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GZJP2024-HC-C011]会昌县水网规划报告编制合同公示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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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1/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合同编号:GZSDY2024-SJ-136
设计合同
项目名称: 会昌县水网规划报告编制
委托方(甲方): 会昌县水利局
受托方(乙方): 赣州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签订时间: 2024.11.14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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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说明
一、 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服务合同示范 文本,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 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
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 托人。
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 的组成部分。
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 明“无”等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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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 会昌县水利局
住所地: 会昌县
法定代表人:何子富
项目联系人: 李延富
联系方式:13870703791
通讯地址:
电话:传真:
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赣州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住所地:文清路 53 号
法定代表人:彭翠生
项目联系人:黄文亮
联系方式:18166033036
通讯地址: 江西省赣州市文清路 53 号 电话: 0797-8222897 传真:/ 电子信箱: gzsdsjy@163.com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会昌县水网规划编制 项目进行地质勘测、规 划阶段设计 的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 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 1.技术服务的目标:会昌县水网规划编制 。
2.技术服务的内容:根据省市有关主管部门关于江西省水网规划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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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有关精神,甲方委托乙方完成会昌县水网规划编制,主要内容包括: 1、按照有关设计导则及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编制相关水网规划编制报 告;
2.制作会昌县水网规划相关宣传视频;
3.技术服务的方式:竞争性磋商中选 。
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1.技术服务地点: 会昌县 ;
2.技术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完成规划报告编制并提交审 查;
3.技术服务进度:乙方应在满足甲方及上级主管部门时间要求的前 提下完成会昌县水网规划报告编制;
4.技术服务质量要求:乙方承担本工程设计必须遵循相关规程规范 进行 。
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
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应至少提前 7 天提供以下技术资料:
(1)水网规划设计的所需资料,包括:城市控制性详规报告及图纸、水文气象资料等;
(2)水网规划编制涉及的所需相关资料。
2.提供工作条件:
(1)提供开展勘测及设计工作所必需的工作条件 。
3.其他: 无 。
4.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由甲乙双方协 商确定 。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1.会昌县水网规划编制技术服务费总额为:陆拾万元(¥600000.00)整,包含评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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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服务费由甲方 一次性 支付乙方。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乙方提交水网规划报告成果文件报批稿后 3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 付款,不计利息。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
开户银行: 赣州市农行章贡支行
地址: 江西省赣州市文清路 53 号
账号: 14031201040000058
第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乙方所提供的 技术成果(包括中间成果)及商务信息等 。 2.涉密人员范围: 本工作任务涉及人员 。
3.保密期限: 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
4.泄密责任: 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
乙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甲方所提供的基 础资料及商务信息等 。 2.涉密人员范围: 本工作任务涉及人员 。
3.保密期限: 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
4.泄密责任: 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
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 求,另一方应当在 七 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甲方委托的技术服务合同工作范围及内容发生原则性变更 ;第七条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 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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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乙方提供会昌县水网规划报告纸 质版 8 份及电子版。
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乙方的设计成果必须遵循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进行。
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 设计交底及报告审查 。
4.提交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地点:赣州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第八条双方确定: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 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双 方所有。
第九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 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 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2.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 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乙方提交设计文件 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 30 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 面通知甲方。甲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 停缓建,甲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3.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设计 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 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额由双方另行 商定。
4.由于乙方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 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第 十 条双 方 确 定 , 在 本 合 同 有 效 期 内 , 甲 方 指 定李 延 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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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70703791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刘隆锋 17779788155 为乙方 项目联系人。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 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一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 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发生不可抗力;
第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
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 2 种方法处理: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项目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 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 无 。
第十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无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 捌 份,甲方持叁 份,乙方持叁份,采 购代理机构壹 份,财政部门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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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
甲方:会昌县水利局 乙方: 赣州市水利电力
(盖章)勘测设计研究院(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地址:地址:江西省赣州市
文清路 53 号
电话:电话:0797-8225612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赣州市农行
章贡支行
帐号:帐号:1403120104000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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