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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耗材需求(2023_ND_001癌胚抗原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微粒子免疫检测法)等第二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01/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2023年耗材需求
我院拟于近期对以下产品进行院内招标,欢迎具有相关资质且有良好信誉和配送能力的单位(公司)参加投标。
一、招标产品目录及要求:
(二次挂网)
备注:付款方式:我方收到发票后除特殊情况外 60 日内支付 全部 款项。
二、投标单位所投标产品应符合实际使用需求。
三、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原则上需是重庆药交所注册会员,投标产品原则上需在重庆药交所挂网(暂未注册或挂网成功的需提交承诺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投标单位在重庆应有仓储库房,具有较好的物流配送能力(一般在接到医院送货通知后当日或次日能送货到指定地点)。
8.投标单位需至少提供以下资质(可提供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医疗器械相关资质,投标须知、报名表和最低价承诺书详见附件(请自行下载)):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重庆药品交易所入市协议》、《法人单位数字证书申请表》。
(2)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3)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及其附件;属3C认证范围的必须提供3C认证书。
(4)生产企业委托代理经销授权书。
(5)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须明确授权范围)及身份证明。
(6)投标产品信息表、质量及售后服务保证书、诚信守法承诺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所投产品的用户名单等材料。
(7)严禁串标、围标等恶意行为,若发现此类情况,取消投标资格,若已中标、成交,视为无效,相关供应商两年内禁止参与我院投标。在报名时提交“没有串标、围标等恶意行为,否则后果自负。”的书面声明。
四、请投标单位在报名时间内下载报名表和报名须知(详见附件),认真阅读并准确、完整填写。
五、报名时间:2023年1月16日至2023年1月30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投标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资质及报名表,逾期不再受理。
六、招标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艾老师 023-89012991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设备处
我院拟于近期对以下产品进行院内招标,欢迎具有相关资质且有良好信誉和配送能力的单位(公司)参加投标。
一、招标产品目录及要求:
(二次挂网)
序号 | 产品名称 | 基本用途 | 参数要求 | 使用科室 | 来源 | 备注 |
1 | 癌胚抗原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微粒子免疫检测法) | 化学发光微粒子免疫检测法,适用于雅培ARCHITECT i2000sr型全主动免疫分析仪。 | 医学检验科等 | 合同到期/一分院合同拓展执行范围 | 3年期合同 | |
2 | 甲胎蛋白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微粒子免疫检测法) | |||||
3 | 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微粒子免疫检测法) | |||||
4 | 游离前列腺特异性抗原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微粒子免疫检测法) | |||||
5 | 总前列腺特异性抗原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微粒子免疫检测法) | |||||
6 | 人附睾蛋白4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微粒子免疫检测法) | |||||
7 | 癌抗原125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微粒子免疫检测法) | |||||
8 | 癌抗原15-3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微粒子免疫检测法) | |||||
9 | 癌抗原15-3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微粒子免疫检测法) | |||||
10 | 糖类抗原19-9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微粒子免疫检测法) | |||||
11 | 糖类抗原19-9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微粒子免疫检测法) | |||||
12 | 铁蛋白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微粒子免疫检测法) | |||||
13 | 胃泌素释放肽前体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微粒子免疫检测法) | |||||
14 | 细胞角蛋白19片段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微粒子免疫检测法) | |||||
15 | 总β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微粒子免疫检测法) | |||||
16 | 鳞状上皮细胞癌抗原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微粒子免疫检测法) | |||||
17 | 胃蛋白酶原Ⅰ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微粒子免疫检测法) | |||||
18 | 胃蛋白酶原Ⅱ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微粒子免疫检测法) | |||||
19 | 异常凝血酶原(PIVKA-Ⅱ)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微粒子免疫检测法) | |||||
20 | 胰岛素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微粒子免疫检测法) | |||||
21 | C肽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微粒子免疫检测法) | |||||
22 | 叶酸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微粒子免疫检测法) | |||||
23 | 维生素B12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微粒子免疫检测法) | |||||
24 | 抗环状胍氨酸多肽抗体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微粒子免疫检测法) | |||||
25 | 全型甲状旁腺激素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微粒子免疫检测法) | |||||
26 | 25-羟基维生素D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微粒子免疫检测法) | |||||
27 | 甲型肝炎病毒IgM抗体检测试剂盒(化学发光微粒子免疫检测法) | |||||
28 | 甲型肝炎病毒IgG抗体检测试剂盒(化学发光微粒子免疫检测法) | |||||
29 | 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微粒子免疫检测法) | |||||
30 | 丙型肝炎病毒抗原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微粒子免疫检测法) | |||||
31 | 皮质醇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微粒子免疫检测法) | |||||
32 | 梅毒螺旋体抗体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微粒子免疫检测法) | |||||
33 | 梅毒螺旋体抗体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微粒子免疫检测法) | |||||
34 | 降钙素原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微粒子免疫检测法) | |||||
35 | 高敏肌钙蛋白-I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微粒子免疫检测法) | |||||
36 | 肌红蛋白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微粒子免疫检测法) | |||||
37 | 肌酸激酶同工酶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微粒子免疫检测法) | |||||
38 | B-型尿钠肽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微粒子免疫检测法) | |||||
39 |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原及抗体联合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微粒子免疫检测法) | |||||
40 | 癌抗原125校准品 | |||||
41 | 人附睾蛋白4校准品 | |||||
42 | C肽质控品 | |||||
43 | 抗环状胍氨酸多肽抗体质控品 | |||||
44 | 25-羟维生素D质控品 | |||||
45 | 甲型肝炎病毒IgM质控品 | |||||
46 | 甲型肝炎病毒IgG质控品 | |||||
47 | 丙型肝炎病毒抗体质控品 | |||||
48 | 丙型肝炎病毒抗原质控品 | |||||
49 | 梅毒螺旋体抗体质控品 | |||||
50 | 降钙素原质控品 | |||||
51 | 高敏肌钙蛋白-I质控品 | |||||
52 | 肌红蛋白质控品 | |||||
53 | 肌酸激酶同工酶质控品 | |||||
54 | 异常凝血酶原质控品 | |||||
55 | 鳞状上皮细胞癌抗原质控品 | |||||
56 | 胃泌素释放肽前体质控品 | |||||
57 | 胃蛋白酶原I型质控品 | |||||
58 | 胃蛋白酶原II型质控品 | |||||
59 | 细胞角蛋白19片段质控品 | |||||
60 | 人附睾蛋白4质控品 | |||||
61 |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原及抗体联合测定质控品 | |||||
62 | 免疫复合质控品 | |||||
63 | 浓缩清洗缓冲液 | |||||
64 | 预激发液 | |||||
65 | 激发液 | |||||
66 | 探针冲洗液 |
备注:付款方式:我方收到发票后除特殊情况外 60 日内支付 全部 款项。
二、投标单位所投标产品应符合实际使用需求。
三、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原则上需是重庆药交所注册会员,投标产品原则上需在重庆药交所挂网(暂未注册或挂网成功的需提交承诺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投标单位在重庆应有仓储库房,具有较好的物流配送能力(一般在接到医院送货通知后当日或次日能送货到指定地点)。
8.投标单位需至少提供以下资质(可提供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医疗器械相关资质,投标须知、报名表和最低价承诺书详见附件(请自行下载)):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重庆药品交易所入市协议》、《法人单位数字证书申请表》。
(2)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3)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及其附件;属3C认证范围的必须提供3C认证书。
(4)生产企业委托代理经销授权书。
(5)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须明确授权范围)及身份证明。
(6)投标产品信息表、质量及售后服务保证书、诚信守法承诺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所投产品的用户名单等材料。
(7)严禁串标、围标等恶意行为,若发现此类情况,取消投标资格,若已中标、成交,视为无效,相关供应商两年内禁止参与我院投标。在报名时提交“没有串标、围标等恶意行为,否则后果自负。”的书面声明。
四、请投标单位在报名时间内下载报名表和报名须知(详见附件),认真阅读并准确、完整填写。
五、报名时间:2023年1月16日至2023年1月30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投标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资质及报名表,逾期不再受理。
六、招标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艾老师 023-89012991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设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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