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元市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学生寝室铁床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37.6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07/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08122022000017
预算金额38万元
招标公司广元市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万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薛女士0839-3248998
中标公司四川明旺办公教学设备有限责任公司37.6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广元市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学生寝室铁床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8122022000017
二、项目名称:学生寝室铁床采购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合同包一):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明旺办公教学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 广元市利州区雪峰街道办事处雪峰村三组曙光路23号附3号 | 376,000.00元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四川明旺办公教学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1 | 专用家具 | 专用家具 | 明旺 | 满足功能和质量要求。 | 160(项) | 2,350.00 | 376,000.00 |
寇枭、杨亚红、赵德刚(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规定,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收费标准执行。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合同包一): 0.733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元市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地址: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文昌路68号
联系方式:181113535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万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苴国路广旺花苑4栋1单元101
联系方式:0839-32489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女士
电话:0839-3248998
四川万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07月18日
相关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谈判文件.doc 谈判文件.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评审报告.pdf 评审报告.pdf
家化
学生疫室铁床采购
四川省政府采购
评审情况表
项目编号:N5108122022000017
2022-07-15
是否通过资格性审查 | 是否通过符未通是否根据政府扶持政策在合性审查过原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评审结果因 |
是 | /是否第一成交候选人:四川明旺办公教学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报价金额:376000(元)(拾柒是/否万陆仟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成都记上学云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76960(元)(拾柒万陆仟玖佰陆拾元整)是否第三成交候选人:成都永泰家具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78400(元)(叁拾柒万捌仟肆佰元整) |
是 | /是否第一成交候选人:四川明旺办公教学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报价金额:376000(元)(拾柒是/否万陆仟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成都记上学云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76960(元)(拾柒万陆仟玖佰陆拾元整)是否第三成交候选人:成都永泰家具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78400(元)(叁拾柒万捌仟肆佰元整) |
是 | /是否第一成交候选人:四川明旺办公教学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报价金额:376000(元)(拾柒是/否万陆仟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成都记上学云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76960(元)(拾柒万陆仟玖佰陆拾元整)是否第三成交候选人:成都永泰家具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78400(元)(叁拾柒万捌仟肆佰元整) |
序
供应商名称
号
文化平台
四川明旺办公教学设
1
备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记上学云科技有
2
限公司
体化平
成都永泰家具有限公
3
司
体化平台
府
体化平会
四川省政府系购
体化
四川省政府采狗
体化平台
四川省政府采购-
体化车
四川省政府采购-
体化平台
四川省政府采狗
-第1页-
照省政府采沟--体化平台
四省政府采沟--体化平台
西广省政府采沟一体化平台
西阳省政府采购-体化平台
四省政府采购-结化平台
西省政府采购-体化平台
-第2页-
谈性争竞学生寝室铁床采购广元市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惠企政策的提示2022年7月件文判
广元市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 共同编制 |
四川万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共同编制 |
四、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为准。三、供应商信用融资: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的困难,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政府采购合同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二、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一、采购品目编码及名称:A069902专用家具为深入贯彻“放管服”改革精神,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现将本项目落实有关政府采购惠企政策作如下提示:
金融机构 | 联系方式 | ||
金融机构 | 联系人 | 座机 | 手机 |
农业银行广元分行朝天支行 | 张显林 | (0839)8622196 | 198-82222267 |
工商银行广元分行朝天支行 | 姚小波 | (0839)8672316 | 135-41459543 |
邮储银行广元市朝天支行 | 何会霞 | (0839)8625838 | 181-60089795 |
广元农商银行朝天支行 | 赵春义 | (0839)8622296 | 138-81258773 |
地址: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潜溪路一段99号广元市朝天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839-8621638八、监督管理部门:七、各供应商应加强自身诚信体系建设,合法合规、诚信经营,共同维护政府采购秩序,保障政府采购活动顺利推进。六、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五、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3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及其他商务要求-19-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18-第三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17-第二章谈判须知-5-第一章谈判邀请-3-目录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四川万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元市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委托,拟对学生寝室铁床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第一章谈判邀请第八章合同主要条款(样例)-46-第七章评审办法-40-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23-
三、采购项目简介:学生寝室铁床采购(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二、资金来源及预算:财政资金380000.00元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万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采购人:广元市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2.项目名称:广元市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学生寝室铁床采购1.项目编号:以四川政府采购网自动生成的为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告。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份方式:在线获取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1、报名时间:2022年07月12日至2022年07月14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七、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需求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采购人:广元市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十二、联系方式十一、谈判地点:四川万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元市利州区苴国路广旺花苑4栋1单元101)。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07月15日11:00(北京时间)在谈判地点开启。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四川万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元市利州区苴国路广旺花苑4栋1单元101);谈判文件必须在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谈判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谈判文件。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5日11:00(北京时间)。
联系人:薛女士地址:广元市利州区苴国路广旺花苑4栋1单元101代理机构:四川万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111353531联系人:张先生通讯地址:广元市朝天区文昌路
3.请中高风险地区投标供应商代表自行回避,非中高风险地区人员,须持投标截止时间前48小时内的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入场。2.供应商代表应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扫码入场,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1.每个供应商最多派1名供应商代表到场参与谈判活动;注:为严防新冠肺炎疫情,减少人员聚集,防止交叉感染,保障群众健康,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2022.07.11联系电话:0839-3248998
1.适用范围二、总则一、供应商须知附表第二章谈判须知请各供应商代表自觉遵守以上防疫规定,对不服从我公司防疫管控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谈判活动。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1 |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 | 采购预算:380000.00元,超过采购预算的谈判为无效谈判最高限价:380000.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谈判为无效谈判 |
2 | 联合体 | 不允许联合体参加谈判 |
3 | 定向采购 |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
4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 1.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2.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3.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4.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谈判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5 |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 |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已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此条不适用)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已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且不允许联合体参加谈判,此条不适用)4.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按照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谈判文件按照无效处理。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直接从总分中扣除10分。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
6 | 谈判情况公告 |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谈判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栏中予以公告。 |
7 | 谈判保证金 | 为了积极响应四川省财政厅文件(川财采【2020】28号)精神,大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在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 |
8 | 履约保证金 | 为了积极响应四川省财政厅文件(川财采【2020】28号)精神,大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在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再收取履约保证金。 |
9 | 谈判文件咨询 | 联系人:薛女士 联系电话:0839-3248998 |
10 | 开标、评审工作咨询 | 联系人:薛女士 联系电话:0839-3248998 |
11 | 成交通知书领取 | 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满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 委托书到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同时由供应商缴纳本次采购的费用。 联系电话:0839-3248998 |
12 | 供应商询问 |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
13 | 供应商质疑 |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谈判文件的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谈判过程的质疑由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谈判结果的质疑由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联 系 人:薛女士 联系电话: 0839-3248998 联系地址:广元市利州区苴国路广旺花苑4栋1单元101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谈判文件、谈判过程、谈判结果的范围 |
14 |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即广元市朝天区财政局备案 |
15 | 代理服务费 |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收取,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 |
16 | 所属行业 | 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 |
3.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谈判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谈判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万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谈判的采购人是广元市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2.采购主体1.2本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1.1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项目。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谈判活动的全部费用。4.谈判费用(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谈判文件,并按规定交纳了谈判保证金。(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1)本谈判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合格的谈判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5.5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项目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最后报价最低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最后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5.8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5.7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6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6.联合体竞争性谈判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谈判小组成员。(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8.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8.2除非谈判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8.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8.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6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7.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0.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9.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谈判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9.1谈判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作为参加谈判的依据,同时也是谈判的重要依据。谈判文件用以阐明谈判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谈判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9.谈判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三、谈判文件8.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1.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11.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谈判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11.答疑会和现场考察10.3供应商认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5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10.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栏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0.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12.1资格性响应文件部分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谈判过程中澄清。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12.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四、响应文件11.4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11.3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答疑会和现场考察的一切费用。
13.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12.4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2.3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谈判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的内容。12.2技术、其他响应文件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谈判文件第四章所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本次谈判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谈判文件约定为准。15.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4.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13.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13.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7.2技术、其他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技术、其他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17.1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17.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16.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谈判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16.1供应商应执行谈判文件第六章的规定要求。16.响应文件格式
17.8(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17.7(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17.6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17.5(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谈判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17.4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被作为无效处理。17.3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注意: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和标注的将被拒收。18.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谈判人印章)。18.2谈判文件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1正2副;技术、其他响应文件1正2副”;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资格性响应文件”,“技术、其他响应文件”总共2个密封袋。18.1谈判人应将响应文件的“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其他响应文件”分册封装,资格性响应文件用于开标后的资格审查,技术、其它响应文件用于评标,所有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文件名称(资格性响应文件或技术、其他响应文件)谈判人名称、谈判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18.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17.9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19.5投标人员在提交投标文件前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否则不予受理。19.4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19.3报价表在谈判后,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时递交。19.2采购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19.1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其他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19.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20.4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20.3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其响应文件。否则其谈判保证金将按“第二部分供应商采购须知7”的相关规定被没收。20.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20.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0.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8.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六、成交事项21.谈判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七章的规定进行。五、评审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22.3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22.2采购人收到谈判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详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2.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授权谈判小组满足谈判文件技术质量和服务等要求以最终报价由低到高排名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2.确定成交供应商
23.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4.2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项目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交纳。24.1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24.成交结果23.3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23.2成交候选供应商应按检察院要求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查询所需资料。23.1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和《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川检会[2016]5号)的要求,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期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人民检察院查询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七、合同事项25.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5.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5.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5.成交通知书24.3成交供应商应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
26.5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谈判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26.4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6.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26.2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的组成部分。26.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6.签订合同
28.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27.3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27.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27.1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27.合同分包
30.1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30.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29.补充合同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33.履行合同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32.合同备案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1.合同公告30.2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35.资金支付34.2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证明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川发改信用规〔2019〕405号)、《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614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34.1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34.验收33.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3.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谈判不得有下列情形:36.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八、谈判纪律要求详见第五章商务要求部分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7)未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5)在谈判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41.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则作无效处理。40.(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39.(实质性要求)在本次递交响应文件之前一周年内,供应商本次谈判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相比不得高于15%。38.本谈判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谈判文件不再做调整。十、其他37.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谈判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第三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按相关标准执行。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书面承诺;(格式见本谈判文件第六章格式)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3.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或①可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也可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申请人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距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投标人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注: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中第①-④项具有同等效力,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提供其中任意一项)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以上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必须加盖谈判人(法定名称)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谈判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同时,以上材料应逐一审查通过。注: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届满的除外)。(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为准)。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8.谈判单位须提供谈判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近三年内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并加盖谈判单位鲜章(可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界面截图或自行进行书面承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7.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活动的,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活动的必须提供);
(一)小样清单二、材质小样要求备注:提供以上技术参数中带“▲”材质小样;一、技术参数及配置标准采购项目技术、及其他商务要求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材质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参考图片 |
1 | 学生公寓床 | 4300*900*1900mm | ▲1、床立柱:采用外观尺寸50mm×50mm(±2mm)“L”形管材,管材采用优质带钢,管壁厚度≥1.2mm,经扎压线辊压成型,高频焊接成闭口“L”形管材,如图一所示。(投标时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省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50L型立柱”合格检测报告)▲2、弯头:床立柱与床屏顶换连接采用50×50mm“L”型PP工程塑料一次成型防撞装饰弯头,整体稳固美观,弯头正面 8条装饰加强筋,外侧 9 条装饰加强筋,内侧 7条装饰加强筋,重65g(±5g)。▲3、内塞:床立柱与地面接触处采用50×50mm“L”型PP工程塑料一次成型内塞脚垫。 ▲4、床厅:外形采用40×82mm(±2mm)闭口“P”形型材,管材采用优质带钢,管壁厚度≥1.2mm,经扎压线辊压成型,高频焊接成闭口“P”形管材,床厅正面成型两条加强筋,上沿成L型台阶,便于安装床换及起到固定床铺板的作用,下沿为圆弧形,防止碰撞避免人体伤害。(投标时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省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床厅”的合格检测报告)▲5、床换:采用优质带钢25×30mm(±2mm)圆锥形型材,管壁厚度≥1.0mm,经扎压线辊压成型,高频焊接成闭口圆锥形管材,床换与床板接触面为平面,下端为圆弧形,防止人体碰撞伤害,上大下小,具有自动重力加固作用,床换与床厅连接方式为活动嵌入式≥7根,其中一根具有定位功能。(投标时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省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床换”的合格检测报告。)6、床屏挡头扯换:采用25*50mm矩管,管壁厚度1.2mm。 7、床屏装饰板:采用15mm厚实木多层板;中立柱装饰板高度和走梯第一步面板一致,另一边装饰板高度离地900MM。 8、安全护栏:采用30mm×35mm高频焊接封口“D”形型材管,管厚1.2mm,通护栏结构,加装实木多层板装饰板,更加美观。9、走梯:采用25*25*1.2mm方管为支撑框架,走梯面板采用25mm厚实木多层板,面贴防火板;面板前端成半圆型;走梯步数为四步。10、床铺板:采用E1级实木多层板,厚度≥9mm。11、整体结构采用“H”卡扣式链接,更加牢固、稳定。12、配件部分:使用优质五金配件。13、钢制部分生产工艺:下料采用全自动切管机,下料尺寸精确,保证管材无裂缝、叠缝;弯管成型均采用全自动弯管机,确保弯形位差度、平整度、邻边垂直度精确;焊接要求:按GB/T3325-1995,CO2保护焊,镀铜焊丝,焊接无灰渣、气孔、焊瘤;无脱焊、虚焊、焊穿;精细打磨,光洁平整,钢管涂装要求:灰白色或银灰色,各钢件经抛丸机打砂除油除锈脱脂处理后,高压恒温环氧树脂固体粉末静电喷涂,195~205摄氏度高温固化,喷涂均匀,表面光泽度为80%,硬度>0.4,冲击强度4N-M,附着力>2级,粉膜厚度20UM,保证喷塑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 套 | 160 |
(二)小样图示5.床换:25*30*1.0mm,圆锥型材小样1件80cm,不喷塑;4.床厅:40*82*1.2“P”型闭口型材小样1件80cm,不喷塑;3.50L型PP工程塑料内塞左右各提供1个;2.50L型PP工程塑料一次成型弯头;1.床立柱:50*50*1.2“L”型闭口型材小样1件80cm,不喷塑;
床立柱:弯头:
50 | |
塑料内塞:床厅:
82
护工程整科内塞
床换25
30
5.谈判完毕后,成交供应商的样品必须运送并留存在采购人指定地点,用于验收时与货品比对。其余样品由供应商自行运回。★4.投标供应商投标时现场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省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学生公寓床中主要材质床立柱、床厅、床换的质检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样品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送样要求:所送样品不得标注企业名称,否则视为未送样。★1投标供应商需按要求提供参数中带“▲”材质小样,佐证参数,小样于谈判当天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至谈判地点。(三)送样要求:
4、售后服务:按照国家“三包”规定及相关行业规定实行质量保证。交货并完成验收之日起三年内,中标供应商应负责定期对货物进行维修加固。3、送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日内交货并安装完毕。1、供货商接到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参数要求制作样品床1套安装到采购方,核实提供的样品床是否符合招标文件参数要求,同时提供学生公寓床主要型材床立柱、床厅、床换的质检报告原件给采购方查验,合格后签订合同;样品床不符合招标文件参数要求,质检报告原件不提供、提供不全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采购方有权拒签合同并追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三、商务要求及其他要求:注:上述加“★”项为实质性要求。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7、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货物交货验收合格、安装调试完毕后的1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65%,待货物使用1年后的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5、验收方法和标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采购文件中的要求进行验收。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签章)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特此声明。本授权声明:(谈判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为我方参加“(项目名称)”谈判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谈判、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我单位均予承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我单位承担。四川万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2.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注:1.法定代表人不亲自参加谈判,而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适用。谈判日期:谈判供应商名称:(盖章)授权代表(被授权人):(签字)
⒈我方已完全明白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其补充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有关资料及附件,并自愿遵守谈判文件中的所有规定及要求、主动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利。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根据贵方(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谈判人(谈判人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有关采购活动,并提交下述文件。四川万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谈判函
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⒋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⒊我方同意在竞争性谈判须知规定的提交谈判文件截止日期起遵循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并在规定的谈判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并有可能成交。⒉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服务需求和报价表进行报价。
⒏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谈判采购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⒎如果在谈判文件有效期内撤回谈判采购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的谈判保证金可被贵方全部或部分没收。⒍我方已详细审核竞争性谈判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⒌我方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⑸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⑶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本项目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⑵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⑴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⒒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⒑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⒐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谈判人为成交供应商的行为。
日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⑸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⑷向采购人、本项目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四川万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三、承诺函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谈判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谈判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谈判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七、如本项目谈判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六、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五、如果有《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川发改信用规〔2019〕405号)、《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614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项目编号:四、报价一览表日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特此声明
项目名称 | 制造商家/品牌 | 数量(项) | 单价(元/项) | 总价(元) | 备注 |
报价合计大写: (¥ 元) |
五、最终报价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注:1.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所报价格是交货地的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运输、安装、调试、检验、培训、税金和保险等费用以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中;进口货物请列明含关税、进口环节税的报价和不含关税、进口环节税的报价。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项目编号:(此表最终报价表供应商自行准备并加盖鲜章用于二次报价)
项目名称 | 制造商家/品牌 | 数量(项) | 单价(元/项) | 总价(元) | 备注 |
报价合计大写: (¥ 元) |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项目编号:六、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联系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联系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其中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币元(大写:)。2.我方自愿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及服务,总报价为人民1.我方全面研究了“”项目谈判文件(项目编号:),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谈判采购。四川万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七、报价函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7.本次谈判,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谈判文件规定起算之日起60天。6.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谈判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5.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用于谈判报价。4.我方同意本谈判文件依据《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川发改信用规〔2019〕405号)、《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614号)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项目编号:八、商务应答表日期:年月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序号 | 采购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响应 |
项目编号:九、技术参数要求应答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注:供应商必须根据谈判文件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序号 | 名称 | 谈判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响应 |
项目编号:十、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注: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类别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常住地 |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 |||
类别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常住地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管理人员 | ||||||||
管理人员 | ||||||||
管理人员 | ||||||||
技术人员 | ||||||||
技术人员 | ||||||||
技术人员 | ||||||||
售后服务人员 | ||||||||
售后服务人员 | ||||||||
售后服务人员 |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涉及)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涉及)(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
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说明:十三、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材料(如涉及)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十四、供应商诚信情况承诺函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3.非监狱企业无需提供证明材料。2.如未提供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材料的,则其谈判中的监狱企业不能享受谈判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但不影响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我单位对以上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我单位具有《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川发改信用规〔2019〕405号)、《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614号)所规定的失信行为_____次(填写失信行为的次数时,建议使用大写数字,如零、壹、贰、叁、肆等。);(仅限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仍在有效期的次数)本单位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参加__________(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根据《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川发改信用规〔2019〕405号)、《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614号)的相关规定,针对本单位的诚信情况作出以下承诺:致四川万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3谈判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谈判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1.2谈判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谈判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谈判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谈判办法。1.总则第七章评审办法日期:
(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谈判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一)熟悉和理解谈判文件,确定谈判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谈判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1.4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方法和标准进行谈判,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2.1熟悉和理解谈判文件和停止评审。2.评审程序1.6谈判小组评价响应文件,除谈判小组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供应商提供其他外部证据。1.5(实质性要求)谈判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谈判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六)向采购人、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2)谈判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1)谈判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2.1.2本谈判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应当停止评审:2.1.1谈判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谈判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谈判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本项目需要谈判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2.2资格性审查。2.1.4出现本条2.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谈判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谈判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7)谈判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6)谈判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5)谈判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2.4谈判2.3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告。2.2.4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2.2.3谈判小组应依据谈判文件规定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以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2.2.2资格性审查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2.2.1谈判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
2.4.6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4.5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根据谈判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谈判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谈判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谈判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2.4.4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2.4.3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谈判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2.4.2每轮谈判开始前,谈判小组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谈判内容。2.4.1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谈判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调整谈判轮次。
2.5.3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5.2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谈判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2.5.1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或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5最后报价。2.4.8谈判完成后,谈判小组应出具谈判情况记录表,谈判情况记录表需包含谈判内容、谈判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2.4.7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谈判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淘汰,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2.8.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谈判小组拟出具谈判报告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谈判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谈判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由谈判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谈判小组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谈判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谈判小组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谈判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2.8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审结果。2.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谈判小组复核后,应当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3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谈判报告。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2.6谈判小组复核。供应商最后报价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2.5.4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1)谈判小组已经出具谈判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2.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谈判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谈判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谈判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谈判报告。(4)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的名单及理由。(3)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等;(2)评审日期和地点,谈判小组、谈判小组成员名单;(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2.9编写谈判报告。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出具谈判报告。谈判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12终止谈判采购活动。2.11.2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11.1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1供应商澄清、说明2.10谈判异议处理规则。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谈判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谈判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谈判文件规定的,应当在谈判报告中予以反映。
3.2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谈判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谈判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谈判的资格。3.1谈判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3.谈判纪律及注意事项(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4.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4.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4.确定成交供应商3.5谈判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3.4谈判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3.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谈判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文件。5.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成交或未成交原因作出解释,也不退还响应5.3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关责任。5.2采购人按符合采购需求的合格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成交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5.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5.成交通知书
(五)发现谈判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谈判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6.谈判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7.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
第八章合同主要条款(样例)(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谈判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供应商(乙方):采购人(甲方):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合同编号:
1、服务费用:万元;(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第四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第三条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第二条合同履行: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
第六条知识产权按照国家“三包”规定及相关行业规定实行质量保证。交货并完成验收之日起三年内,中标供应商应负责定期对货物进行维修加固。第五条售后服务合同签订后1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货物交货验收合格、安装调试完毕后的1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65%,待货物使用1年后的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二)服务费支付方式:……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为了积极响应四川省财政厅文件(川财采【2020】28号)精神,大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在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再收取履约保证金。第八条履约保证金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第七条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第十二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及其他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第十三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1、项目采购文件第十五条附件3、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三份,乙方一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一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甲方:(盖章)乙方:(盖章)5、其他4、成交通知书3、项目响应文件
注:采购人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后修改部分条款。传真:传真:电话:电话: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九、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广元市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单位名称)的广元市
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学生衰室铁床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
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学生公寓床(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
四川明旺办公教学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8人,营业收入为201万
元,资产总额为239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_万元,资产总额为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
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车办公
企业名称(盖章):四川明旺办公教学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2022年7月15日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
填报。)
四川万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七、政府采购项目评审报告
四川万鼎招标代理公司:
根据“广元市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学生疫室铁床采购”招标采购(项目编
号:N5108122022000017)。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
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进行评标定标,现评标
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标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详见谈判文件
二、本次采购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
目最低评标价法口综合评分法
其评标标准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
三、对投标文件的评审情况说明:
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单位有家,经评标委员会认真评
审,符合资格性审查要求的有_家,不符合资格性审查要求的有。家
具体名单如下:
①
单位为无效投标,说明:
②
单位为无效投标,说明:
③单位为无效投标,说明:
④
单位为无效投标,说明:
11
四川房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四、经评审,投标人排序如下:
顺序 | 投标单位 | 投标价 | 备注 |
1 | 成都来泰家具有限公司 | 378400.00手 | 3 |
2 | 四三开好力公学设备有限责公公 | 376000.00* | 1 |
3 | 成都记上科科技有限公工 | 1376960.002 | |
4 | |||
5 | |||
6 |
附:相关资料。
五、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如下:
1、第一成交候选人为三日立办公教学服备有限责任公司
2、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成都就上学三科技有限公司
3、第三成交候选人为武都变暴家具有限分工
六、澄清、说明、补充事项纪要:
七、评标小组成员名单(签字):
评标小组组长(签字):吴导
监督人员(签字):
采购人(签字):
本次成交公告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布,请各供应商留意查看。
2022年07月15日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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