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4513002881001696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何工0772-6421660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元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韦工0772-422838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来宾市智能制造产业园标准厂房检测工程检测招标
项目编号:E4513002881001696001
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来宾市高投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工 电话:0772-6421660
地址:来宾市凤翔路与红星路交叉口西北角园区服务中心综合楼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元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韦工 电话:0772-4228388 
地址:来宾市桂中大道西289号国投.金街5号楼第4层04号铺位
监督部门: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772-4212755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3月13日
四、更正日期:2023年3月17日
五、发布的媒介: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 宾 )(http://ggzy.jgswj.gxzf.gov.cn/lbggzy/)。
六、现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改:
招标公告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原文内容
现更改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工程检测范围:①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②砂、石常规检验;③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④混凝土、砂浆检验;⑤混凝土外加剂检验;⑥砖及砌块检验;⑦土工击实、承载力试验;⑧无机结合稳定材料的击实、无侧限抗压、配合比、水泥剂量试验;⑨节能检测;⑩玻璃幕墙、窗检测;⑪桩基检测等业务内容。工程检测范围不限于以上所列检测项(必须达到竣工验收要求的检测项目(不含人防检测、消防检测及防雷检测)
招标范围:工程检测范围:①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②砂、石常规检验;③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④混凝土、砂浆检验;⑤混凝土外加剂检验;⑥砖及砌块检验;⑦土工击实、承载力试验;⑧无机结合稳定材料的击实、无侧限抗压、配合比、水泥剂量试验;⑨节能检测;⑩桩基检测等业务内容。工程检测范围不限于以上所列检测项(必须达到竣工验收要求的检测项目(不含人防检测、消防检测及防雷检测)
3.6.2
投标人资格要求
在项目所在地没有设立异地试验室的,可与本地满足条件的试验室所属的检测机构组成联合体投标;也可独立参与投标,但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一旦中标,见证取样检测内容必须分包给当地满足条件的试验室进行检测,中标人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风险。
在项目所在地没有设立异地试验室的,可与本地满足条件的试验室所属的检测机构组成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检测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工程检测范围:①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②砂、石常规检验;③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④混凝土、砂浆检验;⑤混凝土外加剂检验;⑥砖及砌块检验;⑦土工击实、承载力试验;⑧无机结合稳定材料的击实、无侧限抗压、配合比、水泥剂量试验;⑨节能检测;⑩玻璃幕墙、窗检测;⑪桩基检测等业务内容。工程检测范围不限于以上所列检测项(必须达到竣工验收要求的检测项目(不含人防检测、消防检测及防雷检测)
本招标项目检测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工程检测范围:①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②砂、石常规检验;③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④混凝土、砂浆检验;⑤混凝土外加剂检验;⑥砖及砌块检验;⑦土工击实、承载力试验;⑧无机结合稳定材料的击实、无侧限抗压、配合比、水泥剂量试验;⑨节能检测;⑩桩基检测等业务内容。工程检测范围不限于以上所列检测项(必须达到竣工验收要求的检测项目(不含人防检测、消防检测及防雷检测)
1.4.1
投标人资质、能力和诚信要求
4.2在项目所在地没有设立异地试验室的,可与本地满足条件的试验室所属的检测机构组成联合体投标;也可独立参与投标,但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一旦中标,见证取样检测内容必须分包给当地满足条件的试验室进行检测,中标人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风险。
4.2在项目所在地没有设立异地试验室的,可与本地满足条件的试验室所属的检测机构组成联合体投标。
1.4.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
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
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2.2(1)技术标评分
拟投入本项目场地情况(5.0~20.0 分)
优(20 分):投标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场所面积大于(含) 1500 ㎡ ,拟投入本项目的场地大小、场地检测功能区域完全满足检测需要,并且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有实验室。
良(15 分):投标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场所面积大于(含) 1200 ㎡ ,拟投入本项目的场地大小、场地检测功能区域基本满足检测需要。
中(10 分):投标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场所面积大于(含) 1000 ㎡ ,拟投入本项目的场地大小、场地检测功能区域基本满足检测需要。
差(5 分):投标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拟投入本项目的场地大小、场地检测功能区域不能满足检测需要。
注:以上投标人经营场所证明需提供房产证或场地租赁合同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优(20 分):投标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并且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有实验室,项目所在地场所面积大于(含) 1500 ㎡ ,拟投入本项目的场地大小、场地检测功能区域完全满足检测需要。
良(15 分):投标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并且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有实验室,项目所在地场所面积大于(含) 1200 ㎡ ,拟投入本项目的场地大小、场地检测功能区域基本满足检测需要。
中(10 分):投标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并且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有实验室,项目所在地场所面积大于(含) 1000 ㎡ ,拟投入本项目的场地大小、场地检测功能区域基本满足检测需要。
差(5 分):投标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拟投入本项目的场地大小、场地检测功能区域不能满足检测需要。
注:以上投标人经营场所证明需提供房产证或场地租赁合同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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