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宁海县东部沿海防洪排涝工程施工对周边房屋安全监测、鉴定及房屋倾斜摄影技术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17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4/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gzb-nhcg2023052
预算金额170万元
招标公司宁海县长街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童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工15257871020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07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07
公告正文
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宁海县东部沿海防洪排涝工程施工对周边房屋安全监测、鉴定及房屋倾斜摄影技术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0 项目概况 宁海县东部沿海防洪排涝工程施工对周边房屋安全监测、鉴定及房屋倾斜摄影技术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07日 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GZB-NHCG2023052 项目名称:宁海县东部沿海防洪排涝工程施工对周边房屋安全监测、鉴定及房屋倾斜摄影技术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17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宁海县东部沿海防洪排涝工程施工对周边房屋安全监测、鉴定及房屋倾斜摄影技术服务项目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7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房屋安全监测、鉴定及房屋倾斜摄影技术服务,详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宁海县东部沿海防洪排涝工程项目结束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相应勘察、设计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勘察设计是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资质(含分项);设计资质是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资质、建筑工程结构设计事务所资质); (2)同时具有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相应结构工程检测和见证取样检测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0日至2024年05月07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7日 13: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07日 13:30 开标地点(网址):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2落实的政策: 2.2.1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2.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2.3供应商需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的,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2.4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2. 4.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 4.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同时供应商须保证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的手机号码通讯畅通,能够及时收到评标过程中发送的询标通知。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通讯不畅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投标失败或响应不及时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 4.3响应文件制作: 2. 4.3.1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 2. 4.3.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响应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 2. 4.3.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2.5本采购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获取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2.6供应商应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未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2.7供应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投标方式:供应商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 2.7.1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的,需按以下要求递交: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响应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实际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为准。 邮寄须在2024年5月7日(含)17:00前到件,,邮寄地址为:宁波市宁海县兴工二路29号三楼。收件人:周工 联系方式:15257871020。供应商自行安排好邮寄事宜,招标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任何事情负责。 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采购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海县长街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宁海县长岳中路4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童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5307899 质疑联系人:葛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52578914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海县桃源街道兴工二路29号三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全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3556096 质疑联系人:鲍建锋 质疑联系方式:1525787102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65265668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宁海县东部沿海防洪排涝工程施工对周边房屋安全监测、鉴定及房屋三维系统服务.doc 719.0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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