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彭州市耕地“进出平衡”工作方案编制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金额
29.65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10/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018222210200001021[2022]00263
预算金额30万元
招标公司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新宇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女士028-86095158
中标公司四川鸿图伟创地理信息有限责任公司29.6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1822022000148
二、项目名称:彭州市耕地“进出平衡”工作方案编制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鸿图伟创地理信息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高新区神仙树西路3号1栋18楼23号 | 296,5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鸿图伟创地理信息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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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服务 | 其他服务 | 彭州市所属行政区域 | 一、工作目标 为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严格管控一般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依据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要求,实施耕地“进出平衡”并编制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确保全县耕地总量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科学编制方案保持耕地稳定。县政府组织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和草原、发展改改革、水利、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和各镇科学编制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确需将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和生态保护的原则,方案需结合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并通过统筹部署,补足同等数量、质量并可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 (二)统筹工作安排依法调整地类。根据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项目实施要求,明确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用地规模、用地布局、工作时序、实施计划、落实耕地“进出平衡”,在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中依法对地类予以变更。 (三)强化进出制度规范平衡管理。县政府对全县耕地“进出平衡”指标实行统筹调控,坚持“镇域自行平衡、区域调剂补充”原则落实耕地“进出平衡”。镇域内各村无法落实平衡的,由镇域自行统筹;因镇域内经济发展水平和耕地后备资源分布不均衡,确实难以在本镇域内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的,以镇政府为主体跨镇域调剂耕地“进出平衡”指标,县政府制定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因地制宜统筹指标调剂。 三、工作流程 (一)需求分析 县级人民政府结合乡镇申报的需求量及本年度内耕地转出需求量的合理预测,依据本年度内林地、草地、园地更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可整治恢复为耕地的数量确定耕地转出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数量,同时充分考虑上一年度耕地卫片监督通过纳入“进出平衡”落实整改的需求。跨区域落实年度“进出平衡”的需予以明确。 (二)组织编制 县级人民政府按程序招采技术服务单位。技术服务单位根据需求按照1.3:1的调查比例对“进出”地块图斑的野外现状、权属、意愿等详细情况进行调查,开展基础数据准备与底图制作工作,汇总数据后编制县级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并同步编制补充耕地复垦复耕工程单体施工设计图等图件及预算。 (三)协调论证 县级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发展改革、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及有关专家对“进出”的必要性和规模、区位的合理性,以及拟恢复耕地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分析是否符合“以进定出、进大于出、优进劣出”的原则。 四、成果要求 (一)县级耕地年度“进出平衡”方案 除方案主体内容外,还包含反映项目基本情况的表格,如拟减少地块和拟补充地块土地前后结构对照表、拟减少地块和拟补充地块地类及质量等别明细表等;相关审批或意见文件,如乡(镇)、村、组同意开展“进出平衡”方案意见书及土地权属调整方案等; (二)成果图件 ①反映现状情况的图件,包括土地利用现状图、基本农田保护图、耕地质量等别图、地块现状影像资料等; ②拟减少和拟补充耕地总平面布置图; ③勘测定界资料(勘测定界图、拐点坐标); (三)成果数据 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和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为底图,建设耕地“进出平衡”项目工程矢量数据库,采用shp(面)格式,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_3_Degree_GK_Zone_35)。 五、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合同后365天内完成。 (二)服务地点:彭州市所属行政区域 (三)验收标准:我公司与采购人严格执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验收。 (四)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采购人收到我公司提供的有效的完税发票后30个日历天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成果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并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有效的完税发票后30个日历天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 | 合同签订合同后365天内完成。 | 一、工作目标 为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严格管控一般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依据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要求,实施耕地“进出平衡”并编制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确保全县耕地总量稳定。 二、工作任务等 | 296,5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伟、杨凯(采购人代表)、张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成本+合理利润”原则,按固定价人民币8000元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监督部门:彭州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3888323,地址:彭州市牡丹大道北二段486号;2、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人民币30万元;3、采购品目名称:C99-其他服务;4、采购计划文号:51018222210200001021[2022]0026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成都市彭州市健康大道199号湔江大厦4楼
联系方式:028-674327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新宇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银海芯座A栋1单元14层03号
联系方式:028-860951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28-86095158
四川新宇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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