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成都万兴环保发电厂三期项目垃圾抓斗起重机系统成套设备采购/标段
金额
4279.98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4/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279.98万元
招标公司成都市兴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28-61501001
中标公司浙江浙起机械有限公司4279.98万元
中标联系人刘国柱
公告正文
1
招标公告
2023-03-02
2
变更公告
2023-03-17
3
结果公布
2023-04-03
4
评标结果公示
2023-04-06
(成都万兴环保发电厂三期项目垃圾抓斗起重机系统成套设备采购/标段)评标结果公示
日期:2023-04-06
注:1.实行电子评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内容作为评标报告的一部分,由评标软件自动生成,评标委员会复核,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名和签章确认;还没有实行电子评标的,招标人应根据公示标准文本要求,严格按评标报告和投标文件真实完整地填报公示信息,不得隐瞒、歪曲应当公示的信息,并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表中所有空格内容均须填写,不得空白,如确实不须填写或无法填写,应在空格中填写“无”。
2.中标候选人是联合体的,“中标候选人名称”中联合体各方的名称均应填写。
3.表中的“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应填写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所附所有业绩。
4.表中的“项目负责人”施工招标指项目经理、 监理招标指项目总监等;表中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是指项目主要技术人员或项目总工,如设计中只有多个专业技术负责人,应都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扩展表格,分别填写。
5.表中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交工日期”以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6.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20150901;又如2015年9月,填写为201509;再如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00:00填写为20150915-9:00:00。
7.表中的“合同价格”,是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元指人民币元。
8.表中的“建设规模”采购招标应填写主要货物的数量、类型、规格等技术参数。
9.参与投标的所有投标人都需要公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其他投标人在“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中填写。没有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元)、经评审的投标价(元)、综合评标得分;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否决投标依据条款、否决投标理由、备注。
10.投标人认为评标委员会对本单位的评审可能存在错误的,可以在公示期内要求招标人提供评标报告中关于本单位的评审内容,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申请之日起,3日内予以答复。招标人不得泄露其他投标人相关的评标内容。
11.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招标人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招标公告
2023-03-02
2
变更公告
2023-03-17
3
结果公布
2023-04-03
4
评标结果公示
2023-04-06
(成都万兴环保发电厂三期项目垃圾抓斗起重机系统成套设备采购/标段)评标结果公示
日期:2023-04-06
项目及标段名称 | 成都万兴环保发电厂三期项目垃圾抓斗起重机系统成套设备采购/标段 | |||||||
项目业主 | 成都市兴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 028-86522969-269 | |||||
招标人 | 成都市兴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8-86522969-269 | |||||
招标代理机构 | 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28-61501001 | |||||
开标地点 |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开标时间 | 20230403 - 10:30:00 | |||||
公示期 | 2023年04月07日~2023年04月13日 | 投标最高限价(元) | 54000000 | |||||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 综合评标得分 | ||||
第一名 | 浙江浙起机械有限公司 | 42799880.00 | / | 84.29 | ||||
第二名 | 英瓦曼德起重设备(上海)有限公司 | 51062537.00 | / | 79.49 | ||||
第三名 | 杭起智能工业(浙江)有限公司 | 40106638.00 | / | 76.11 |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项目负责人 | 刘国柱 | 未要求 | 未要求 | 未要求 | 未要求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未要求 | 未要求 | 未要求 | 未要求 | 未要求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项目负责人 | 沈小芳 | 未要求 | 未要求 | 未要求 | 未要求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未要求 | 未要求 | 未要求 | 未要求 | 未要求 |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项目负责人 | 田广才 | 未要求 | 未要求 | 未要求 | 未要求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未要求 | 未要求 | 未要求 | 未要求 | 未要求 | |||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光大环保能源(天津)有限公司 | 天津市西青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 PPP 项目 | 20190518 | 20220520 | 本天津西青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 PPP 项目全期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3750】吨,分【二】期建设,一期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2250】吨,二期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1500】吨 | 11153879 | / | ||
中节能(北京)节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东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20200617 | 20210826 | 本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日处理生活垃圾 1500 吨,年处理生活垃圾量 54.75 万吨 | 5250000 | / | ||
徐州鑫盛润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徐州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20190520 | 20221009 | 日处理生活垃圾 3750 吨,年处理能力 136.8 万吨 | 11777328 | / | ||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安庆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1500 吨每日)项目(一期)工程建设总承包(EPC)项目 | 20211101 | 20220306 | 本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新建 1 台日处理量为 750t/d 的机械炉排生活垃圾焚烧炉,配套 1 台 18MW 纯凝式高效、高速汽轮发电机组 | 6175000 | / | ||
黄梅中电山河发电有限公司 | 黄梅县环保能源发电项目 | 20220801 | 本期建设一条生活垃圾焚烧线,处理能力为 2×400t/d,配套建设 1×20MW 中温次高压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 | 4320000 |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
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第二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广州环投从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广州市第七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及配套设施垃圾抓斗起重机采购及相关服务 | 20200101 | 20201031 | / | 无 | / | ||
广州环投花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广州市第五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及配套设施垃圾抓斗起重机采购及相关服务 | 20200110 | / | 无 | / | |||
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上海天马生活垃圾末端处置综合利用中心二期垃圾抓斗起重机设备供货、调试及技术服务采购 | 20190801 | 20201031 | / | 无 | / | ||
广州环投增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广州市第六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及配套设施垃圾抓斗起重机采购及相关服务 | 20200110 | 20201031 | / | 无 | / | ||
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青岛小涧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20180328 | 20190730 | / | 无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
第二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第三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威顿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工厂技术改造项目 | 20220110 | / | 5300000 | / | |||
浙江杭起机械有限公司 | 尉氏垃圾发电项目 | 20210108 | 20221010 | / | 3600000 | / | ||
武汉港迪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 抓斗起重机 | 20220606 | / | 3550000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
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或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或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 综合评标得分或备注 | |||||
上海科轻起重机有限公司 | 53980000.00元/招标公告3.1.5类似业绩要求 | 类似业绩要求(评委1:投标人业绩只提供了合同,未提供已完成的业绩证明文件(用户证明或交货证明或经买方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不满足招标公告3.1.5类似业绩要求。;评委2:投标人业绩只提供了合同,未提供已完成的业绩证明文件(用户证明或交货证明或经买方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不满足招标公告3.1.5类似业绩要求;评委3:投标人业绩只提供了合同,未提供已完成的业绩证明文件(用户证明或交货证明或经买方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规定。;评委4:投标人业绩只提供了合同,未提供已完成的业绩证明文件(用户证明或交货证明或经买方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不满足招标公告3.1.5类似业绩要求。;评委5:投标人业绩只提供了合同,未提供已完成的业绩证明文件(用户证明或交货证明或经买方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不满足招标公告3.1.5类似业绩要求。;评委6:投标人业绩只提供了合同,未提供已完成的业绩证明文件(用户证明或交货证明或经买方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不满足招标公告3.1.5类似业绩要求。;评委7:投标人业绩只提供了合同,未提供已完成的业绩证明文件(用户证明或交货证明或经买方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不满足招标公告3.1.5类似业绩要求。;)。 | / | |||||
河南省重科起重机有限公司 | 32600000.00元/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报价“分项报价表中 注2:投标人不得对以上报价表中已列明的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 | 投标文件格式(评委1:所提供的工艺设备分项报价表中1.2.2小车行走装置、1.5轨道系统、1.7操作椅的数量与招标文件不符,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报价“分项报价表中 注2:投标人不得对以上报价表中已列明的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的要求。;评委2:提供的工艺设备分项报价表中1.2.2小车行走装置、1.5轨道系统、1.7操作椅的数量与招标文件不符,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报价“分项报价表中 注2:投标人不得对以上报价表中已列明的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的要求。;评委3:所提供的工艺设备分项报价表中1.2.2小车行走装置、1.5轨道系统、1.7操作椅的数量与招标文件不符,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报价“分项报价表中 注2:投标人不得对以上报价表中已列明的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的要求。;评委4:所提供的工艺设备分项报价表中1.2.2小车行走装置、1.5轨道系统、1.7操作椅的数量与招标文件不符,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报价“分项报价表中 注2:投标人不得对以上报价表中已列明的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的要求。;评委5:河南省重科起重机有限公司所提供的工艺设备分项报价表中1.2.2小车行走装置、1.5轨道系统、1.7操作椅的数量与招标文件不符,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报价“分项报价表中 注2:投标人不得对以上报价表中已列明的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的要求;评委6:所提供的工艺设备分项报价表中1.2.2小车行走装置、1.5轨道系统、1.7操作椅的数量与招标文件不符,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报价“分项报价表中 注2:投标人不得对以上报价表中已列明的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的要求。;评委7:所提供的工艺设备分项报价表中1.2.2小车行走装置、1.5轨道系统、1.7操作椅的数量与招标文件不符,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报价“分项报价表中 注2:投标人不得对以上报价表中已列明的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的要求;)。 | / | |||||
广州起重机械有限公司 | 53838579.00元/招标公告3.1.5类似业绩要求 | 类似业绩要求(评委1:投标人业绩只提供了合同,未提供已完成的业绩证明文件(用户证明或交货证明或经买方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不满足招标公告3.1.5类似业绩要求。;评委2:投标人业绩只提供了合同,未提供已完成的业绩证明文件(用户证明或交货证明或经买方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不满足招标公告3.1.5类似业绩要求;评委3:投标人业绩只提供了合同,未提供已完成的业绩证明文件(用户证明或交货证明或经买方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规定 。;评委4:投标人业绩只提供了合同,未提供已完成的业绩证明文件(用户证明或交货证明或经买方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不满足招标公告3.1.5类似业绩要求。;评委5:投标人业绩只提供了合同,未提供已完成的业绩证明文件(用户证明或交货证明或经买方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不满足招标公告3.1.5类似业绩要求。;评委6:投标人业绩只提供了合同,未提供已完成的业绩证明文件(用户证明或交货证明或经买方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不满足招标公告3.1.5类似业绩要求。;评委7:投标人业绩只提供了合同,未提供已完成的业绩证明文件(用户证明或交货证明或经买方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不满足招标公告3.1.5类似业绩要求。;)。 | / | |||||
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27199100.00元/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 “投标报价”及“设备类似品牌表 注”和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1投标文件格式中实质性的要求 | 投标文件格式(评委1:未提供“报价说明”和“设备类似品牌表”不满足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 “投标报价”及“设备类似品牌表 注”和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1投标文件格式中实质性的要求;评委2:未提供“报价说明”和“设备类似品牌表”不满足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 “投标报价”及“设备类似品牌表 注”和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1投标文件格式中实质性的要求。;评委3:未提供“报价说明”和“设备类似品牌表”不满足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 “投标报价”及“设备类似品牌表 注”和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1投标文件格式中实质性的要求。;评委4:未提供“报价说明”和“设备类似品牌表”不满足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 “投标报价”及“设备类似品牌表 注”和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1投标文件格式中实质性的要求。;评委5: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未提供“报价说明”和“设备类似品牌表”不满足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 “投标报价”及“设备类似品牌表 注”和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1投标文件格式中实质性的要求。;评委6:未提供“报价说明”和“设备类似品牌表”不满足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 “投标报价”及“设备类似品牌表 注”和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1投标文件格式中实质性的要求。;评委7:未提供“报价说明”和“设备类似品牌表”不满足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 “投标报价”及“设备类似品牌表 注”和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1投标文件格式中实质性的要求。;)。 | / | |||||
山东神州机械有限公司 | 53891097.00元/招标公告3.1.5类似业绩要求 | 类似业绩要求(评委1:投标人业绩只提供了合同,未提供已完成的业绩证明文件(用户证明或交货证明或经买方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不满足招标公告3.1.5类似业绩要求。;评委2: 投标人业绩只提供了合同,未提供已完成的业绩证明文件(用户证明或交货证明或经买方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不满足招标公告3.1.5类似业绩要求;评委3:投标人业绩只提供了合同,未提供已完成的业绩证明文件(用户证明或交货证明或经买方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规定 。;评委4:投标人业绩只提供了合同,未提供已完成的业绩证明文件(用户证明或交货证明或经买方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不满足招标公告3.1.5类似业绩要求。;评委5:投标人业绩只提供了合同,未提供已完成的业绩证明文件(用户证明或交货证明或经买方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不满足招标公告3.1.5类似业绩要求。;评委6:投标人业绩只提供了合同,未提供已完成的业绩证明文件(用户证明或交货证明或经买方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不满足招标公告3.1.5类似业绩要求。;评委7:投标人业绩只提供了合同,未提供已完成的业绩证明文件(用户证明或交货证明或经买方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不满足招标公告3.1.5类似业绩要求。;)。 | / | |||||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 / | |||||||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 项目审批部门 |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028-61886143 | ||||
行业主管部门 |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28-86636457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
注:1.实行电子评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内容作为评标报告的一部分,由评标软件自动生成,评标委员会复核,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名和签章确认;还没有实行电子评标的,招标人应根据公示标准文本要求,严格按评标报告和投标文件真实完整地填报公示信息,不得隐瞒、歪曲应当公示的信息,并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表中所有空格内容均须填写,不得空白,如确实不须填写或无法填写,应在空格中填写“无”。
2.中标候选人是联合体的,“中标候选人名称”中联合体各方的名称均应填写。
3.表中的“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应填写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所附所有业绩。
4.表中的“项目负责人”施工招标指项目经理、 监理招标指项目总监等;表中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是指项目主要技术人员或项目总工,如设计中只有多个专业技术负责人,应都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扩展表格,分别填写。
5.表中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交工日期”以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6.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20150901;又如2015年9月,填写为201509;再如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00:00填写为20150915-9:00:00。
7.表中的“合同价格”,是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元指人民币元。
8.表中的“建设规模”采购招标应填写主要货物的数量、类型、规格等技术参数。
9.参与投标的所有投标人都需要公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其他投标人在“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中填写。没有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元)、经评审的投标价(元)、综合评标得分;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否决投标依据条款、否决投标理由、备注。
10.投标人认为评标委员会对本单位的评审可能存在错误的,可以在公示期内要求招标人提供评标报告中关于本单位的评审内容,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申请之日起,3日内予以答复。招标人不得泄露其他投标人相关的评标内容。
11.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招标人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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