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4宿迁市旅游广告联合投放项目 JSZC-321300-SQHS-G2024-0037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300-SQHS-G2024-0037
项目名称:2024宿迁市旅游广告联合投放项目
预算金额:491.670000万元(采购包1:100.000000万元;采购包2:158.340000万元;采购包3:91.660000万元;采购包4:33.330000万元;采购包5:108.34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491.67万元,其中分包一最高限价100万元;分包二最高限价158.34万元;分包三最高限价91.66万元;分包四最高限价33.33万元;分包五最高限价108.34万元。超过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超过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本项目共分为五个包:分包一(100万元):小红书宣传推广;分包二(158.34万元):抖音视频宣传;分包三(91.66万元):腾讯网络媒体宣传;分包四(33.33万元):上海地铁站内灯箱广告;分包五(108.34万元):江苏广播广告宣传。最终分包采购以实际采购公告预算金额为准。详细内容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声明及信用承诺)
2.信用信息。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与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方式: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财政部门监督电话:0527-84363063。
2.“CA”数字证书办理:“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意源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意源CA全省通用。宿迁地区CA数字证书办理联系方式:18762803891。
3.宿迁地区“苏采云”技术支持客服电话:0527-84225125、0519-86722806。
4.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相关操作手册详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5.现场勘察及答疑:本项目不组织集中勘察及答疑,投标人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
6.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
单位名称: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本级
单位地址:宿迁市世纪大道88号
联系人:任顶
联系电话:0527-843386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宿迁市宏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宿迁市宿城区霸王举鼎广场浙江大厦(开元颐居酒店旁)11楼1113室
联系人:梁璇
联系电话:199052456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璇
电话:19905245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