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湘潭市水利局市本级河湖名录梳理复核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40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0/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潭市财采计(2023)0269号
预算金额40万元
招标公司湘潭市水利局
招标联系人冯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大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丽娟0731-58390160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07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湘潭市水利局市本级河湖名录梳理复核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年10月31日
湖南大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湘潭市水利局的委托,对湘潭市水利局市本级河湖名录梳理复核技术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水利局市本级河湖名录梳理复核技术服务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潭市财采计(2023)0269号
委托代理编号:DXZF-2023051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竞争性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预算中未预留具体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鼓励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落实支持乡村振兴采购政策。
(4)价格评审优惠:本项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2营业执照副本;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截止投标前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截止投标前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或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承诺书;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
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肆仟元整 。
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
3、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方式提交,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电汇、转帐方式提交的,要求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23年11月14日9:30之前从银行基本账户足额转帐到湖南大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专用帐户。
账户名:湖南大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湖湘支行
账 号:43050163730800000451
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
4、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到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查询未到账的,视同为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无效。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3年10月31日起至2023年 11月7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携带以下1.1-1.6项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签署完整、加盖公章)到湖南大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湘潭市岳塘区金侨尚东区D栋1707房)获取磋商文件。
1.1营业执照副本;
1.2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报名的,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1.3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户开户证明材料;
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1.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承诺从单位成立始至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止)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1.6提供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经“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记录,打印查询网页;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大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湘潭市岳塘区金侨尚东区D栋1707房)。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会议现场身份验证时向采购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字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和电话
采 购 人:湘潭市水利局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车站路259号
联系人:冯先生
电话:0731-525237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大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金侨尚东区D栋1704房
联系人:陈丽娟
联系电话:0731-58390160
2023年10月31日
湖南大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湘潭市水利局的委托,对湘潭市水利局市本级河湖名录梳理复核技术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水利局市本级河湖名录梳理复核技术服务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潭市财采计(2023)0269号
委托代理编号:DXZF-2023051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号 | 标的名称 | 预算(元) |
整包 | 湘潭市水利局市本级河湖名录梳理复核 技术服务项目 | 400000元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竞争性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及服务 | 合同条款 | ||
整包 | 湘潭市水利局市本级河湖名录梳理复核技术服务项目 |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 1、完成时间: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内河湖名录审核并提交省厅,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外河湖名录梳理复核并提交省厅。 2、付款方式:本项目采取分阶段付款方式。2023年11月30日前支付成交金额的70%;2024年2月29日前支付至成交金额的20%;所有成果通过省厅复核后七日内付完剩余所有费用。 |
竞争性磋商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否( ) | 是(√) 否( ) |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预算中未预留具体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鼓励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落实支持乡村振兴采购政策。
(4)价格评审优惠:本项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2营业执照副本;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截止投标前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截止投标前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或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承诺书;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
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肆仟元整 。
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
3、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方式提交,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电汇、转帐方式提交的,要求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23年11月14日9:30之前从银行基本账户足额转帐到湖南大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专用帐户。
账户名:湖南大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湖湘支行
账 号:43050163730800000451
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
4、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到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查询未到账的,视同为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无效。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3年10月31日起至2023年 11月7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携带以下1.1-1.6项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签署完整、加盖公章)到湖南大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湘潭市岳塘区金侨尚东区D栋1707房)获取磋商文件。
1.1营业执照副本;
1.2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报名的,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1.3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户开户证明材料;
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1.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承诺从单位成立始至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止)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1.6提供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经“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记录,打印查询网页;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大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湘潭市岳塘区金侨尚东区D栋1707房)。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会议现场身份验证时向采购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字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和电话
采 购 人:湘潭市水利局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车站路259号
联系人:冯先生
电话:0731-525237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大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金侨尚东区D栋1704房
联系人:陈丽娟
联系电话:0731-58390160
返回顶部