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第35届马鞍山李白诗歌节开幕式文艺演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29.8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9/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gzb-f-2023-078
预算金额29.8万元
招标公司马鞍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招标联系人张伟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卞梦婷0555-225002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第35届马鞍山李白诗歌节开幕式文艺演出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9月1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GZB-F-2023-078
项目名称:第35届马鞍山李白诗歌节开幕式文艺演出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8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9.8万元
采购需求:第35届马鞍山李白诗歌节开幕式文艺演出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开幕式结束完成全部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2.1.1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本项目为第35届马鞍山李白诗歌节开幕式文艺演出项目,需要专业技术服务。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5、已从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6、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
(1)磋商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
(2)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12个月。
(5)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24个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9月07日起至2023年09月14日,上午8:00 —12:00,下午14:30—17:30(注:不少于5个工作日,节假日休息)
地点: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马鞍山市雨山区康泰路康泰佳苑12栋217-221〕或电子邮件获取
方式:现场〔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马鞍山市雨山区康泰路康泰佳苑12栋217-221〕或电子邮件获取〔如供应商以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文件,须与获取资料及采购文件领取联系人确定(联系人:卞梦婷 ,电话:0555-2250026 ,QQ邮箱:2064125221@qq.com),未事先得到同意而自行发邮箱的不予认可,视同磋商文件获取不成功,其响应文件无效〕
获取磋商文件应提供以下登记及证明资料:
(1)单位介绍信(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经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
(2)营业执照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
(4)资质证书(如有)
注:
1)以上登记及证明资料使用A4纸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采购文件提供电子版本
3)未按规定提交上述材料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磋商。供应商资格由采购人及磋商小组在评审时按照磋商文件审查确定,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不代表其审查合格;供应商提交登记及证明资料后,采购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发给供应商。
4)联系人及方式:卞梦婷 电话:0555-2250026
3、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 09月1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1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2、获取磋商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时间期限:同磋商文件获取时间。
3、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4、本项目采取快递邮寄方式送达响应文件等,供应商无须派代表前往磋商现场,相关要求如下:
4.1供应商需要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二轮(最后)报价承诺表
(1)响应文件纸质正本1份;纸质副本2份(如有分包,则分包编制) (2)载有响应文件正本扫描件的光盘或u盘一份(不退,供存档)
(3)二轮(最后)报价承诺表一份(如有分包,则分包提供)
4.2收件地址: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马鞍山市康泰路康泰佳苑12栋217-221);收件人:卞梦婷 ;联系电话:13365553345
4.3邮件包裹需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邮件包裹密封不属于响应文件密封,响应文件、二轮(最后)报价承诺表需按磋商文件要求单独再密封)。
4.4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送达,并由收件人签收,以签收送达时间为准,未按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或未签收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马鞍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马鞍山市印山东路2009号汇通大厦
联系人方式:张伟 0555-23321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康泰路康泰佳苑12栋217-221室
联系方式: 13365553345、0555-22500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卞梦婷
电话:13365553345、0555-2250026
第35届马鞍山李白诗歌节开幕式文艺演出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9月1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GZB-F-2023-078
项目名称:第35届马鞍山李白诗歌节开幕式文艺演出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8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9.8万元
采购需求:第35届马鞍山李白诗歌节开幕式文艺演出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开幕式结束完成全部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2.1.1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本项目为第35届马鞍山李白诗歌节开幕式文艺演出项目,需要专业技术服务。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5、已从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6、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
(1)磋商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
(2)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12个月。
(5)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24个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9月07日起至2023年09月14日,上午8:00 —12:00,下午14:30—17:30(注:不少于5个工作日,节假日休息)
地点: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马鞍山市雨山区康泰路康泰佳苑12栋217-221〕或电子邮件获取
方式:现场〔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马鞍山市雨山区康泰路康泰佳苑12栋217-221〕或电子邮件获取〔如供应商以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文件,须与获取资料及采购文件领取联系人确定(联系人:卞梦婷 ,电话:0555-2250026 ,QQ邮箱:2064125221@qq.com),未事先得到同意而自行发邮箱的不予认可,视同磋商文件获取不成功,其响应文件无效〕
获取磋商文件应提供以下登记及证明资料:
(1)单位介绍信(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经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
(2)营业执照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
(4)资质证书(如有)
注:
1)以上登记及证明资料使用A4纸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采购文件提供电子版本
3)未按规定提交上述材料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磋商。供应商资格由采购人及磋商小组在评审时按照磋商文件审查确定,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不代表其审查合格;供应商提交登记及证明资料后,采购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发给供应商。
4)联系人及方式:卞梦婷 电话:0555-2250026
3、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 09月1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1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2、获取磋商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时间期限:同磋商文件获取时间。
3、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4、本项目采取快递邮寄方式送达响应文件等,供应商无须派代表前往磋商现场,相关要求如下:
4.1供应商需要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二轮(最后)报价承诺表
(1)响应文件纸质正本1份;纸质副本2份(如有分包,则分包编制) (2)载有响应文件正本扫描件的光盘或u盘一份(不退,供存档)
(3)二轮(最后)报价承诺表一份(如有分包,则分包提供)
4.2收件地址: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马鞍山市康泰路康泰佳苑12栋217-221);收件人:卞梦婷 ;联系电话:13365553345
4.3邮件包裹需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邮件包裹密封不属于响应文件密封,响应文件、二轮(最后)报价承诺表需按磋商文件要求单独再密封)。
4.4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送达,并由收件人签收,以签收送达时间为准,未按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或未签收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马鞍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马鞍山市印山东路2009号汇通大厦
联系人方式:张伟 0555-23321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康泰路康泰佳苑12栋217-221室
联系方式: 13365553345、0555-22500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卞梦婷
电话:13365553345、0555-225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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