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与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宏安采石场石料运营配套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鄞州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与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宏安采石场石料运营配套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鄞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绿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鄞州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与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宏安采石场位于横溪镇上街村,土石料运输路线为横溪水库村道-宁裘路-奉钱线-现状村道-鄞城大道,根据相关交通影响评价报告,该运输路线中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需在施工图范围内进行改造提升。
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桥梁(钢便桥新建、拆除及恢复等相关内容)、路面病害维修、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施工总承包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服务。
本次招标控制价:1841044 元。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3施工总工期: 60 日历天,钢便桥使用期: 24个月 。
2.4质量要求:标段工程竣(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及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投标人不得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为CA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https://yinzhou.hibidding.com/web/home)”进行企业注册,然后登录该系统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CA锁办理,请联系蔡工:1.13064780575,2.4000878198。
4.2请投标人于2024年03月27日16:00(北京时间)前在宁波市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鄞州区其他交易(https://yinzhou.hibidding.com/web/home)中下载本项目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宁波市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鄞州区其他交易”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在宁波市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完成支付,否则,招标(代理)人将拒绝其投标。
4.4如有招标补充文件的,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鄞州区其他交易(https://yinzhou.hibidding.com/web/home)上发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4 年03月28日09时3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鄞州区其他交易”(https://yinzhou.hibidding.com/web/home)。
5.3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城南商务大厦2幢8楼
联系人:竺工
联系电话:0574-87409708
招标代理:浙江绿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泰康中路858号广融大厦12B
联系人:戴科斌、陈麒麟、鲁易囡
联系电话:0574-28903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