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健身步道(天山路-世纪大道)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世纪新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测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健身步道(天山路-世纪大道)工程勘测、设计服务项目。
2.2 项目建设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山路起,沿团结河向东,经黄山路至世纪大道。
2.3 项目建设规模:步道全长约3400米。工程总投资额约1300万元。
2.4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测绘、勘察设计质量规范要求。初步设计确保通过招标人及相关部门审批,施工图设计确保通过图纸审查。施工图达到相关设计标准的同时,其工程造价指标合理、科学,能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2.5 设计服务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并经招标人审查确认(同时完成地质测绘勘察服务);初步设计通过审批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图纸审查[中标人负责图纸审查对接、修改、盖章及扫描并承担相关费用(图审中心收取费用除外)]。
2.6 招标内容:本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健身步道(天山路-世纪大道)工程勘测设计服务。主要服务范围如下(包括但不限于):对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认证;进行前期调研、分析、测绘勘察、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塑胶步道、标识标线、硬质铺装、小品、设施、灯光、景观绿化、智慧系统、室外综合管网等)及施工阶段的设计跟踪咨询(主要指设计交底、设计变更、技术咨询、工程竣工验收等)等全过程服务;提交合格的施工图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2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设计负责人须亲自参与设计的全过程并承担各阶段汇报工作。
3.3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3.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3.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设计负责人、项目设计组成员及委托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8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8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5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3.6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7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盐城市市级有关部门及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区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6)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
(7)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照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3.8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4000元。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现金(密封)方式交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1年3月3日~2021年3月8日18:00时前(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及领取人身份证到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兆泉商务楼三楼招标代理部,联系人:张蓓蓓,联系号码:18601506763)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3月12日9:00时。
七、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合格制。
八、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世纪新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jscncg.com/发布。
十、公告的修改或中(终)止
本次招标公告如有修改或中(终)止,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在江苏世纪新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jscncg.com/上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上网查阅,否则,其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十一、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为减少人员集聚,本项目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不含临时身份证)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会场,并递交要求携带的资料参与开标会,一个投标人仅限一人出席开标会。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世纪新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软件园4#楼3楼
联系人:颜工 联系电话:1351513010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兆泉商务楼三楼
联系人:张蓓蓓 联系电话:186015067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