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为【潮州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深化试点三年行动工作技术服务项目】公开选取【测绘】机构的公告
金额
7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关于为【潮州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深化试点三年行动工作技术服务项目】公开选取【测绘】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05
2024-11-07 17:30
,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为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公开选取测绘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项目采用多选一的直接选取方式,项目业主将在报名的若干家中介机构中,自主选定一家作为中选机构,未被选中的机构不应有任何异议。
项目业主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采购项目名称 潮州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深化试点三年行动工作技术服务项目
中介服务事项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投资审批项目 否
采购项目编码 445100MB2D293352411050385
项目规模
投资额(¥780,000.00元)
所需服务 测绘
服务内容 1.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与技术体系。依据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部署安排,结合潮州市实际情况,建立潮州市未确定使用权人国有建设用地、国有企业土地、行政事业单位土地、国有农场、国有林场等清查技术方法,建立全面清查和专项清查相结合的潮州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制度,形成潮州市国有建设用地及未确定使用权人国有建设用地等专项清查技术方案。
2.组织实施实物量清查和价值量估算。组织开展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及未确定使用权人国有建设用地、市属国有企业土地、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土地、市属国有农场、市属国有林场实物量清查;及时更新国有建设用地资产价格体系;开展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及未确定使用权人国有建设用地、市属国有企业土地、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土地、市属国有农场土地资产经济价值估算;建立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及未确定使用权人国有建设用地等专项土地清查数据库,汇总分析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及未确定使用权人国有建设用地等专项土地清查成果,构建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及未确定使用权人国有建设用地等专项土地清查“一张图”;组织开展县(区)清查成果地级市预检。
3.配合省级单位开展相关工作。为有关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提供用地登记、出让、划拨和土地资产处置文件等资料查询服务;组织核实本辖区内省属国有林场、省属国有企业土地、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土地专项清查工作需要的不动产登记、土地供应、土地规划等信息;协助提供历史遗留围垦区域、填海区域、沿海沙滩等专项清查基础资料。
中介机构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需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乙级(含)以上测绘资质,且资质业务范围包括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界线与不动产测绘专业,并在广东省中介超市已注册并在有效服务期中。
3.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
查看资质等级树
其他要求说明: 无
多个资质子项符合其一即可
测绘
乙级
测绘
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界线与不动产测绘
服务时限说明 全部成果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或按照省最新工作要求时间提交。
服务金额 ¥780,000.00元
金额说明 包含完成项目内容的全部费用(服务所必须的人工费、材料费、不可预见的费用及税金等),费用不管是否在报价中单列,均视为总价中已包括该费用。
该项目价款分四期支付。
1.第一期: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25%的款项;
2.第二期:完成潮州市本级2023年未确定使用权人国有建设用地专项清查并通过省厅检查后支付合同总额25%的款项;
3.第三期:完成潮州市本级2024年国有建设用地清查及未确定使用权人国有建设用地等专项清查并通过省厅检查后支付合同总额25%的款项;
4.第四期:完成潮州市本级2025年国有建设用地清查及未确定使用权人国有建设用地专项清查并通过省厅检查后支付合同总额25%的款项。
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 直接选取
是否选取中介 否
有无回避情况 否
截止报名时间
2024-11-07 17:30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登录后查看)
采购需求书下载 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采购服务申请表(潮州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深化试点三年行动工作技术服务项目).pdf
采购需求书(潮州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深化试点三年行动工作技术服务项目).pdf
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已经向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授权人手机号码和中介专属网页发送通知,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登录中介专属网页进行报名。
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11-05
发布时间:2024-11-05
2024-11-07 17:30
,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为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公开选取测绘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项目采用多选一的直接选取方式,项目业主将在报名的若干家中介机构中,自主选定一家作为中选机构,未被选中的机构不应有任何异议。
项目业主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采购项目名称 潮州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深化试点三年行动工作技术服务项目
中介服务事项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投资审批项目 否
采购项目编码 445100MB2D293352411050385
项目规模
投资额(¥780,000.00元)
所需服务 测绘
服务内容 1.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与技术体系。依据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部署安排,结合潮州市实际情况,建立潮州市未确定使用权人国有建设用地、国有企业土地、行政事业单位土地、国有农场、国有林场等清查技术方法,建立全面清查和专项清查相结合的潮州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制度,形成潮州市国有建设用地及未确定使用权人国有建设用地等专项清查技术方案。
2.组织实施实物量清查和价值量估算。组织开展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及未确定使用权人国有建设用地、市属国有企业土地、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土地、市属国有农场、市属国有林场实物量清查;及时更新国有建设用地资产价格体系;开展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及未确定使用权人国有建设用地、市属国有企业土地、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土地、市属国有农场土地资产经济价值估算;建立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及未确定使用权人国有建设用地等专项土地清查数据库,汇总分析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及未确定使用权人国有建设用地等专项土地清查成果,构建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及未确定使用权人国有建设用地等专项土地清查“一张图”;组织开展县(区)清查成果地级市预检。
3.配合省级单位开展相关工作。为有关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提供用地登记、出让、划拨和土地资产处置文件等资料查询服务;组织核实本辖区内省属国有林场、省属国有企业土地、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土地专项清查工作需要的不动产登记、土地供应、土地规划等信息;协助提供历史遗留围垦区域、填海区域、沿海沙滩等专项清查基础资料。
中介机构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需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乙级(含)以上测绘资质,且资质业务范围包括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界线与不动产测绘专业,并在广东省中介超市已注册并在有效服务期中。
3.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
查看资质等级树
其他要求说明: 无
多个资质子项符合其一即可
测绘
乙级
测绘
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界线与不动产测绘
服务时限说明 全部成果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或按照省最新工作要求时间提交。
服务金额 ¥780,000.00元
金额说明 包含完成项目内容的全部费用(服务所必须的人工费、材料费、不可预见的费用及税金等),费用不管是否在报价中单列,均视为总价中已包括该费用。
该项目价款分四期支付。
1.第一期: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25%的款项;
2.第二期:完成潮州市本级2023年未确定使用权人国有建设用地专项清查并通过省厅检查后支付合同总额25%的款项;
3.第三期:完成潮州市本级2024年国有建设用地清查及未确定使用权人国有建设用地等专项清查并通过省厅检查后支付合同总额25%的款项;
4.第四期:完成潮州市本级2025年国有建设用地清查及未确定使用权人国有建设用地专项清查并通过省厅检查后支付合同总额25%的款项。
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 直接选取
是否选取中介 否
有无回避情况 否
截止报名时间
2024-11-07 17:30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登录后查看)
采购需求书下载 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采购服务申请表(潮州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深化试点三年行动工作技术服务项目).pdf
采购需求书(潮州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深化试点三年行动工作技术服务项目).pdf
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已经向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授权人手机号码和中介专属网页发送通知,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登录中介专属网页进行报名。
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11-0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