。2、监理人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他管理人员的应提前7天通知委托人。在涉及工程延期/天内和(或)金额/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
委托人同意在14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3.6答复委托人代表为:以委托人书面通知为准。3.4委托人代表3.委托人义务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14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提交清单并现场复核,如有损坏视具体情况按市场估价进行赔偿。
5.1支付货币5.支付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4.违约责任
工程保修期间:保修期间,监理方须根据工程保修需要随时到位服务。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内,不另行计取。监理费按监理费率一次性包定,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约定的额外工作和附加工作除外),本工程监理结束后,监理结算价格由被监理部分的工程造价和监理费率确定。即监理结算价格=被监理部分的工程造价×监理费率;被监理部分的工程造价以委托人与施工承包人的结算(指经工程所在地相关审核部门审核通过后的工程结算价,下同)为准)。监理费率=(监理合同价格÷10761万元)×100%=%(百分号前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正常的监理费用计取及支付:5.2支付酬金币种为:人民币。
停工期间不计取酬金,不计入监理服务期。注:上述款项支付须按业主指定要求开具正式的增值税发票后再予以支付。合同签订并签发工程开工报告后,支付合同价的5%;工程施工期间,监理费按施工进度拨付,每2个月末支付当期已完工程量的监理费的75%(即该部分监理费=当期已完工程量×监理费率×75%),付至总监理费的80%(含预付款)后暂停,余额待发包人与施工承包商工程结算后结清(每2个月末申报监理费时,监理人须提供当期相关的考勤到岗记录资料)5.3付款方式:其他阶段的相关服务收费一般按相关服务工作所需工日和《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人员人工日费用标准》(附表四)收费。停工期间不计取酬金。工程保修阶段的服务内容: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
6.2变更本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6.1生效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注:上述款项支付须按业主指定要求开具正式的增值税发票后再予以支付。其他阶段的相关服务收费一般按相关服务工作所需工日和《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人员人工日费用标准》(附表四)收费。
7.2调解7.争议解决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监理费率6.2.5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监理人服务期超过(净服务期,不含停工期间),超出部分的时间经委托人签证盖章认可后,按监理服务期内平均日监理费计取(平均日监理费=[合同价/监理服务日/监理人投标时派驻现场总人数]×现场派驻人数),于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30天内统一支付,其他原因引起的监理时间延长均不另行计取费用。
8.其他(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提请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2种方式:7.3仲裁或诉讼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8.4奖励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咨询费用。8.3咨询费用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检测费用。8.2检测费用
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8.6保密奖励金额的比率为/%。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
监理人须于施工现场配备至少1台电脑,专项负责造价控制的人员须自行配备预算软件(其费用由监理人自行负责),每月中旬前根据工程实际完成工程量,将预算造价与实际造价的出入情况上报委托人。工程质量未达到承包人投标时承诺的质量等级时,监理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委托人支付监理合同价10%的违约金。违约责任:监理人在投标时承诺的监理工程师及驻现场监理机构的人员和主要检测设备必须按工程进度及时到位,监理人员必须在岗,不得擅自更换,到岗以发包人现场签到为依据,因不可抗力因素确需更换监理人员的,须经委托人确认并报环保主管部门备案,否则将根据情节提请相关环保主管部门处理。总监理工程师到岗以天为统计单位,其他监理人到岗以半天为统计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月到岗不足20天,或监理人员发生违纪违法等严重失职行为的,或工程出现重大事故的,或委托人要求更换有失职行为(如施工方不按技术规范施工而监理人员不予阻止)的监理人员,监理人不予合作的,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不支付监理酬金,已支付的应予返还,同时监理人赔偿委托人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总监理工程师月到岗不足24天或其他监理人员月到岗不足26天的,每人每天扣除监理费2000元,并按《台州市建筑业类企业及从业人员违规记分和救济管理办法》(台建规[2009]285号)等相关管理办法记分处理。情节严重的,委托人将把监理人的违约行为上报到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环保部门,列入不良记录或黑名单。在监管过程中,因监管不当造成的各类纠纷、上访等事件,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每次扣除监理费5000元;因监理人监督不力,工程出现质量、安全、环保问题,如列入管理部门不良纪录的,每次扣除监理费1万元,列入黑名单的,每次扣除监理费2万元。9.补充条款(附加协议条款):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8.8著作权
总监在处理以下事项时:1、工程计量;2、工程价款(包括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的确认和支付;3、工程变更和价格调整;4、竣工结算;5、工期确认(包括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工期延误的确认);6、索赔处理。须按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限内完成,且必须经委托人审查同意、书面签认后,方可将确认结果回复予承包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或未经委托人书面签认,每次委托人向监理人扣监理合同价的0.5%,如发现监理签认的误差超过3%以上的,委托人按超过实际金额的10%向监理人扣除监理费。监理人须协助委托人做好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包括总承包、各专业工程、设备材料招标、办理各项手续等工作。监理人须设立监察点,全程监察施工时对相邻建筑物的安全影响。监理人应对驻现场监理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全部责任,在监理服务期内为派驻到项目所在地的人员办理人身和自有财产的有关保险,并承担有关费用。保险时间应随服务时间的延长而顺延,并在出险后自行办理索赔。如监理人不办理上述保险,则应对有关风险及后果自负其责。隐蔽工程验收时,监理方必须会同委托人一起验收,并经监理方、委托人代表签字盖章确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委托的建设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测检测费、监理人员外出考察、订购材料设备监制,其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内,委托人不再另行支付。如委托方要求监测检测、监理人员外出考察、订购材料设备监制的,其费用由委托人另行支付。
A-1勘察阶段:。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如监理人有违反廉政规定并被纪检部门或司法机关查处的,则监理人向委托人支付合同价10%的违约金。如发现监理人有与施工方(或生产厂家)合谋,偷工减料、弄虚作假、以次代好的现象,委托人有权立即停止施工,查明情况后,根据情节轻重每次罚除监理人监理合同价的3%。如造成委托人损失的,赔偿损失。工程监理单位应公正行使监理职责,督促监理人员严格遵守监理职业道德,如监理人员违反《工程监理廉政责任书》中的乙方责任条款(该条款的相关单位包括受监理单位),委托人有权要求其更换项目监理人员并罚除监理人监理合同价的3%~5%;情节严重,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监理单位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除因管理原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适合再任、因生病住院、被责令停止执业、羁押或判刑、连续停工超过120天及以上情形而更换之外的,如监理人要求更换人员(总监因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导致的更换,参照此方式扣除相应金额),须经委托人认可,同时,总监每更换一人次扣除监理合同价的10%;监理工程师每更换一人次扣除监理合同价的5%;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每更换一人次扣除监理合同价的2%。
。A-4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A-3保修阶段:。A-2设计阶段:
B-3委托人提供的资料B-2委托人提供的房屋B-1委托人派遣的人员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名称 | 数量 | 工作要求 | 提供时间 |
1. 工程技术人员 | |||
2. 辅助工作人员 | |||
3. 其他人员 | |||
名称 | 数量 | 面积 | 提供时间 |
1. 办公用房 | |||
2. 生活用房 | |||
3. 试验用房 | |||
4. 样品用房 | |||
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 |
名称 | 份数 | 提供时间 | 备注 |
1. 工程立项文件 | |||
2. 工程勘察文件 | |||
3. 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 | |||
4. 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 | |||
5. 施工许可文件 | |||
6. 其他文件 | |||
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预报业监理工程师(总监不得兼任):市政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建设单位(甲方):台州市椒江新城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工程地点:台州市椒江区工程项目名称:椒江医化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非正规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第四部分工程监理廉政责任书B-4委托人提供的设备
名称 | 数量 | 型号与规格 | 提供时间 |
1. 通讯设备 | |||
2. 办公设备 | |||
3. 交通工具 | |||
4. 检测和试验设备 | |||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建设监理的规章制度。(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工程监理和市场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监理委托与被委托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监理单位(乙方):
(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第二条甲方的责任(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和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应与甲方和相关单位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以及监理法规,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并遵守以下规定:第三条乙方的责任(五)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工程项目合同有关的监理分包项目等活动。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项目工程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购买与项目工程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四条违约责任(六)不准接受受监理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准违反合同约定而使用甲方、相关单位提供的通信、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第七条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第六条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第五条本责任书作为工程监理合同的附件,与工程监理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三)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三条责任行为中任何一条规定的,每次罚款人民币1000元。(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最高投标限价计算书椒江医化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非正规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监理)年月日年月日甲方监督单位(盖章)乙方监督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③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取:一般(Ⅱ级)1.0;②专业调整系数取:市政公用工程1.0;①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218.6+(393.4-218.6)/(20000-10000)×(10761-10000)=231.90万元2、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1、工程总投资:10761万元。本工程有效投标报价上限设置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的80%计算。
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如有请自行下载)第五章图纸4、有效投标报价上限按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的80%计取,本次有效投标报价上限价为185.52万元。3、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231.90万元*1.0*1.0*1.0=231.90万元④高程调整系数取:海拔高程在2001米以下,取1.0;
3.2固废处置路线:本项目整个应急处置过程分为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以及清挖效果评估阶段三部分。采用“分层开挖+机械物理筛分+分类处置”的技术路线开展固体废物清理处置工作,在保证施工安全、施工质量、施工进度的同时,通过挖方、晾晒、分选、分项处置等工序,严格控制二次污染,实现填埋固体废物的污染消除和资源的回收利用。3.1椒江医化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非正规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主要针对填埋区内埋存的垃圾进行应急处置。本项目填埋场地块位于台州市椒江区岩头工业区滨海路,东侧为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椒江岩头分公司和浙江四维科技有限公司,南侧为岩头污水处理中转站,再往南为滨海路和九条河,隔河为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西侧为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侧为椒江,占地面积约11478平方米。地块内填埋物总量约98981m³,其中生活垃圾层(含腐殖土)约53072m³、工业固废层约42705m³、建筑垃圾约3204m³。项目工程费用约10761万元。3、项目概况:2、工程地点:台州市椒江区1、工程名称:椒江医化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非正规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一、项目概况
2、实现对本工程过程中二次污染的控制。1、依据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管理文件、场地环境调查评估相关文件、污染场地固废清理和处置活动相关文件、环境监理合同等,通过旁站、巡视等方法,对污染场地固废清理和处置提供专业化的环境保护技术和咨询服务,监督和指导施工单位全面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专业化服务活动。三、监理工作目标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配合项目前期准备工作、配合结算审核及保修阶段的监理,但不计入监理服务期。工程结算和保修期间每3个月提供不少于一次的走访服务。保修期间,监理方须根据工程保修需要随时到位服务。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内,不另行计取。监理范围:椒江医化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非正规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全部工程的监理,包括配合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施工阶段至综合验收完毕施工所包含的全部工程,主要为施工前监督检查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应急处置方案;按环保要求进行环境监测采样检测(监测对象包括大气、废水和噪声等)、垃圾处置是否符合处置方案和环保要求;垃圾运输至第三方处置单位的跟车监督;施工过程中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不造成二次污染,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监督监测垃圾是否全部得到了合理处置,废水和废气排放是否达标;在完工验收时指导和督促施工单位按环保部门要求规范全套施工和检验资料,确保验收合格、材料、设备采购、保修阶段的监理及质量监督、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档案资料的管理、配合结算审核、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以及对已完工程量的审核等的监理服务。二、工程监理范围
本工程监理服务期为本工程全部施工的工期,直至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竣工结算、备案完成为止。四、监理期限6、安全文明施工控制目标:确保安全施工,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创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5、投资控制目标:工程竣工结算控制在批准的概算费用内,不能发生工程款超付及因监理人原因产生的索赔。4、施工进度控制目标:控制工期不超过施工合同要求的工期。3、施工质量控制目标: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工程结束后,环境监理单位总结修复工程环境监理的工作内容,编制工程环境监理报告,并向建设单位提交环境监理报告及相关档案文件。4、协助业主和工程施工单位组织开展修复工程环保专项预验收,核查工程内容的完成情况、二次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处置效果评估和场地后期风险管控措施等内容。3、监理本工程所有垃圾处置是否符合处置方案和环保要求,以及运输至水泥窑、焚烧厂等第三方处置单位的跟车服务,监督和核查处置及运输过程中的合规性和真实性。2、根据环境监理工作方案,环境监理单位开展本工程环境监理工作,核查施工情况、环保设施运行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监督开展污染物排放及环境影响监测,监督风险控制措施落实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通知施工单位,抄送建设单位。1、接受业主委托后,监理单位应组建项目监理机构,收集本工程相关资料,进行现场踏勘,参加施工组织设计交底。核查工程实施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相符性、配套环保设施与措施的合理性、环境管理体系和管理计划的完整性等,编制本工程环境监理工作方案。五、监理服务内容和要求
11、参与业主与承包商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审核施工进度计划,并在实施过程中检查、督促承包商严格按合同和施工规范、工程技术标准、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监督承包商现场施工管理。10、协助业主审核施工图的设计和概(预)算,参与主持组织图纸会审,做好记录,写出会审纪要。9、监理单位不得与承担本工程的施工承包人发生经济利益关系。8、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建设监理规定进行监理,完成监理规范要求的工作内容。7、本工程的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为止,但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监理单位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6、本工程监理服务内容包括: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及相关规范的要求,对椒江医化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非正规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监理)的投资控制、工程质量和建设工期采用科学有效的方法和手段进行控制、管理,协调相关单位之间的关系,向业主提交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参与工程的交工和竣工验收。
17、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理技术资料及竣工验收资料。16、检查安全防护措施和文明施工,检查督促工程进度、施工质量。15、主持召开工程协调会议及综合协调会议,主持召开工程协调会议并做好会议纪要,调解有关工程建设各种合同争议,处理索赔事项。14、对施工变更的签证,主持施工图交底,参与设计变更的签证,复核施工变更。13、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和检查施工技术措施、质量保证体系及安全防护措施,提出合理的整改意见和建议。12、协助业主做好开工前准备,复核灰线,经业主同意下达开工令。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22、完成监理规范要求的其他工作内容。21、履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监理职责义务,提供其他可免费提供的监理服务。20、及时提供完整的监理资料,定期编制监理简报。19、参加审核工程结算,协助业主审核工程造价,努力降低工程费用。18、协助业主对工程投资进行控制,对施工单位提出的付款申请进行审核。
六、派驻本工程监理人员一览表五、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四、台州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三、台州市建设工程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自查表二、台州市建设工程投标人资格自查表一、投标函
十二、联合体协议书十一、未开工证明十、未验收证明九、停工证明八、到位率承诺书七、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一览表
椒江医化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非正规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监理)格式一十六、疫情防控承诺书十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十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十三、联合体授权书
四、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三、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在全部同意招标文件内容前提下,并保证按投标文件的部署及时完成全部工程或服务内容,同时保证本投标文件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成份,愿承担一切后果。二、监理期限:本工程监理服务期为工程全部施工的工期,直至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竣工结算、备案完成为止。一、根据已收到的招标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项目的招标文件后,我方愿以监理费总报价¥元(保留整数),大写金额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承担上述项目的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台州市椒江新城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投标函
椒江医化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非正规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监理)格式二:年月日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五、我方的投标担保已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
格式三:年月日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台州市建设工程投标人资格自查表
序号 | 自查内容 | 招标文件条款号 | 投标要求 | 自查情况 |
1 | 投标人资质条件是否符合 | 1.4.1(1) | 是 | |
2 | 是否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1.4.2(1) | 否 | |
3 | 是否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业务 | 1.4.2(2) | 否 | |
4 | 是否为本工程的代建人 | 1.4.2(3) | 否 | |
5 | 是否为本工程的施工承包人 | 1.4.2(4) | 否 | |
6 | 是否与本工程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1.4.2(5) | 否 | |
7 | 是否与本工程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 | 1.4.2(6) | 否 | |
8 | 是否与本工程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 | 1.4.2(7) | 否 | |
9 | 是否被责令停业 | 1.4.2(8) | 否 | |
10 | 是否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 1.4.2(9) | 否 | |
11 | 是否存在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行贿犯罪记录日期以法院判决生效日期为准) | 1.4.2(10) | 否 | |
12 | 是否存在《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超出有效期或未能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形成的备案信息中显示的或已注销的(仅指浙江省省外企业)(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为省外企业均应提供) | 1.4.2(11) | 否 |
年月日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台州市建设工程总监资格自查表椒江医化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非正规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监理)
序号 | 自查内容 | 招标文件条款号 | 投标要求 | 自查情况 |
1 | 投标项目总监专业和等级是否符合 | 1.4.1(2) | 是 | |
2 | 投标项目总监在监状态存在下列情形,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1)无在监项目担任总监理工程师;(2)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经原项目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可承接其他项目的,视为总监理工程师该项目不在监:①合同约定的工程已完工,施工承包方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交工)报告时间已超过90天(含)(须提供经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证明(格式详见附件八))②工程因故停工达3个月以上的(须提供经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证明(格式详见附件七)); ③工程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未开工达3个月以上的(须提供经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证明(格式详见附件十));属上述(2)-①、(2)-②或(2)-③情形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有关书面证明材料(以电子文档形式随资信标上传)。 | 1.4.2(3)1) | 应是(1)~(3)一种或多种情形。自查应填写属何种情形 | 属 情形 |
3 | 投标项目总监是否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指总监不得同时是其他单位的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涉及到其他情形的,投标资格不受影响)。 | 1.4.2(3)2) | 否 | |
4 | 投标项目总监是否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 1.4.2(9) | 否 | |
5 | 投标项目总监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行贿犯罪记录日期以法院判决生效日期为准) | 1.4.2(10) | 否 | |
6 | 投标项目总监证书上的企业名称是否与投标人不一致 | 1.4.2(12) | 否 |
三、本公司的投标资格已按照《台州市建设工程投标人资格自查表》和《台州市建设工程总监资格自查表》逐条自查,并如实填写;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一、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开发大道(站场环路~永宁河)道路二期工程(监理)(工程项目名称)的投标;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台州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四: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本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按招标文件规定接受投标担保的处理。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招标人需要调查了解的,本公司负责本次投标的主管人员(分管经营的副总)将积极配合。主管人员:手机:六、不存在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的行为。五、不存在他人以本公司名义投标或者不存在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四、不存在串通投标行为(包括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2和3.1.3项规定的情形);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椒江医化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非正规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监理)格式五:年月日投标人(盖章):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专业 | |||||
资质等级 | 职称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从事项目负责人年限 | |||||||
证书号 | 身份证 | |||||||
简历 | ||||||||
简历 |
派驻本工程监理人员一览表椒江医化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非正规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监理)格式六:日期:年月日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 | 姓名 | 岗位证书号码 | 身份证号 | 进场安排 | 须提供的证书 | 备注 |
总监理工程师 | 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环境类专业)且具有环境监理上岗证书 | 必须配备 | ||||
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环境类专业) | 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环境类专业)且具有环境监理上岗证书 | 必须配备 | ||||
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市政专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职业证书》 | 必须配备 | ||||
监理员(环境) | 环境监理上岗证书 | 必须配备 | ||||
监理员(市政) | 市政监理员证书 | 必须配备 | ||||
监理员(安全) | 监理员证书,负责安全工作 | 必须配备 | ||||
监理员(安装) | 安装监理员证书 | 必须配备 | ||||
… | 监理员证书 | / | ||||
资料员 | 资料员证书,须持证上岗 | 必须配备 | ||||
造价人员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根据工程进度须派驻不同专业的造价工程师) | 必须配备 |
格式七:日期:年月日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2、岗位证书必须为在本单位注册的证书。若证书不能反映注册单位的,应提供相应的劳动合同原件。注意:1、表中招标人所列的人员必须填写,其余监理人员的配备及到位安排由投标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结合评标办法自行配备。
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注:投标人须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按虚假应标处理。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一览表椒江医化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非正规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监理)
工程名称 | ||||
项目地点 | ||||
工程规模 | ||||
工程等级 | 工程造价 | |||
开工日期 | 完工时间 | |||
结构形式 | 监理人员总数 | |||
监理主要内容: | ||||
设计单位 | ||||
施工单位 | ||||
业主 | 单位名称 | |||
业主 | 单位地址 | |||
业主 | 联 系 人 | |||
业主 | 联系电话 | |||
业主 | 传真号码 |
投标人名称(盖章):如中标,参与工程的施工监理,我公司将派具有类似监理经验的(填写项目总监名称、监理资格证书编号)为本工程的项目总监,并保证项目总监到位率在%(填百分比)以上即每月不少于日历天。其他监理人员到位率在%(填百分比)以上即每月不少于日历天。如违反此承诺,愿按合同有关规定接受处罚。致:(招标人名称)到位率承诺书格式八:日期:年月日
注:在承接新项目时原承接的项目仍处于连续停工状态。若原承接项目已复工的本《证明》不得使用。停工证明格式九:日期: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____________(原建设单位):我公司承接的贵单位____________(原工程项目名称),于___年___月___日取得施工许可证,并于___年___月___日开工。但因非施工承包人原因自___年___月___日至今,已连续停工超过3个月。特申请同意我公司总监理工程师__________(项目总监名字)承接其他项目。特此报告。监理人(盖章)___年___月___日 |
原建设单位意见:原建设单位(盖章):___年___月___日 |
行政主管部门证明:自___年___月___日开始停工,至今已超过3个月。情况属实。行政主管部门(盖章):___年___月___日 |
未开工证明格式十一:注:在承接新项目时原承接的项目已经竣工验收的,本《证明》不得使用。未验收证明格式十:
____________(原建设单位):我公司承接的____________(原工程项目名称)于___年___月___日竣工(交工),并于___年___月___日向贵单位提交竣工(交工)报告。但非施工承包人原因至今已超过90天未进行该项目的竣工(交工)验收。特申请同意我公司总监理工程师__________(总监名字)承接其他项目。特此报告。监理人(盖章)___年___月___日 |
原建设单位意见:原建设单位(盖章):___年___月___日 |
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施工承包人向原建设单位提交了竣工(交工)报告至今已超过90天。情况属实。行政主管部门(盖章):___年___月___日 |
____________(原建设单位):我公司承接的____________(原工程项目名称)于___年___月___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但非施工承包人原因至今已超过3个月未开工。特申请同意我公司总监理工程师__________(总监名字)承接其他项目。特此报告。监理人(盖章)___年___月___日 |
原建设单位意见:原建设单位(盖章):___年___月___日 |
行政主管部门证明:自__年___月___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至今已超过3个月未开工。情况属实。行政主管部门(盖章):___年___月___日 |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牵头人。(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椒江医化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非正规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监理)(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联合体协议书(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格式十二:注:在承接新项目时原承接的项目已开工的,本《证明》不得使用。
6.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联合体成员(成员名称)承担本项目工作。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名称)承担本项目工作;5.如中标,联合体双方的工作须符合各自的资质要求,具体分工如下:4.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9.本协议书一式叁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8.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7.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承包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特此委托。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单位系为参加椒江医化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非正规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监理)的投标活动,自愿和组成联合体,现授权委托为本联合体的牵头单位。授权牵头人负责与业主联系,签署并递交投标文件。本联合体如有幸中标,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接受工程指令,负责工程费用的收支。我单位在此声明将按合同条件的规定,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各自的职责,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联合体各方对牵头人的授权书格式十三: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参考样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十四: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投标人(盖章):授权代表钉钉号:授权代表联系电话: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系(投标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我的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招标人)组织的(工程名称)的投标。代理人在该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务,我公司均予以承认,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均由我公司承担。
(参考样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十五: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职务:代理人:性别:年龄
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年龄:地址:单位性质:投标人名称:
年月日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钉钉号: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特此证明。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三、承诺参加投标的人员及其亲属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史,近14天无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境外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或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史。二、本公司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未在疫情重点地区进行打印、封装,打印地点为省市县(市、区);一、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工程项目名称)的投标;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疫情防控承诺书格式十六: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本公司对以上提供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因信息不实引起疫情传播和扩散,愿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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