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478.41万元
招标联系人徐国平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刚毅1882312161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含林岳TOD综合开发项目、湖涌TOD综合开发项目及同步实施工程)规划测量及建筑工程联合测绘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工程名称)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粤发改交通函〔2014〕503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交佛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含林岳车辆段TOD综合开发项目、湖涌停车场TOD综合开发项目及同步实施工程)的规划测量及建筑工程联合测绘进行公开招标。其中,林岳车辆段TOD综合开发项目、湖涌停车场TOD综合开发项目、南海新交通林岳西站等工程与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合建,其出资人/监督管理单位有佛山市南海区铁路投资有限公司、佛山南海中衡置业有限公司、佛山市中交保利房地产有限公司等,委托招标人代为建设管理,与2号线一期工程一同开展规划测量和联合测绘招标。
本次招标项目名称: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含林岳TOD综合开发项目、湖涌TOD综合开发项目及同步实施工程)规划测量及建筑工程联合测绘。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广州市
2.2 项目建设规模: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作为佛山东西走向的骨干线路,是连接中心组团的东西主干线,联系佛山与广州的快轨通道,分一、二期建设。2号线一期呈东西走向,起点为佛山南庄,终点为广州南站,该线路连接佛山中心城区与区域铁路客运枢纽广州南站,形成了佛山第二条城际通道。线路总长约32.4km,其中地下段25.3km,高架段6.4km,过渡段0.7km,主要包括17座车站(地下站14座,高架站3座)分别为:南庄站、湖涌站、绿岛湖站、莲塘站、张槎站、石湾站、沙岗站、魁奇路站、石梁站、湾华站、登洲站、花卉世界站、仙涌站、石洲站、林岳西站、林岳东站,终点至广州南站,途经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其中换乘站4座,为莲塘站、张槎站、魁奇路站、湾华站,分别与广佛环线、规划佛山地铁4号线、广佛线、佛山地铁3号线换乘,17个区间、2个区间风井(南湖区间风井、湾登区间风井)和一场一段一中心两个主变(湖涌停车场、林岳车辆段、湾华控制中心、石湾主变、花卉主变)。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总投资约203.7亿元,最终以佛山市财政局审定为准。
林岳车辆段TOD综合开发项目、湖涌停车场TOD综合开发项目、南海新交通林岳西站等工程与轨道工程合建,考虑到其与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的不可分割性及统筹协调的特殊性,为保障轨道项目建设与TOD项目工程进度,按照“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要求,其出资人/监督管理单位委托中交佛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代建,并与轨道工程一同开展规划测量和联合测绘招标。
2.3 计划工期:服务期暂定12个月,最终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本次招标为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含林岳TOD综合开发项目、湖涌TOD综合开发项目及同步实施工程)规划测量及建筑工程联合测绘服务,要求乙方按招标需求要求提供服务,包括对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含林岳TOD综合开发项目、湖涌TOD综合开发项目及同步实施工程)进行规划测量及对建筑工程(湖涌停车场综合楼和派出所、林岳车辆段综合基地综合楼和综合维修中心、湾华控制中心、石湾主变、花卉主变)进行联合测绘;提供的轨道交通工程规划测量成果满足佛山市、广州市自然资源局(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测绘成果审批要求,提供的建筑工程联合测绘成果满足佛山市联合测绘成果要求,并配合开展轨道交通工程规划专项验收及建筑工程联合验收工作。
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控制测量、放线及核验、竣工图测绘、细部点测量、纵横断面测量、规划监督测量、地下管线测量、不动产测绘、人防竣工测量等,按《佛山市轨道交通规划三维辅助决策系统》相关要求对轨道交通站点、区间等进行三维建模并录入系统。
本项目总投标报价上限:14784198元。
2.5承包方式:合价包干。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投标人应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证书,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应含“工程测量”。
4.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往前顺推5年)内(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个以下类似工程业绩:
(1)投标人独立承接过1:500比例尺地形图测量或测绘(或修补测)项目,且项目通过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查验收的。
(2)投标人独立承接过规划测量或联合测绘类似项目,内容同时包含规划放线和规划条件核实(或规划验收、规划监督、竣工测量)的线路工程测量。
(3)投标人独立承接过规划测量或联合测绘类似项目,内容同时包含规划放线和规划条件核实(或规划验收、规划监督、竣工测量、联合测绘)的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物工程测量。
(4)投标人独立承接过项目,内容包含三维建模的测绘项目。
(5)投标人独立承接过轨道交通线路工程测量或测绘项目,项目内容包含平面和高程控制测量,且精度为GNSS-E级网(或以上)及四等水准网(或以上)精度的。
注:(1)以上五项业绩满足其中一个即可。
(2)业绩应提供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有)复印件(若均提供的,以合同为准),资料应能反映项目基本情况,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关键特征信息的,还须提供附有业主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业主单位章的业主证明文件。
4.4 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要求
(1)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备测绘(测量)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2)对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要求:具备测绘(测量)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备注: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如2020年2月至2020年7月)为拟派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如为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点或网站下载的打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5.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注:本款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本款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注:本款所指的“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弄虚作假”行为,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因本企业责任造成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本款“近三年”是指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5.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0年8月1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 登记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2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9月9日9时30分,请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
7.1.2开标时间:2020年9月9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6楼)。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佛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佛山地铁湾华控制中心10楼
邮编:528000
电话:0757-82489600
传真:0757-82582233
联系人:徐国平、李欣梅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广东分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46号华辉大厦2304室
邮编:528000
电话:18823121616
传真:0757-82300722
邮箱:80398312@qq.com
网址:www.huajie.com.cn
联系人:王刚毅、何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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