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19-440111-84-01-051219
预算金额128325万元
招标联系人骆工020-22905695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覃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共建必

广州市老年医院项目一期工程 10kV 供 配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招标公告
招 标 单 位: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日 期:2023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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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老年医院项目一期工程 10kV 供配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招标公告
根据穗发改批〔2020〕268 号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广 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现对广州市老年医院项目一期工程 10kV 供配电 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市老年医院项目一期工程 10kV 供配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项目代码:2019-440111-84-01-051219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骆工 联系电话:020-22905695
联系地址:广州大学城内环东星运路 1 号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覃工、李工
联系电话:020-87562291-8722、18826237275 联系地址:广州科学城科学大道中科汇金谷科汇二街七号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28866213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 3 楼
三、建设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登塘村(市老人院东侧)。
四、项目概况:
广州市老年医院项目一期工程(以下称“本项目”)位于广州市白云区钟 落潭镇登塘村地块,项目总建筑面积为 133456 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为 12832 5 万元。本项目采用 10kV 异站多回路电源供电(包括原有部分单电源不变、增容部分为双电源)。变压器配置:原有专用变压器 4×1250kVA,新装专用变 压器 4×1600kVA+2×1250kVA+4×2000kVA,新装专用电机 3×1000kVA,合计 26100kVA。配电房配置:原有高压室 1 间,专变房 4 间,新建开关房 1 间、总高压室 1 间、分高压室 1 间、专变房 10 间、电机 3 台、低压配电房。其他 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用电咨询服务答复书》。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1、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
2、招标内容及承包方式:本次招标内容为广州市老年医院项目一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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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kV 供配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主要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2.1 招标内容:
(1)外电接入工程:采用两主一备形式供电。①电源 1(主供)由太平 F8 供电,由登塘村老人院开关房#2 母线段备用断路器柜新敷 10kV 电缆至新建总高 压室,由新建总高压室敷设 10kV 电缆分别至新建分高压室、新建专变房(4 间)、新建电机(1 台)。由新建分高压室敷设 10kV 电缆至新建专变房(2 间)。②电源 2(主供)由凤尾 F10 供电,从新建开关房#1 母线段备用断路器柜新敷 10kV 电 缆至新建总高压室,由新建总高压室敷设 10kV 电缆分别至新建分高压室、新建 专变房(3 间)、新建电机(2 台)。由新建分高压室敷设 10kV 电缆至新建专变房(2 间)。③电源 3(备供)由凤尾 F24 供电,由凤尾站新出馈线 F24 新敷 10kV 电缆至新建开关房#2 母线,在新建开关房#2 母线备用断路器柜新敷 10kV 电缆至 新建总高压室。
(2)高、低压供配电工程:包括高压柜至低压柜出线端之间的设备、电缆、母线等施工、供配电房(开关房、高压房、专变房、低压配电房)的装修、照明、防雷及其它配套的施工等;
(3)柴油发电机及环保工程;
(4)在供配电工程实施前期准备阶段、实施阶段、正式送电阶段,负责办 理过程中涉及各相关主管部门的报批、报建、报验、专项检测、调试和联合试运 转、送电方案报审手续及沟通协调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5)确保供配电工程实施过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 成建设;确保按供电部门要求通过竣工验收,并达到送电要求;
(6)及时按要求组织项目建设结算及资料整理;
(7)运行维护管理;
(8)质保期售后服务。
具体以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用电咨询服务答复书及相关资料 说明为准。
2.2 承包方式: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招标图纸、有关资料及说明,按招标 文件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包深化设计服务、包各种协调服务,包送电方案,包 向供电部门报装报建工作、配合供电部门的审图及报供电部门的其他审批手续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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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费用,包向公安、市政、规划等各部门办理相应的电缆沟、市政路面开挖的报 批等相关手续,包红线内、外相应的市政管廊、电缆沟的入廊协调工作及所有相 关费用,包路面修复、路面下穿管施工,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 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调试和联合调试,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包供电 局送电前专项检测验收并送电,包移交,包结算的组织和资料整理、包服从施工 总承包管理单位的施工总承包管理、包承包人应当购买的保险、包竣工图编制(须 满足规划等各专项验收要求)等。合同价款根据招标文件施工合同约定的计价方 式进行计价和结算。
3、最高投标限价:38838953.65 元。
六、资金来源:首先通过发行专项债券解决,不足部分再从市基本建设统筹 资金中安排。
注: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3 年 月 日 时 分至 2023 年 月 日 时 分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 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3 年 月 日 时 分;日 时 分。截止时间:2023 年 月
3、开标开始时间:2023 年 月 日 时 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和 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 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 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 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 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www.gzggzy.cn)《房屋建筑和市政基 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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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在投标登记时,投标人应按要求在交易系统中填写《施工项目管理团队 人员信息表》(详见附件三),表中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 分,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中标人履约时进行比对、查核。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 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本工程所需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输变电工程(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 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 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 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 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 办市函〔2022〕361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 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 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 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 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机电类或电气类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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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附相关证明。
注:1、采用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及地基基础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钢结构工程、古建筑工程、输变电工程、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 或以上的项目,和采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的项 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
2、采用其他资质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 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 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 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 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 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 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 484886.html)
11、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 绝投标的(详见附件二《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
12、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 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 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 关投标均无效。
13、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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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 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 3 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 不足 3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 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 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 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 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 标人。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则投标人选 择平台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 提交(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 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为依 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 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 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020-22905695
地址:广州市大学城内环东星运路 1 号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 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 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 活动。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 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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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 GZZB2018-3 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 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 20 天。
十九、《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 一年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存在行贿情形的;
6.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7.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 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8.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9.中标人委派的项目经理长期不到位(即连续三个月或以上达不到合同约定 的出勤率);
10.中标人自行调换或未按照发包人要求及时更换项目经理的。
招标人: 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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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项目名称)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 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 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 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三)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四)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五)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八)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九)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十一)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 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十二)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 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十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四)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 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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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 计算)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 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 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 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 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 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 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 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 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 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 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 发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 号)、《广州市建设 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 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 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 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 号)等关于用工 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遵守总承包企业在投标时向招标人作 出的关于实名制管理的承诺,服从总承包企业对本公司的统一管理,并对我公司施工范围的 实名制管理负直接责任。我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 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 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 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 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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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 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一、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 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 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企业公章)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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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
序号企业名称
1广东电白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2广州金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广州市裕建工程有限公司
4广州市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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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
序号姓名岗位职称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
1指挥长
2技术负责人
3质量负责人
4安全负责人
5造价负责人
6电气工程师
7材料管理工程师
8质检员
9资料员
10施工员
11其它工程技术人员
备注: 1、“岗位”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外)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在本表 备注中明确提出,如:拟派驻施工现场的指挥长、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 责人、造价负责人、电气工程师、材料管理工程师、质检员、资料员、施工员、其它 工程技术人员等。以上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履 约时比对、查核。 2、投标人应根据本表备注中的“岗位”要求,填写本表“岗位”栏和相关人员“姓 名”、“职称”和“职称证书编号”栏。“职称”栏填“高级”、“中级”、“初级”或“无”;无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无”;同 时具备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职称证书编号。投 标人完整填写相关表格内容后,投标登记方能成功(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 3、如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团队进行评审的,如相同岗位投入人员姓名 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中姓名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团队人员职称或资格(含证书编 号)情况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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