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没收财物含煤矿产品和 玛瑙石公开处置网络竞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3/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宁产2022—01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宋振兰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勤力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宁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没收财物含煤矿产品和

玛瑙石公开处置网络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宁产2022—01号

根据《宁蒗彝族自治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将没收财物依法处置的批复》(宁国资复【2022】9号)文件批准,对宁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没收财物含煤矿产品和玛瑙石进行网上公开竞价处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络竞价组织

本标的出让单位为宁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二、竞价工作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价高者得”原则。

三、公告发布网站

本公告在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ljggzyxx.cn )发布。

四、项目基本情况

竞价标的:没收财物含煤矿产品和玛瑙石

(一)出让方:宁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二)资产评估情况

1、评估机构:昆明勤力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评估核准或备案程序:已经有关部门备案;

3、标的评估备案值:以下标的物状况均摘自《勤力评报字[2022]第009号》《勤力评报字[2022]第010号》,评估基准日为2022年1月1日。

(三)标的信息表: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评估价格

交易起始价

竞价阶梯

竞买保证金

资产权属

1

含煤矿产品

5716.46吨

85.7469万元

85.7469万元

1000元/次

100000元

自然资源局

2

玛瑙石

1870市斤

3.927万元

3.927万元

500元/次

10000元

自然资源局

备注:

(四)展示及踏勘时间:公告期内 联系人:宋振兰 电话:13320418813

1、本项目标的按现状进行转让,具体情况以实地考察为准。

2、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其应对标的现状等事宜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标的资产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充分考虑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瑕疵,参加本次转让交易活动,并承担因本次交易而产生的一切风险。

3、意向受让方一经提交报名登记并按规定缴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含附件)及本次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其受让意向为不可撤销的意思表示,除宁蒗彝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其不具备受让资格。

4、项目相关备查文件请到宁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查阅。

五、主要交易条件

(一)竞价底价:详见标的列表,最终成交价以竞买人不低于本竞价底价的最终有效报价为准。

(二)价款支付期限及方式:

1、自《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竞得人一次性付清转让价款。

2、结算

① 款项均通过宁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账户统一结算。

② 宁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统一结算后5个工作日内将处置方实际应得价款上缴宁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国有资产处置资金专户。

(三)标的交付方式

1、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以到达转让方账户为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转、受让方进行标的移交并签署《标的移交清单》,《标的移交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后视为交付完成。自标的移交手续办理完成之日起,即视为转让方已向受让方交付完毕,标的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2、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并以实际现状进行交付。

特别说明:以上主要交易条件,作为本项目成交后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基本条款。《产权交易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只能以此为基础细化,任一方均不得提议改变上述交易条件的实质性内容。竞得人报名参加竞买时须无条件接受以上交易条件。

六、竞买人资格条件

1、竞买人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不允许联合竞买。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竞价方式

1、采用电子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终竞得人。竞价阶梯:玛瑙石500元/次;含煤矿产品1000/次。

2、竞得价低于基价的报价无效。计价货币为人民币,竞价阶梯见“标的信息表”。

八、竞买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金额详见“标的信息表”,竞买保证金交纳须从竞买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自然人从本人个人账户转出。未从单位基本账户或本人个人账户转出的,不具备竞买资格。竞买人如要竞价多个标段的,除在报名时明确所投标段外还需按“标的信息表”中相关标段的竞买保证金逐个缴纳,不缴纳相应标段竞买保证金的不能对该标段进行竞价。

2、交款后银行审核盖章确认的汇款回单复印件,作为保证金交纳凭证。缴款时需在缴款单中注明所投相应标段号。

开户名称:宁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蒗彝族自治县支行

账 号:24149501040010133

保证金交存形式:银行汇票、转账支票、网银支付、现金支票等方式。

保证金缴纳确认时限:2022年3月15日9:00时至2022年4月14日17:00时。

保证金线下绑定时限:2022年4月15日9:00时至2022年4月18日17:00时。

竞买人须携带保证金缴纳凭证、出让方保证金到账证明及往来收据、企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到宁蒗彝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保证金缴纳线下绑定。

注意:参加网上交易的竞买者应在报名截止时前,办理CA认证,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并成功取得竞买资格,方可参加网上竞买。

未竞得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竞得人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退还。

九、网上报名及网上竞价时间

(一)网上报名资料

1、企、事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自然人:个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特别提示:复印件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鲜章(法人单位)或签字、捺手印(自然人)。

(二)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3月15日9:00时至2022年4月14日17:00时。报名须注册取得数字认证证书方可登录国有产权交易系统申请并参与竞价。数字证书的办理程序和申请资料要求详见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www.ljggzyxx.cn)服务指南“数字证书办理”。

(三)网上竞价时间:2022年4月19日上午9:00。

十、网上竞价程序

(一)网上分标段限时竞价时,交易系统以5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5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再重新计时,直到报价的5分钟倒计时结束,没有人提交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将不再接受新的报价。以当前报价为最高报价,系统自动判断是否成交,并根据报价最高者竞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网上分标段限时竞价截止时,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

十一、竞价规则

(一)本次网上竞价采用阶梯增价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竞价人的首次报价应大于或等于起始价(如大于底价的,必须按增价幅度加价),此后的每次报价不得小于网上公布的最新报价,且报价加价幅度只能按增加幅度或增加幅度的整倍数递增;

(三)竞价人应当谨慎报价,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修改或撤回;

(四)在报价期间,竞价人可多次报价。符合条件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均予以接受;

(五)竞价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报价未在网上竞价活动期限内收到的;

2、报价因竞买人网络故障未在网上竞价活动期限内收到的;

3、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则的;

4、报价低于起始价的;

5、报价不符合竞价公告及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与网上交易的竞价人应在报名截止时前,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价保证金,办理CA证书,并成功取得竞价资格,方可参加网上竞价。

十二、成交公示

公示期5天,满后5个工作日内,竞得人须与宁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签订成交合同,如不签订,视为自动放弃,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三、联系方式

云南CA技术支持(数字证书办理):云南龙瑞德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 策 联系电话:4006727666

宁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宋振兰 电话:13320418813

宁蒗彝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888-5520413

十四、注意事项

(一)参与该竞价前,须详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可以在网

上竞价活动开始日前向宁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或宁蒗彝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竞价一经开始后,即视为竞价人对本公告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为避免网络延迟问题,竞价人尽量避免限时结束最后几秒钟才出价,以防止无法及时接收到报价的情况发生;

(三)本公告涉及的时间期限,以云南省国有产权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宁蒗彝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暂停、中止或终止网上竞价活动:

1、网上交易系统受到网络恶意入侵的;

2、因网上交易系统遭受破坏或发生电力、网络故障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网上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3、出让人根据有关规定要求暂停、中止或终止网上竞价活动的;

4、司法机关要求暂停、中止或终止网上竞价活动的。

(五)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宁蒗彝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取消竞得人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2、竞得人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3、竞得人逾期或拒签成交合同的;

4、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5、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六)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合同后,应当按合同约定支付成交价款到宁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账户;

(七)网上竞价不成交的,应当按规定由宁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重新组织竞价;

(八)因竞价人使用的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者泄露密码等原因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竞价的,后果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网上交易活动不中止;

(九)竞价人在本次网上竞价活动过程中与宁蒗彝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生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依法提交能力验证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十)本次竞价由宁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实施,相关部门进行监督;

(十一)本次竞价详情解释权归宁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宁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3月 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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