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贤官镇汤圩村幸福家园新建篮球场及公共活动设施工程
竞争性谈判公告
各供应商:
沭阳县贤官镇人民政府就沭阳县贤官镇汤圩村幸福家园新建篮球场及公共活动设施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沭阳县贤官镇汤圩村幸福家园新建篮球场及公共活动设施工程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最高限价:295270.17元,高于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四)主要内容:沭阳县贤官镇汤圩村幸福家园新建篮球场及公共活动设施工程,具体工程量参照清单项目特征描述。
(五)工期:30日历天
(六)质量要求:合格。
(七)付款方式:完成合同工程量的50%,付合同价款的30%,完成合同工程量的80%,付合同价款的20%,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30%;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安排结算审计,审计结算后,扣除3%质保金后付清余款;质量保证期结束后再支付质保金(质保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二)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三)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本人必须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四)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自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允许对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实施。
三、成交原则
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四、获取采购文件
(一)报名时间:2024年3月19日9:00至2024年3月21日17:30
联系人及电话:赵坚 13905240366
(二)报名条件:(1)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材料费:300元(不予退还)。
五、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六、响应文件开始接收及提交截止时间
1、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4年3月19日09时00分
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22日12时00分
3、文件接收地点:沭阳县华希南岸丽景小区4幢四楼
4、投标人提供正本1份,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再提供1份副本。
七、谈判时间和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4年3月22日14时00分
(二)谈判地点:沭阳县贤官镇人民政府大礼堂(贤官镇政府东侧)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汤龙 18800626088
联系人:赵坚 13905240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