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技术服务项目第二次询价公告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科学推进国土绿化,强化实施绿美广东生态建设,落实市植树活动总体安排,我局拟提前筹划2024年义务植树活动。通过全民义务植树,弘扬全社会爱绿植绿护绿精神,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推动我区义务植树活动顺利开展,特开展该项目。
(二)项目技术需求
(1)本次活动规划的植树地点主要为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小漠镇东滨隆村南泉山火烧迹地,植树面积约20亩,主要树种为山杜英、山乌桕、铁冬青等,林下植被均为常见的杂灌杂草。苗木需求量约为200株(含损耗),肥料需求量约为350千克。
另外,鹅埠中学、赤石中学及鲘门中学植树面积共约5亩,主要树种为香樟、小叶榄仁、黄花风铃木、无忧树等。苗木需求量约为100株(含损耗),肥料需求量约为175千克。
(2)种植树种优先选择高1.5-2m、地径3-4cm的乡土树种,选用一年以上生顶芽饱满、生长健壮、无病虫害的营养袋苗。苗木必须有具有生产经营许可证、植物检疫证书、质量检验合格证和种源地标签,禁止使用无证、来源不清、带病虫害的不合格苗上山造林。具体树种需求详见附件2。
(3)小漠镇东滨隆村南泉山火烧迹地项目及学校种植作业设计类型为补植复绿,种植方式采用随机混交方式种植,种植密度为2.5m*3m。
(4)种植施肥采用复合肥(N、P、K有效总含量≥45%),种植每株基肥0.5千克,抚育每次每株追肥0.25千克。
(5)项目需将学校内的坏死苗木及种植不当的苗木进行砍伐,按照各学校需求保留树种。
(6)项目初步规划为2024年2月底前完成打穴、场地平整、备耕、树种设计等先期工作,3月12日前完成苗木种植。
东滨隆村南泉山火烧迹地9月份前完成1次抚育,2025年2月底前完成1次抚育工作,抚育过程中如发现死株、缺株,应及时补植,每次抚育追肥。
学校种植完成初期需安排不少于1名专业技术人员前往现场进行后期管养指导及初步验收。
(7)本项目服务单位需做出植树节展板、条幅、标牌、平面布局图等设计定稿,同时准备好物资器材(铁锹、水桶、水瓢、水箱等),活动前布置好围栏展板(条幅、标牌、布局图等)、现场氛围营造等。义务植树活动当天需准备矿泉水、雨伞等物资,并负责现场秩序维护等工作。(详见附件1:实施方案)
(7)其余技术措施(包括但不局限于前期清理、挖穴、回土、栽植、抚育等)参照GB/T 15776《造林技术规程》、GB/T 15781《森林抚育规程》、LY/T 1646《森林采伐作业规程》、《广东省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行动技术指南》等行业标准要求执行。
(三)项目商务要求
1.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规定,严禁将有关资料及工作成果通过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2.服务单位需安排不少于1名专业技术人员参与该项目,中标单位须按质按量完成采购人制定的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工作任务。
3.服务单位不得随意更改项目负责人员,如未经采购人允许而随意更改,采购人有权解除服务委托合同。
4.供应商应对施工人员进行种植施工技术培训,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施工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工伤意外、森林山火要提前做好预防及管理措施。
5.供应商应将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类文件归档,建立项目管理的文件档案,包含:种植地内伐区作业设计或作业方案、采伐证、开工前林地情况、工程施工情况、幼苗生长情况、施工日志、验收记录、验收报告及相关照片等。
6.供应商应根据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组织具有相应能力的各层次技术人员组成项目施工组,人员配置要求如下:
序号
岗位
要求
数量
1
项目负责人
具有林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1人
2
其他技术人员
从事林木种苗、营造林(更新)、森林抚育等领域的技术人员
3人

7.采购需求参考附件2:采购需求,报价单位需发送报价单的同时,附上树种采购设计方案(树种名称、规格、数量、价格、植穴规格、对树种的详细描述说明等,苗木总数量在300株内),要求兼顾景观、防火、生态效益。
8.服务成果:完成植树活动组织宣传策划、苗木物资购买、现场布设、苗木种植管养等工作。
9.服务标准:苗木当年成活率达95%。
10.服务期限:
①2024年2月前完成植树节展板、条幅、标牌、平面布局图等设计定稿;
②2024年2月底前完成采伐、打穴、场地平整、备耕、树种设计等先期工作,包括植树节物资器材准备;
③2024年3月11日前完成现场布置(暂定植树活动开展前一天),包括:布置围栏展板(条幅、标牌、布局图等)、现场氛围营造等。
④2024年3月12日植树活动结束后,对东滨隆村南泉山火烧迹地栽植的苗木进行抚育管护,保养期限为1年。对学校栽植的苗木进行后期管养指导及初步验收,指导期限为7天。
11.付款方式:按照实际签订的合同约定付款方式。
12.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由双方协商并写于合同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具备造林工程施工丙级(或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6.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报价单需附上树种采购设计方案(树种名称、规格、数量、价格、植穴规格、对树种的详细描述说明等,苗木总数量在300株内)。
3.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内容及采购方式等以项目采购公告内容为准。
4.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12月29日上午9:00至2024年1月3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cgzhzfj_zczy@szss.gov.cn
(3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5.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6.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szggzy.com/static/index.html),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7.选聘原则
报价仅供选聘前期市场调查参考,并非一定选聘报价最低者以及并非一定要选聘报价供应商其中一家。供应商所报价格若超过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价格,将会进行邀请招标或公开招投标。
六、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详细地址: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悦和楼1栋2楼 
项目联系人:石工
联系方式: 13680801495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附件1: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24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实施方案(1).wps附件2: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24全民义务植树活动采购需求(1).docx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项目报价单.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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